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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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堅持違法體罰? 應該向校方請辭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Sun Jan  7 08:18:26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cu!Evergreen
Origin: bbs.csie.ncu.edu.tw

> ==>發信人: Cooldog.bbs@mse.ntcu.edu.tw (淡藍色的雲), 信區: Education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我講了, 你只能依校規獎懲.
> >      你知道"懲"是什麼意思吧?
>     那小學生...勒索...恐嚇他人...
>     因為沒有校規....
>     所以就直接送警察局....這樣的懲...ok嗎?
>
----- 勒索/恐嚇...沒有校規!?
      我實在很驚訝你問這種問題.
      清華大學發生學生殺人的案子, 你認為清華的學生獎懲辦法中會訂有
      學生殺人該如何處理的條文嗎? 你認為案發後, 除了警方進入校園處理之外,
      清華本身完全無法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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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行事     消滅非法     就是一等一的現代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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