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aHelp ◎ 佛法求助哇啦啦    板主: cathykao/prajna
閱讀文章: 第 7029/17890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作者: sici (七月) 看板: BudaHelp
標題: Re: 請問一下名詞,法無我
時間: Tue Feb 18 10:11:17 2003

※ 引述《prajna (火之舞)》之銘言:
> 請參考丁福保佛學字典,節錄如下:
> 有為
>  (術語)為者造作之義,有造作,謂之有為。即因緣所生之事物,盡有為也。
>    能生之因緣,是造作所生之事物者,所生之事物,必有此因緣之造作,故云
>    有為法。
> 簡單的說,有為法即一切因緣和合法。佛說因緣法有必然性、普遍性。也就是
> 可以在各種可觀察到的現象中"看到"緣起法。舉凡各種感覺:喜、怒、哀、樂,
> 或是各種物質,都需要有各種原因支持才會存在,所以也會敗壞,這些現象一直
> 都在生滅生滅的循環中。
> 而無為法,並非相對於有為法,不是有為法沒涵蓋到的概念叫無為法。
    ^^^^^^^^^^^^^^^^^^^^^^^^^^^^^^^^^^^^^^^^^^^^^^^^^^^^^^^^^^

            此處只說明「有為法」與「無為法」是有差別相的,
            緣生法,是有為法;非緣生法,是無為法..

> 節錄佛陀的啟示中的兩段話來說明:
>    「比丘們啊!有不生、不長的非緣生法(無為法)。如果沒有這不生、不長的非緣
> 生法,則一切生的、長的、因緣和合的,即無從得解脫。因為有這不生、不長、非緣生
> 法故,生的、長的、因緣和合的,才能得到解脫。」﹝註十二﹞
>     「此中沒有地水火風四大種。長寬、麤細、善惡、名色等等觀念也一律摧破無遺。
> 無此世間亦無他世間,無來無去亦無停留,不死不生亦無根塵。」﹝註十三﹞

             金剛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其中"差別"究竟何在?

> 而法無我是說在有為法和無為法中都找不到"我",這個還是看看書上的說明好了 :)

              的確..   :)


--
獅子吼站 板面介紹:                                         cbs.ntu.edu.tw
佛教X檔案 - 世界搜奇, 閒談夢、奇譚、外星、新知                 BudaXfile
閱讀文章: 第 7029/17890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