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aHelp ◎ 佛法求助哇啦啦 板主: cathykao/praj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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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ci (七月) 看板: BudaHelp 標題: Re: 請問一下名詞,法無我 時間: Tue Feb 18 10:11:17 2003 ※ 引述《prajna (火之舞)》之銘言: > 請參考丁福保佛學字典,節錄如下: > 有為 > (術語)為者造作之義,有造作,謂之有為。即因緣所生之事物,盡有為也。 > 能生之因緣,是造作所生之事物者,所生之事物,必有此因緣之造作,故云 > 有為法。 > 簡單的說,有為法即一切因緣和合法。佛說因緣法有必然性、普遍性。也就是 > 可以在各種可觀察到的現象中"看到"緣起法。舉凡各種感覺:喜、怒、哀、樂, > 或是各種物質,都需要有各種原因支持才會存在,所以也會敗壞,這些現象一直 > 都在生滅生滅的循環中。 > 而無為法,並非相對於有為法,不是有為法沒涵蓋到的概念叫無為法。 ^^^^^^^^^^^^^^^^^^^^^^^^^^^^^^^^^^^^^^^^^^^^^^^^^^^^^^^^^^ 此處只說明「有為法」與「無為法」是有差別相的, 緣生法,是有為法;非緣生法,是無為法.. > 節錄佛陀的啟示中的兩段話來說明: > 「比丘們啊!有不生、不長的非緣生法(無為法)。如果沒有這不生、不長的非緣 > 生法,則一切生的、長的、因緣和合的,即無從得解脫。因為有這不生、不長、非緣生 > 法故,生的、長的、因緣和合的,才能得到解脫。」﹝註十二﹞ > 「此中沒有地水火風四大種。長寬、麤細、善惡、名色等等觀念也一律摧破無遺。 > 無此世間亦無他世間,無來無去亦無停留,不死不生亦無根塵。」﹝註十三﹞ 金剛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其中"差別"究竟何在? > 而法無我是說在有為法和無為法中都找不到"我",這個還是看看書上的說明好了 :) 的確.. :) -- 卍 獅子吼站 板面介紹: cbs.ntu.edu.tw ☉ 佛教X檔案 - 世界搜奇, 閒談夢、奇譚、外星、新知 BudaXf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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