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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lai000 (rlai000)
標題: Re: 請問十四無記的意義
時間: 2006年11月 5日  8:06:06 星期日

※ 引述《swandance@kkcity.com.tw (swandance)》之銘言:
> > 學長,您是說「法」是不可言說的,或應是「法性」啊?
> 這是用語定義的問題。

這是於法義上辨別、抉擇的問題,非常重要。抉擇錯了,何來作觀修?

> 自來有以「法」與「法性」這一對概念,
> 來指稱「現象諸物」與「諸法本質」。

學長是否把「法性」理解成「法」的「性」?若是,則學長依然在說「法」這一層次。

於諸經或論中,「法性」為諸佛與菩薩所現證的「境界」。

> 但如實而論:
> 法,即法性!
> 理由是:
> 軌持之物,起於意境,發為文義,是名為「法」。
> 然此「法」即「法性」之表徵,
> 迷者於「法」妄起見解,故為他說離「法」別有「法性」;
> 達者於六塵而不染,故說「法即法性」也。
> (然「達者」亦分聞思慧之「達者」,或修行之「達者」,或證悟之「達者」。)
> (以上有重點,請靜思,若轉得過去,層次即提昇;若有疑問,歡迎提出以相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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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cbs.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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