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aHelp ◎ 佛法求助哇啦啦    板主: cathykao/praj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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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lou0215@Lion (jlou), 信區: BudaHelp
標  題: Re: 請問「緣起」的邏輯証明?
發信站: 獅子吼站 (Sun Nov 11 22:59:00 2001)
轉信站: Lion

==> 於 DoDo (starfox@Lion) 文中述及:
: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讓小弟受用不少,小弟會提出
: 這個問題,是因為小弟有一種方法可以証明,但是由於
: 小弟不是哲學系的或數學系的,所以很怕提出會貽笑大方,
: 是以先請教各位先進的看法,現在,小弟就將自己的看法
: 提出,由於小弟不是科班出身,是以若有任何漏洞,請各
: 位先進不吝指正。
: 名詞定義:
: (一)緣起: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 (二)非緣起:非此有故彼有,非此起故彼起。
: (三)一切:指可知可見可思惟可意識之物。
: 推論過程:
: 小弟使用反証的方法,首先,假定有一物 A 是非緣起的,
: 另外,有一已知物 B 是緣起的,
: (一)由於 A 與 B 的性質不能共存,故有 A 的地方必定不能有 B,
:     有 B 的地方必定不能有 A。問題是,如果 A 的存在範圍受到 B 限制,
:     那麼 A 的存在已經違反了 A 本身的定義,是一種矛盾。
: (二)反之,B 的存在亦受限於 A ,但是 B 的存在並不違反 B 的定義,
:     沒有任何矛盾。
: (三)綜合(一)(二),世上沒有非緣起之物,只有緣起之物。
: (四)不過(三)不能適用於緣起本身,也就是緣起不能是緣起的。
:     更詳細地說,緣起的本身在「一切」的定義之外,以上的結果
:     只適用於一切可見可知可想的現象界之內而已。緣起的本身不
:     包含在「一切」之中。是故佛說「緣起甚深」。
: 以上是小弟的推導過程,希望各位先進給予最嚴格的指教,
: 因為小弟真的很想確認佛法的基礎。

敝人也來插花一下.

A 與 B 不能共存,是個數學上的 "公設",若這個公設不對,怎麼辦?

敝人是學物理的,就物理上來說,數學是工具,而我們人類試著去解釋整個

世界的學問,是為科學,科學中最基本的學問是物理.

很遺憾的,物理是一們歸納性的學問,時時都準備接受推翻現有物理定律的

驚奇.是實上,整個科學都是歸納性的學問,時時都等著接受現有理論不能

解釋的新發現,而每當有此種事發生,就是人類的科學往前邁開一大步.

就物理上來解釋緣起,是很直接,各種理論的 "運動方程式",就顯示了緣起

,包括牛頓力學,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等.

例如牛頓力學的運動方程式,F = m (d^2 x)/(dt^2) 其中,F 為力,x 為位

移,t 為時間,解出來為 x = f(t),x 為時間的一個函數.

很顯然,x 在 t-1 的時間的位置是 x 在 t 時間的位置的因......

若寫下一個系統的運動方程,解出來的結果就可以顯示因緣果......

以上簡說,敬請指正.

jlou0215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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