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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Chiou (邱大剛) 看板: Buddhism 標題: 《戒律學綱要》五之五、飲酒戒 時間: Thu Apr 10 00:52:06 2003 □ 第七節 飲酒戒 飲酒戒是佛戒的特勝,自五戒乃至大乘菩薩戒,無不戒酒;小乘的比丘,不戒肉食 ,但無有不戒酒的。這在中國,情況略有不同,有些吃長素的佛教徒,竟然並不戒酒, 他們以為飲酒可以養生,他們抱著「飲不及亂」的觀念,貪戀杯中之物,其實這是犯戒 的行為。 酒的本身,並無罪惡,所以飲酒屬於五戒之中唯一的遮戒。因為飲酒之後可能造成 罪惡,為了遮止因飲酒而造成犯戒的罪惡,所以不許飲酒。飲酒雖不即是犯罪,酒卻最 能使人犯罪,三杯一下肚,由於酒精的刺激,使得神經系統,興奮、膽大、衝動、盲目 、失去了理智的控制,可以罵人、打人、殺人、強姦、放火。 在大小乘經律論中,無不主張戒酒,同時還流傳著這樣的故事:在迦葉波佛時,有 一個五戒信士,一向持戒清淨,有一天從外回家,口渴非常,見有一碗水色的酒,放在 桌上,他以為是水,一口喝下了肚,雖知酒性發作時,他便連續地犯戒了——見到鄰家 的雞,走進他的屋,他便偷了殺了煮熟了吃了;鄰居的太太不見了雞,便來問他,他見 鄰居太太美得很,竟予強姦了;事後把他扭上公堂,他又支吾其詞,不肯招認。他由於 誤喝一碗酒,連續犯了五條戒,酒的罪惡,可謂大矣! 另有佛陀時代,有一位名叫莎伽陀的阿羅漢,他的神力,能夠降伏毒龍,後於乞食 時誤受信徒以水色之酒供養,喝下肚去,竟在歸途中醉倒了。佛陀見了,便問弟子們說 :「莎伽陀先能降伏毒龍,現在還能折伏一隻癩蛤蟆否?」 什麼叫做酒?《四分律》中說:「酒者,木酒(果汁酒)、粳米酒、餘米酒、大麥 酒、茗有餘酒法作酒者是。」(大正二二.六七二上) 如何算是犯飲酒戒?《四分律》中說:「酒色、酒香、酒味,不應飲;或有酒,非 酒色、酒香、酒味,不應飲;」(大正二二.六七二中)《十誦律》中說:飲酢酒、甜 酒、若麷、若糟、一切能醉人者,咽咽波逸提。「若但作酒色,應酒香無酒味,不能醉 人,飲者不犯。」(大正二三.一二一中)《律攝》中說:「酒變成醋,飲不醉人。」 (大正二四.六○二中)無犯。但是《四分律》中說:「以酒為藥,若以酒塗瘡,一切 無犯。」(大正二二.六七二中)然此必須是醫生的處方,不得自作主張,假名以酒為 藥,而享飲酒之樂。否則便是咽咽犯可悔罪。(波逸提,譯為「墮罪。」) 飲酒的罪報很可怕,《四分律》中說有十過,第十過是「身壞命終,墮三惡道。」 (大正二二.六七二上)另有三十六失(《四分律》及《分別善惡報應經》),可知酒 是飲不得的。 不過,必須具足三個條件,始成可悔罪。 一、是酒——能醉人的飲料。 二、酒想——明知是能醉人的飲料。 三、入口——不得一滴沾唇,入口則一咽,犯一可悔罪。 從五戒的持犯上說,飲酒一戒是最容易持的,但要永不犯飲酒戒,須到四果阿羅漢 的聖位,才可辦到。 -- 本電子文件僅授權於電腦網路上流通,而不論是一般書面或其他 任何的轉出版部份引用或摘錄等行為,皆不被允許。至於在電腦 網路上的流通,亦必須遵守不擅改原文以及非營利用途的原則。 關於本著作權聲明若有語意不明確、或者其他未竟事宜,請聯絡 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 65 巷 89 號法鼓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或 E-mail: idpt315@tpts1.seed.net.tw -- 悠哉賢故友, 抱道樂林泉, 坐到無疑地, 參窮有象天. 胸中消塊壘, 筆底走雲煙, 更笑忘機鳥, 常窺定後禪. ∼訪古月師•娥嵋道人 ☆歡迎光臨: -- 卍 獅子吼站 板面介紹: cbs.ntu.edu.tw ☉ 佛典電子化討論板 - 三藏十二部經, 部部電子見真跡 BudaTe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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