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閱讀文章: 第 6776/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發信人: wlyang.bbs@bbs.cs.nthu.edu.tw (小理),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教師未來可以不用國語上課
發信站: 清華資訊(楓橋驛站) (Tue Apr 10 02:58:14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yard.org!iyardnews!news.ccu!ctu-gate!news.nctu!ne
Origin: bbs.cs.nthu.edu.tw

※ 引述《tonyd1997@kkcity.com.tw (百無一用是書生@@"~)》之銘言:
>     1.烷類無毒??  你把丙烷、丁烷放哪??
>       要不要在自己家裡開開"桶裝瓦斯"測試看看!?

我不想跟你口出惡言,畢竟您算有真才實學的:
---
參考資料一:

 原題:昭和的文豪是如何自殺的?
 ──從四位作家身上學習自殺的方法。
 【川端康成】篇 
 作者:鶴見濟 

前略
●深入剖析!

 首先,我特別留意到,他將瓦斯管直接塞進嘴裡這一點。

 現在很少人會使用配管瓦斯來自殺,但是在七○年代當時,利用瓦斯自殺是十分
盛行的方法。(如同香港在九七之後流行燒炭自殺法)一般而言,利用瓦斯自殺的
方法,是將瓦斯管拔開,讓瓦斯的氣體充滿整個房間,當然,前提是它必須是個密
閉的空間才行。不過,像這
樣把瓦斯管直接塞進嘴裡,可說是相當罕見的。這樣一來,很可能在瓦斯中毒之前
,就先窒息而死。是相當令人震驚的死法!為什麼72歲的老人,刻意選擇這樣的方
法自殺?而是面向逗子一帶的海,讓瓦斯充滿整個房間後,緩緩地進入永遠的睡眠
之中,難道這真的是喜愛著「美麗的日本」的川端康成,選擇了最適合他的自殺方式嗎?

 我在撰寫《完全自殺手冊》時,曾提到過靠市內配管的瓦斯,是不大可能那麼痛
快地死去。在房間裡扭開瓦斯開關,然後倒下,逐漸逐漸地昏迷……這已經是過時
了。現在的市內配管瓦斯,因瓦斯公司已經將過去的瓦斯變換為不含引起中毒的一
氧化碳的天然氣,除部分地
區外是不會發生中毒死亡的。液化氣也不含一氧化碳。即便是死,也不過是因缺氧
窒息而死罷了。中毒死和缺氧死,感受到的痛苦是截然不同的。一般來說,中毒死
還是比較舒服的死法。能在房間裡輕而易舉靠著瓦斯中毒自殺幸福的七○年代,已
經一去不復返了。
---
參考資料二
丙烷
急性:吸入:1.1,000ppm以下無毒,短期暴露於10,000ppm也無症狀。2.在100,000
ppm濃度下暴露數分鐘會造成輕度的暈眩,但不會明顯的刺激鼻及咽。3.高濃度會驅
離氧氣造成窒息。4.空氣中氧氣含量不可低於18%。缺氧的症狀為:12∼16%:呼吸
和心跳加速,肌肉不協調;10∼14%:情緒低落、疲勞、呼吸不順;6∼10%:噁心
、嘔吐、虛脫或喪失意識;低於6%:痙攣、窒息和死亡。

丁烷
急性:吸入:1.暴露於10,000ppm(1%)中10分鐘造成困倦。2.濃度高於容許濃度時丁
烷的氣味尚不提供可靠的警告。3.高濃度的丁烷會造成窒息和麻醉。濃度高於爆炸
下限,1.8%(18,000 ppm)時會發生。LC50=658g/m^3/4Hrs

對照:一氧化碳
吸入:1.短期暴露於50ppm以下對健康不會有不良影響。2.暴露於50ppm以上1.5∼4
小時,工作效率會降低。毒性依濃度及暴露時間而異。200ppm以上會引起劇烈頭痛。
400ppm以上會引起虛弱、頭昏眼花、噁心、昏暈,1,200ppm以上會使心跳加速,且不
規則,2,000ppm以上會喪失意識及死亡,濃度高於5,000ppm可能於數分鐘內致死。
3.重勞力工作者、吸煙者及高地居民對一氧化碳較敏感。4.如中毒嚴重但未致命,
患者於康復過程可能會頭痛、頭昏眼花、喪失記憶、視覺及精神出問題。但若嚴重
損壞腦部則不可能完全康復。LC50=1807ppm/4Hrs~2.07g/m^3/4Hrs
---
一般液化石油氣丙烷丁烷比例約6:4
--
┌────────────────────┐
│  為了健康和美容                        │
│          飯後要喝一杯紅茶.             │
│                           選自"銀英傳" │
└────────────────────┘
 http://spaces.msn.com/u800148
--
※ Origin: 楓橋驛站<bbs.cs.nthu.edu.tw> ◆ From: 123-192-101-44.ethome-ip.ethome.com.tw
閱讀文章: 第 6776/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