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閱讀文章: 第 6424/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發信人: VVVF@kkcity.com.tw ( ),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新聞]蛙跳、蹲跳、罰站 算體罰
發信站: KKCITY (Thu Jan 25 00:28:23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ctu-peer!news.nctu!netnews.chu!Leo.mi.chu!zoon

※ 引述《maskzero.bbs@bbs.csie.ncu.edu.tw (武心)》之銘言:
>     嗯  Inspector 兄說的不錯   零體罰的主張 了無新意
>     老早以前就有行政命令   世界各國也並非都有這類零體罰入法的情況
>     一半國家大都是以間接解釋或行政命令來強調這個主張
>     問題是現在全家盟(不知為何  現在他們很忌諱這三個字  都改成 XX縣市家協了)
>     還有人本無限上綱解釋....
>     他們能夠明理  那當然是很好  怕是怕等不到驗傷單
>     各縣市教局  及人本會  全家盟   就迫不及待的逼退教師或是處份教師了....

 唉
 也許你真的該去修點法律學分,一方面準備司法考試,二方面充實自我。

 首先,既然Inspector已經拿出教育部20多年前的函告訴大家,早在20多年前我們就
 不允許體罰了,那今天也只不過是把行政命令給立法化來提升其位階,怎麼弄得大家
 好像世界末日?然後全家盟啊、人本啊好像就成了眾矢之的?真要追究起來,恐怕蔣
 彥士先生(民國60年代的教育部長)、毛高文先生(我讀書時候的教育部長)……
 等一干「人犯」全部都得給您老練靶子—因為「老師不可體罰學生」已經講很久了。
 那既然教師把教育部講話當放屁,那其實教育部也可以不甩你,彼此彼此,互相互相。

 其次,人本跟全家盟遇到一個體罰學生的老師會不會見獵欣喜?我不知道,不過要假
 定他們會也無妨。
 先假定這些教改團體跟你有仇,但是到了教育局那一關問題就來了:
 因為依據行政訴訟法,一個面對「解聘」叫你回家吃自己這麼嚴重處分的老師,是有
 權提出申訴、訴願和行政訴訟的;玩法很多種,請自行參閱法規,在此不一一詳述。
 結論就是,真的要把一個體罰學生的老師給轟走,也得要被體罰的學生驗得出傷來。

 不過最後提醒大家,前幾天才有一條新聞說,有個5歲的小孩被他幼稚園同學的媽媽
 興師問罪,推了一把(推飛一公尺)還拍了幾張照片以後,就被兒童精神科醫師「鑑
 定」(比診斷更嚴謹喔)為精神創傷……
 雖然精神科沒有儀器設備可以檢驗,不過他們還是有辦法辨別真的有精神方面問題與
 否的;也因此,大家自己斟酌一下,不然弄得跟高雄某國小老師一樣,一句「去死好
 了」結果學生真的要死給老師看,那就會造成你累、我累、大家累的通輸狀態。

 最後,跟你說一下:
 老師體罰學生還有人會同情老師,公務員扁民眾你就等著回家吃自己。
 除非你是警察抓犯人,否則一般的公務員扁民眾沒有人會為他說話的。
 這跟教育界的生態有著截然不同的差異,轉途前務請務必三思而後行。
 謝謝。
--
┌─────KKCITY─────┐ KK免/費/撥/接 
         bbs.kkcity.com.tw          電話(1):4491999 電話(2):4058-6000
└──From:59.115.9.207       ──┘帳號:kkcity   密碼:kkcity
--
閱讀文章: 第 6424/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