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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ju (南無阿彌陀佛) 站內: BudaHelp
標題: Re: 請問回向法界的意思
時間: Fri Jan 30 12:43:51 2004

「法界」,梵語dharama-dhatu ,巴利語dhamma-dhatu,音譯為達磨馱都;指意識所
緣的一切境界,十八界(註)之一。

法界的「法」,即一切事物都能保持各自的特性,互不相繁,且能讓人理解其究為何
物;「界」,有種族、分齊之意,即分門別類的不同事物,各守其不同的界限。

關於此法界,有多種不同說法;茲略述如下:

1.大乘佛教謂法界意味諸法之根源;即全宇宙的存在,其根源可以法界表示,而其
根源不外是真理本身,因此法界與真如同義。

2.據《俱舍論》卷一載,受、想、行三蘊與無表色、無為法,稱為法界;然十八界
中其它之十七界亦稱為法,故廣義泛指有為、無為之一切諸法,亦稱為法界。

3.華嚴宗用法界來表示現象與本體之相。即就現象與本體而言,法界可分為四種:
A.事法界--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乃構成一千差萬別之現象界。
B.理法界--諸法之現象雖繁多,然其真實體性則常住不變,平等如一,超越語言
文字,無有差別。
C.理事無礙法界--所有現象界與本體界具有一體不二之關係,其一一之法,相即
相入,一與多無礙,法爾圓融。
D.事事無礙法界--一切現象互為作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重重無盡,事事無礙。

4.天台宗,以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十界
,總稱為十法界;此係由各相差別的分齊之義而言。

5.密教以地、水、風、火、空、識等六大為法界之體性,謂大日如來之三摩耶(平
等)身。

註:十八界,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能發生認識之功能),及其所對之
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能認識之對象),以及感官(六根)緣對境(六境
)所生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合稱十八界。

(作者:無心)

※ 引述《Lvy (天地)》之銘言:
> ※ 引述《images (台灣加油樂利安康)》之銘言:
> > > 諸位請問回向法界是否跟回向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一樣的意思呢?
> > 請見迴向的真義:
> > http://cbs.ntu.edu.tw/wish/2004/reflect.php
> 謝謝您的回覆
> 我了解迴的意義
> 但不知
> 回向[法界]
> 法界這個名詞是
> 盡虛空遍法界的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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