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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notself@kkcity.com.tw ( ),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Re: 蚊子殺得嗎? 發信站: KKCITY (Thu Apr 19 21:31:12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yard.org!iyardnews!news.ccu!ctu-gate!news.nctu!ne ※ 引述《Chosen.bbs@cbs.ntu.edu.tw (adelailly)》之銘言: > 世尊在經文中都有談到清潔環靜的問題, 否則 > 我們每一次的呼吸, 空氣中不曉得有多少的細菌 > , 那就原罪一輩子了 :) 殺蚊之問題於佛世已有,應先認識戒律所意指。 一.犯殺綱要: 明法比丘整理本文參考律藏比丘、比丘尼戒的四波羅夷法(滅擯,不 共住)即四根本戒,以及《優婆塞五戒相經》後,整理如下要素: 有犯殺戒相: 1. 對象是眾生 (注1)。 2. 認定是眾生。 3. 起殺心。 4. 有圖謀、行動 (注2)。 5. 彼眾生死。 無犯殺戒相: 1. 以為對方不是眾生。 2. 一切無殺心的誤殺。 3. 精神失常或情緒失控時殺。 注1: 眾生包括:所有有呼吸者、生物、有生命、所有補特伽羅(puggala, 數取趣,數度往返五趣輪迴者)、人(包括「似人」--受精卵在子宮 著床四十九日中、胎兒)、非人(即非人類,天龍八部,即天人(勝 過人間之果報)、龍(蛇類,有神力,能興雲雨)、夜叉(惡鬼)、 干闥婆(樂神,以香氣資養身體)、阿修羅(由瞋、慢、疑三因而生 )、迦樓羅(金翅鳥,以龍為食)、緊那羅(樂神,頭上有角)、摩 餱羅迦(樂神,大蟒神,人身蛇首))、聖者( Ariya,指證聖人果 位者)、非聖者。 注2: 1) 符合有「圖謀、行動」之殺罪,有以下各項: 2) 自手殺生,或對方因此墮死,或隔一段時間才死。 3) 唆教人去殺生,而自己在旁觀。 4) 遣使人殺生。遣使人去殺某人,或被遣者輾轉遣他人去殺。 5) 懸賞殺人,或唆使人懸賞殺人。 6) 自己勸人(眾生)去死,或教別人去勸人(眾生)去死,或寫書 、撰文勸死。 7) 給人毒藥或殺具,此人(眾生)因此自盡;或下毒在眼、耳、鼻 、身上、瘡中;或給墮胎藥;或以咒術殺生。 另外補充,當對像為非人或畜生,而符合犯殺戒相之時,依據《佛說 優婆塞五戒相經》: 「若居士方便欲殺人。而殺非人。是中罪可悔。若居士作方便欲殺非 人。而殺人者。犯小可悔罪......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畜生死者下 罪可悔......。」 是故,若殺畜生則應對治、應懺悔,此處與《五分律》、《四分律》 、《善見律毘婆沙》等律同說,而《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則更說 狂癡乃至重病者則為不用。 參考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所著《八關齋戒》中所提到 犯殺有五個因素與明法比丘所整理略同: 1. 有情生物出現。 2. 知道是有情生物。 3. 殺意。 4. 殺的行動。 5. 該生物的死亡。 二.相關事故: 依據《十誦律》等處,有一父子於休息時,其子見蚊子來飲其父血, 憤而擊之,卻誤殺其父,佛語此子不得波羅夷及逆罪。 依據《毘奈耶》有聖者不持有驅蚊子物,而患痒並把搔不息,故佛制 可用驅蚊子物,然有人以寶物作柄,犛牛尾而為拂來使用,故佛又規 定用撚羊毛、麻作、細裂疊布、故破物及樹枝梢等五樣為驅蚊物。 以上兩處事故,可作為法友參考。 -- 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uppada idam upajjati. imasmimasati, idam na hotil;imassanirodha imam nirujjhati ti. -- ┌─────◆KKCITY◆─────┐ ◢ ◤ 動態歌詞 讓你成為K歌之王! │ bbs.kkcity.com.tw │ \^_^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122.127.36.89 》──┘ ◤ 唱片公司授權,音樂盡情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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