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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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hoar.bbs@bbs.cis.nctu.edu.tw (灰色城堡),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Fri Jan  5 16:07:54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is_nctu
Origin: cfw4.wisepal-tech.com

==> 在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的文章中提到:
> > 你還是沒搞懂, 當學生一狀告進法院的時候,是"老師"要證明
> > 那是緊急危難
> ---- 老師擔心證明不了就別用手銬嘛!
>      呵呵, 只怕到時候老師得上法院說明當學生抓狂傷人又傷己時
>      自己究竟在幹啥了.

哪條法律規定老師需對學生自殘或傷人負責?
別鳥這位沒法律知識的j教授鬼扯啦. 學生抓狂時
的唯一對策是"報警", 其他辦法,你當老師的一定有事,
別試那種來源不明的辦法,你教師要是因此被關,可以
想見,j教授一定會說"誰叫你相信一個瘋子的話,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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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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