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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VVVF@kkcity.com.tw ( ),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發信站: KKCITY (Sun Jan 7 00:02:41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ctu-peer!news.nctu!netnews.chu!Leo.mi.chu!zoon ※ 引述《Inspector ( )》之銘言: > 據我的觀察,原因很簡單:孩子很精。他知道現在的環境,老師就算打,也 > 像你講的,不可能長期維持下去。 > 第二次家訪,我跟家長溝通觀念: > 「作業缺交,若是不會寫,我可以借同學好的作品給他參考;如果是偷懶, > 那就是自己的問題。欺騙,更是等而下之、要不得的行為。我從來沒因學生 > 成績不好開扁,行為偏差、屢犯不聽者例外。或許家長本身忙碌,希望學校 > 幫忙修理孩子,但現在環境校園不鼓勵體罰;如果家長對自己的孩子還有點 > 期待,那麼請家長一定要嚴懲。這種情況家長若沒有修理,老師很難教。最 > 後只好調整座位,以後看他自己愛交不交。 > 我每天花最多時間的學生就是他,昨天放學後也和他講了一個多小時的道理 > ;舍妹明在南部結婚,下午本來已經請好事假,本來現在應該已在高速公路 > 。為了他,我依舊跑這一趟,車子放著紅線停車。我實在不知道我還有多少 > 熱忱和耐性,可以消磨在他的一騙再騙身上。」 > 或許是這段慷慨激昂、擲地有聲的「盧山宣言」撼動了家長,這禮拜他老子 > 皮帶隨時上緊發條。這小子出乎意料的每天主動交作業。今天被我查到一個 > 禮拜(二次家訪)前的數學習作沒寫完(以部分完成矇混已完成),只消叫 > 一聲,小鬼頭緊張的跑過來表示放學前一定補完,暗示我別寫聯絡簿。 > 你說打有沒有用? 我必須老實說,在我看來,對你的那位學生用打的確實有用;至少只要有人開扁之後, 他就會把作業交給老師。作為一個老師,學生按時交作業當然是一個很基本的、天經 地義的事。 現在的問題是,我比較關心,要是哪天沒有人扁他了,那他怎麼辦? 不光是零體罰政策會產生這個現象,要是他加入了幫派組織,或者是他「漢糙」變好 了,有能力回擊老師了,老師要怎麼辦? 以前沒有零體罰政策的時候,我們也有不少青少年加入幫派組織,然後「君子報仇三年 不晚」般地在領到國中畢業證書那天找了他在學校外面(甚至於自己就上了)的兄弟把 老師抓起來蓋布袋,害得我們少年隊的學長每到國中畢業典禮都特別忙,因為每個人都 得盯緊一點,不然怕有老師慘遭不測。 搞了半天,他在它的求學期間搞不好只有學到一點:有權力才是王道。 我個人是感覺,搞成這附德行也蠻慘烈的啦,好像跟教育的初衷有點違背的樣子。 > > 短暫的矯正效果到底算不算效果?我不覺得,不然為什麼學刑法的每個都想知道「累 > > 犯/再犯率為什麼一直掉不下來?」 > 已經定性/定型的成年人,和還有可塑性的兒童放一起比較,不太適合。 有人跟我講過一句話,我覺得還蠻經典的: 即使侏儒也是從小長大的 心理學的研究已經證實,暴力是會學習而來的。不斷地對少年施以暴力,少年總有一 天「真的會變成精神病患或大犯罪人」(摘錄 李博士茂生教授語) 事實上,我國的少年刑事事件與成人刑事事件的分野是18歲,如果你把這個刑事責任 的年齡變動一下都會有非常好笑的效果;要嘛不是我國國民提早成年,不然就是我國 國民的可塑期很長。總之,從這部中華民國刑法施行以來,有好幾十年都是用18歲作 為區分刑事責任能力,也就是刑法上的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分界點。這個標準有沒有 必要改?我不知道,我只確定這個是可以被討論的。至於要不要援引德國的立法例 子,把14歲以上的少年抓去做精神鑑定?這是一個可能,但是妥不妥當我也不知道。 很抱歉我沒有辦法提供一個明確的「該如何做」或者「不該如何做」的方法。因為我 覺得在後現代社會裡並沒有絕對的答案,所以我並不否認對某些學生來說體罰是有用 的;但是我會在意「現實上體罰做為一種管教手段的成效與效率?」還有一些我自己 的價值觀的問題。 -- ┌─────◆KKCITY◆─────┐ KKBOX◤歌名╱歌手╱歌詞╱專輯◢搜尋 │ bbs.kkcity.com.tw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218.161.103.45 》──┘ 超過80家唱片公司合法授權 音樂盡情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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