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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 Jian 標題: 憍陳如的證悟與 滅不待因 的討論 時間: Wed Mar 02 00:25:11 2016 「憍陳如的證悟與 滅不待因 的討論」 在別譯雜阿含225經(對應 雜阿含1209經)中, 婆耆舍尊者讚嘆尊者憍陳如: 「上座比丘憍陳如,安處實語住利樂,常樂空閑寂靜處。 聲聞所求佛教法,悉皆逮得不放逸,有大威德具三明。 知心差別諸善根,如來長子憍陳如,歸命稽首禮世尊。」 個人感想:憍陳如尊者確實該當「如來長子」, 是第一個證悟佛陀轉法輪的弟子,而憍陳如尊者最有名的讚嘆即是: 「凡任何集法都是滅法。」南傳:相應部56相應11經 (引自莊春江:「集法」(samudayadhamm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於有起源者」 (subject to origination),或「起源性質」(the nature of origination, SN.47.40)。這裡的「法」不是指「正法」。) 這裡有跟學友們討論到 滅不待因的問題,我自己找了些資料,而這些資料也是我目 前的想法,即「滅不待因」這句話 我認為還有討論空間,我較為認同:滅的存在, 有其導致滅的前因緣存在。 引文一: 我論因說因 (摘自 『佛法概論』 第十章) 印 順 因緣可以總論,即每一法的生起,必須具備某些條件;凡是能為生起某法的條件,就 稱為此法的因緣。不但是生起,就是某一法的否定──滅而不存在,也不是自然的, 也需要具備種種障礙或破壞的條件,這也可說是因緣。佛法所說的集──生與滅,都 依於因緣。這是在說明世間是什麼,為什麼生起,怎樣才會滅去。從這生滅因緣的把 握中,指導人去怎樣實行,達到目的。 引文二: 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妙雲集下編之三『以佛法研究佛法』 再說到諸行無常的滅,在空行緣起的見地中,滅不是沒有,斷滅,是因緣和 合中的 一種現象,它與生是同樣的存在。忽略了滅是緣起法之一,才說「滅不待 因」。 ================================================ 補充額外心得: 想到苦集滅道的四諦,集諦在人們尚未修習聖道時,是不會自行斷的。 然而,若以 法性 「生必趨於滅」 的觀察角度,此集也必「滅」,因為法性的「無 常」,此集在下一瞬間就不是 原本的「集」了,亦可以 「滅」 來稱呼 原本的「集 」 但若混淆 法性 與 法相 而誤解,會變成說,喔 集必趨於滅,所以我不用修習聖道 ,但這是錯誤的,煩惱會變,但不會自行消失 因此,我個人的思考上,一旦一開始用了假名,集諦的存在,那麼 集諦之滅,也就 要配上 集諦之滅道諦(使集諦滅去的前因緣)。假名 必須是 成套的出現 我個人也覺得呼應到: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若人 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 -------------------------------------------------------------------------- < From: Russ Wang Time: Wed Mar 02 09:57:35 2016 聚合的終歸離散,諸因緣的一時和合(生)就已經注定了未來的壞滅,並不是他因的 介入,就我所解,這是「滅不待因」的意思。 由簡單的邏輯來思辯,有了生之後,若須等待因才會導致壞滅,那麼只要那些因不被 造作,就不會有壞滅,這會導致常見;又如果滅是由某些因緣所導致,那麼當這些因 緣聚合的條件不再,滅也應該毀滅,然而能被毀壞的便不能稱為滅了。 故成唯識論:「雲何法滅不待因耶。緣會名生。緣離即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 ,俱舍論:「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所以滅雖依於因緣,但滅並不是果,他只是 離散。 > -------------------------------------------------------------------------- < From: Chen Jian Time: Wed Mar 02 13:35:32 2016 @ Russ Wang師兄好,若以我所理解,您說的也是說得通的,只是我說的跟您說的要 分 兩種方式來理解: 我的方式: 事相上的滅,必然有其因緣 您的方式:事相上的生,「必」趨於滅,是隱藏在「生滅」背後 必然的理性。 然而,我還是支持我上述看法,何以故? 即如師兄您說的,生不用等待因緣而必然滅 去,而此因緣在您所說的 生「必然滅」的當下,還是可以「假名」命名:滅現象出 現前的 「前因緣」。 即您的理解方式亦為一種正確的方式,我支持我的看法只是出自於:「假名」的命名 ,是方便世間理解與溝通,且盡量以因緣統合一切,尚無需跳到 法性的思考。 舉例: 生必有死,此乃必然,以師兄您的論述,此現象必然會發生,然而,以我的 立場,我會說 此現象發生前,必然牽動「其他事相上的因緣」,如 老、生之異動假 名為「新陳代謝、細胞的轉換」等等。 > -------------------------------------------------------------------------- < From: Haber Cheng Time: Wed Mar 02 10:36:07 2016 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因為是因緣合和所成,所以可以滅世間!若世間實 有者,世間不可滅!我所理解的層面,所提出的解釋,如黑牛和白牛為扼所繫縛,不 是黑牛或白牛繫縛彼此,而是貪愛的牛軛所繫結,因此一但貪愛去除,二牛的繫縛也 滅盡!所以繫縛非實有,不須另一個法門來解!只需要把結滅盡,繫縛集止!所以不待 "因"滅! -- ※ Origin: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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