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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ganab@Lion (喜極), 信區: BudaHelp
標  題: Re: 請問「緣起」的邏輯証明?
發信站: 獅子吼站 (Sun Nov 11 15:39:27 2001)
轉信站: Lion

==> 於 DoDo (starfox@Lion) 文中述及:
: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讓小弟受用不少,小弟會提出
: 這個問題,是因為小弟有一種方法可以証明,但是由於
: 小弟不是哲學系的或數學系的,所以很怕提出會貽笑大方,
: 是以先請教各位先進的看法,現在,小弟就將自己的看法
: 提出,由於小弟不是科班出身,是以若有任何漏洞,請各
: 位先進不吝指正。
: 名詞定義:
: (一)緣起: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 (二)非緣起:非此有故彼有,非此起故彼起。
: (三)一切:指可知可見可思惟可意識之物。
: 推論過程:
: 小弟使用反証的方法,首先,假定有一物 A 是非緣起的,
: 另外,有一已知物 B 是緣起的,
: (一)由於 A 與 B 的性質不能共存,故有 A 的地方必定不能有 B,
:     有 B 的地方必定不能有 A。問題是,如果 A 的存在範圍受到 B 限制,
:     那麼 A 的存在已經違反了 A 本身的定義,是一種矛盾。
: (二)反之,B 的存在亦受限於 A ,但是 B 的存在並不違反 B 的定義,
:     沒有任何矛盾。
: (三)綜合(一)(二),世上沒有非緣起之物,只有緣起之物。
: (四)不過(三)不能適用於緣起本身,也就是緣起不能是緣起的。
:     更詳細地說,緣起的本身在「一切」的定義之外,以上的結果
:     只適用於一切可見可知可想的現象界之內而已。緣起的本身不
:     包含在「一切」之中。是故佛說「緣起甚深」。
: 以上是小弟的推導過程,希望各位先進給予最嚴格的指教,
: 因為小弟真的很想確認佛法的基礎。


有點花花的說..
若把緣起當做一種無自性的功能
把一切視為現象,
會不會比較明了?
現象因功能而作用
不會因現象消失而消失
但功能和現象也可同時(一說為前後)發生存在
現象(一切 )卻須功能(緣生)而起
我更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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