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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nchang (常昱) 站內: BudaHelp
標題: Re: 經文可以加以推論嗎?
時間: Tue Sep  2 21:07:24 2003


> >     補充一下,乙先生的推論有問題。名色可能「暫時」不存在。所以乙先生的
> 論
> > 說非常的模糊不清。應當說「只要業識尚在,名色就不會永遠消失,但不代表名
> 色
> > 不會暫時消失。」較為恰當。然而此說仍不表示其圓滿或正確,也許有末學尚未
> 思
> > 考到的角度也不一定。
>     三品眾生類      中陰受形者
>   受化不思議      非我誰能說
>   五色識眾生^     不同於三界
>   如來最勝尊      入彼識教化
>   一一分別說      不遭百八愛
>   應成須陀洹      為說須陀洹…………..
> 由上所言,中陰身亦有”色聲香味觸…”;色蘊應該沒有暫時消失.

  這部份末學可能使用的定義和大德不同。但名色似乎有人專指「十二因緣中人
在母胎,漸漸生長,五蘊完具,謂之名色支。」末學可能以此印象來做此判斷的
。

 以下是丁福保佛學辭典的解釋,看起來大德的解釋比較正確:

名色
 (術語)五蘊之總名也。受想行識之四蘊為名,色蘊之一為色,受等之四蘊,
皆心識之法,而無形體之可見,但以名而知之,故云名。色蘊之一,為極微所成
有質礙之物體,故謂為色。色者質礙之義,十二因緣中人在母胎,漸漸生長,五
蘊完具,謂之名色支。大乘義章四曰:「言名色者,心從詮目,故號為名。身形
質礙,稱之為色。良以心法冥漠難彰,非詮不辨,故從詮目說以為名。」法界次
第上曰:「心但有字故曰名也,有形質礙之法謂之為色。」法華玄義一曰:「心
如幻炎,但有名字。」俱舍論十,有四釋。其第三釋曰:「隨名顯故。」同光記
八曰:「隨名顯故者第三解,無色四蘊相隱難知,隨名顯故,標名稱故。婆沙云
:有說色法塵顯,即說為色。非色微隱,申名顯故,說之為名。」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取自於CBETA光碟,故仍附如下聲明:


相關經文資料取自於中華電子佛典協會出版的「CBETA電子佛典系列-大正新
脩大藏經第一冊至第五十五冊暨第八十五冊」(CBETA Chinese Electronic
Tripitaka Series, Taisho Tripitaka Vol. 1-55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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