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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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Cooldog.bbs@mse.ntcu.edu.tw (淡藍色的雲),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堅持違法體罰? 應該向校方請辭
發信站: 清蘅夢土 (Sun Jan  7 15:03:06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su!MSEBBS
Origin: mse.ntcu.edu.tw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那小學生...勒索...恐嚇他人...
> >     因為沒有校規....
> >     所以就直接送警察局....這樣的懲...ok嗎?
> ----- 勒索/恐嚇...沒有校規!?
>       我實在很驚訝你問這種問題.
>       清華大學發生學生殺人的案子, 你認為清華的學生獎懲辦法中會訂有
>       學生殺人該如何處理的條文嗎? 你認為案發後, 除了警方進入校園處理之外,
>       清華本身完全無法處理嗎?


        喔!我終於知道大家討厭js的原因了...

        很偏激....

        我主要的問題是...國中、高中、大學都有校規...
        學生的自主性也比較高些...
        若真的犯錯...輕可記過...重可送警局...
        那國小....因沒校規...所以若要依法的話...
        屢勸不聽...只能送警局囉!
        這樣好像對學生的身心不太好....

        導致js這麼激動....真是抱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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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清蘅夢土˙清蘅夢土  mse.ntcu.edu.tw 
  Author: Cooldog59-113-86-189.dynamic.hinet.net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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