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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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BlueCloud@kkcity.com.tw (藍 霞_天外魔境復站!  ),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彈耳朵違不違法?
發信站: KKCITY (Sun Jan 14 19:42:0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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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ksee ( )》之銘言: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是的 處罰的目的 在於防止下次犯錯的發生
>                   ^^^^這是目的
> >      而不是讓人疼痛 不管是心理或身體的疼痛都一樣
>              ^^^^^^^^^這是手段
>        該搞清楚啥是手段 啥是目的 不然會出現語無倫次如上所言的情形
>        沒有"讓人疼痛"為目地的處罰 只有以此為目的的傷害
>        但只要是"對人"進行處罰的手段 一定會造成人"身心"方面的痛苦
>        [國語小字典] 罰:對人的身體、財物施以處分或懲治。
   算了啦,
   他們也只會講這個不行那個不行而已,
   真正什麼行?
   沒一個說的出來....

   沒人敢講一招有效又不違法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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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生論死道機緣
       秋水共長一色天
        身藏文武行五嶽
         號稱藍霞卜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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