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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BlueCloud@kkcity.com.tw (藍 霞_天外魔境復站! ),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彈耳朵違不違法? 發信站: KKCITY (Sun Jan 14 19:42:03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tu-peer!news.nctu!netnews.chu!Leo.mi.chu ※ 引述《marksee ( )》之銘言: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是的 處罰的目的 在於防止下次犯錯的發生 > ^^^^這是目的 > > 而不是讓人疼痛 不管是心理或身體的疼痛都一樣 > ^^^^^^^^^這是手段 > 該搞清楚啥是手段 啥是目的 不然會出現語無倫次如上所言的情形 > 沒有"讓人疼痛"為目地的處罰 只有以此為目的的傷害 > 但只要是"對人"進行處罰的手段 一定會造成人"身心"方面的痛苦 > [國語小字典] 罰:對人的身體、財物施以處分或懲治。 算了啦, 他們也只會講這個不行那個不行而已, 真正什麼行? 沒一個說的出來.... 沒人敢講一招有效又不違法的處罰。 -- 談生論死道機緣 秋水共長一色天 身藏文武行五嶽 號稱藍霞卜萬年 -- ┌─────◆KKCITY◆─────┐ ◢ ◤ 找歌最方便 KKBOX 歌詞搜尋!! │ bbs.kkcity.com.tw │ \^_^ / ★http://www.kkbox.com.tw★ └──《From:219.71.47.23 》──┘ ◤ 唱片公司授權,音樂盡情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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