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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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jw.bbs@bbs.cis.nctu.edu.tw (維維老師),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問題]婚假的期限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Wed Mar 21 14:17:35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is_nctu
Origin: 203.71.234.252

==> 在 Terry.bbs@bbs.nsysu.edu.tw ( 垂楊紫陌 ) 的文章中提到:
> > 為什麼這種問題不直接問學校的人事
> > 或其他結過婚的同事 或自己翻閱公務人員差假管理辦法呢
> > 版本只有一種 就是14天
> > 可分開請(看你爽) 可提前請(事假抵婚假 準備婚禮) 可延後請(度蜜月)
> > 只要你檢附證明(喜帖或結婚證書)
> > 結婚登記完成後一個月內完成請假手續(包含補結婚前的事假抵婚假)
> 補充,
> 14天不含假日

請看  教師請假規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H01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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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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