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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ky@bbs.ee.ntu.edu.tw (楊威利), 看板: history 標 題: Re: 民初的平等自由之爭! 發信站: 台大電機 Maxwell BBS (Thu Mar 16 04:15:33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su!News.a6Crazy.twbbs.org!news.au!news.ntu!bbs.ee 貴垃圾既然引用下面這段話,當然對這段文字很熟啦,那本垃圾 有數點不解,就請貴垃圾說明說明! 第一點:盧梭認為強力並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 力才有服從的義務。真正合法的權威只有一種,即建 立在人們自由之上的權威。自由意味著民主。民主的 制度是惟一可以既建立權威又不喪失自由的制度。 照啊,好啊,那這種民主制度,惟一可建立權威又不喪失自由的 制度,倒底是什麼民主制度??這種民主制度怎麼組成??這種民 主制度的權力結構又是什麼??文中無一提及,只是繞口令式的 唸經...民主制度...自由...民主制度!貴垃圾那麼瞭解民主 自由,告訴我們,黃興到底信奉怎樣的建立權威又不喪失自由的 民主制度?? 第二點:孫中山卻拋棄了民主原則,企圖在剝奪黨員自由平等 權利、實行專制獨裁的基礎之上樹立個人權威,結果 不僅侵害了黨員的平等自由權利,導致黨的分裂,而 且損害了個人聲譽和革命事業。 照啊,好啊,這段文字好啊,不過本垃圾仍有一事不解,孫中山拋 棄了啥民主原則?又剝奪了啥幫員自由平等權利以及實行專制 獨裁而樹立個人權威? 第三點:盧梭認為強力並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 力才有服從的義務。 照啊,好啊,真好啊,但是本垃圾仍有一事不明,人們只是對合法 的權力才有服從的義務?那,合法是啥意思? 貴垃圾能解開本垃圾的疑惑嗎??還是貴垃圾只是半瓶醋的欠學 者??引用文字很危險滴!!可能原作者都不知道啥是自由,啥是民主 咧。貴垃圾還加以引用!!來吧,回答吧,看看貴垃圾是欠學者還是 真瞭解民主是啥,自由是啥?? ※ 引述《tonyd.bbs@redbbs.cc.ntut.edu.tw (科學麵)》之銘言: : 【 在 sky@bbs.ee.ntu.edu.tw (楊威利) 的大作中提到: 】 : : 聽過這詩句嗎? : : "起初他們把魔掌伸向共產黨人, : :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 : 接著他們把魔掌伸向社會主義者與同業工會, : :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屬於兩者; : : 接著他們把魔掌伸向猶太人時, : :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 : 最後,他們把魔掌伸向了我, : : 這時,已經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 : ———Martin Niemoller : : 什麼叫"共犯結構",貴垃圾閣下知道嗎?不出聲的共犯, : : 和正犯一樣可惡!!你瞭什麼是自由民主??我....呸...... : 你這垃圾知道什麼叫做"人權的第一性"? : 垃圾還以為中國當時知識分子真的如此草包? 如此軟骨頭? : 你他媽把黃興、章士釗、陳獨秀(早期)當死人? : "黃興信奉盧梭的《民約論》,讚賞其關於權威和自由民主的關係的論述。盧梭認為 : 強力並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力才有服從的義務。真正合法的權威只 : 有一種,即建立在人們自由之上的權威。自由意味著民主。民主的制度是惟一可以 : 既建立權威又不喪失自由的制度。黃興所堅持的正是這樣的民主制度,而孫中山卻 : 拋棄了民主原則,企圖在剝奪黨員自由平等權利、實行專制獨裁的基礎之上樹立個 : 人權威,結果不僅侵害了黨員的平等自由權利,導致黨的分裂,而且損害了個人聲 : 譽和革命事業。正如黃興所說:由於「此不妥之章程」,使「吾黨中分裂,於孫先 : 生名譽有礙,黨務亦因而不能統一,於國家前途亦有莫大關係」(《與梅培的談話 : 》)。" : 垃圾就是垃圾 沒了國民黨史綱、黨國觀點就沒了中國近代史! -- ================================================================= 武力是無能者最後的手段 第二基地第一發言人sky -- ※ Origin: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 From: 218-175-148-106.dynamic.hine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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