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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agl.bbs@bbs.nsysu.edu.tw (土撥鼠),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請板上的教育大師回應一下吧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Sat Dec 30 00:45:18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Formosa Origin: bbs.nsysu.edu.tw 看完整系列的POST我來說一下我的看法好了 首先 有一方我在這稱A方(以J教授為代表)認為消滅一切非法是極為重要的 另一方我在這稱T方(板上大部分辛苦的老師)認為面對那樣的問題 "合法"管教是不可行的..根本教育不好學生 或是維持不了秩序 我先來討論何者為"適當"的管教,還有以前體法的用意 我想以前體罰主要的意義在於恐嚇,讓學生知道這樣做 是不可以的,如果這樣做 代價極大 所以主要是以恐嚇為主的 再來看看T方認為,要以合理的管教方式來進行 我姑且在這定義一下,所謂了合理的管教可以打或是罵或是勞動 可是要適當,也就是至少不能犯了傷害罪(至少不能凶狠到打到去驗傷) 或是公然侮辱罪(也不能罵到公開的污辱) 我想這樣的定義大部分T方老師都贊同(當然如果有老師認為 老師可以用各種方式把學生教導到乖那另外討論) 不過T方老師所列出的一些情境,試想如果利用"適當"管教 的方式可行嗎 隨便舉的例子 以交作業或是吵鬧來說好了 一般的方式 不交作業就是打或是跟家長說 那如果"適當"的打或是管教學生不理呢?? 一班老師的作法可能會"加刑" 至少以前我老師就是這樣的 可能從打一下加到打100下... 這會發現兩種情況 1.打一下時候學生乖了 2.就算打100下他還是不鳥 狀況一很好...打果然有用 可我相信各位老師怕的是狀況二 那問題就來了,在以前當然可以很狠的打 可是現在至少不能打到學生去驗傷吧 (當然老師們有些也覺得這樣管教是合適的那可以另外討論) 所以我個人以為就目前環境下(不能打到很嚴重的環境) 老師頭痛的都試那些打了罵了也不理的人 別說沒有,至少在我以前打得很兇那種人還是有 說難聽點的,在以前還有分班時候那些所謂B段班的 那樣學生還不少 這樣看來 "適當的管教"也不能適用解決於板上多數老師認為棘手的問題 所以我個人以為關鍵不再體罰或是啥的 重點是要有其他方式來處理 既然這樣與其討論體罰合法與否,不如想有無其他更好的方式 事實上,體罰本身也存在問題 所謂合理的體罰本身界線就很模糊 老師定義的 法官定義的 家長定義的 學生自己定義的 都不一樣 就算是老師自己 有100個老師搞不好合理的體罰就有20套 如果有一套跟法官所定義的不一樣那老師就準備吃官司 老實說就算今天教育部認為可以合理的體罰 難道合理本身就好定義,就不會出問題或是跟一些法律衝突(如傷害罪) 既然這樣不如想些替代的方案 我想這是我對於體罰的一些看法 而在看了很多文章後我有一些想法 1.也許大家會覺得J教授怎都在講要手法很無聊,不過事實上 難道守法不重要??講到最後看到一些意氣用事的文章就 感覺老師們是反守法的,難道這樣是對的?? 2.就這一些討論來看,的確,現在的老師比以前更難當 以前也許只要上課跟動棍子大部分case就可以解決,現在則不同 這問題牽涉很廣,社會風氣等等都有關係,可是這也是在告訴大家 如果板上有因為覺得老師工作輕鬆錢多而想走老師這行的 我只能說別傻了,每一個行業都有他困難得地方,如果你對教育沒興趣 或是面對這些學生這些問題你沒辦法處理時候,我覺得不如現在 開始考慮轉換跑道,與其以後每天在抱怨立法差學生難教導,人心不古 不然早點找到自己興趣去發展 3.很多事情不是以前人這樣做或是我這樣活過來的,以後就這樣 以前有以前得問題他也不見得好,現在有現在的問題與環境 總是拿以前方法處理現在事情的,那可能會不適合 不管任何行業(老師也是)我想總是跟著時代變的,自己想法還有做法 也要求變,也要有熱誠與耐心去找出一個好的方法 總不能遇到問題就說,以前這樣就可以,現在未啥不行 我想如果這在私人企業,這樣跟老闆說是會被辭職的.. 以上是我的小小看法 -- 我是土撥鼠! 我很快樂!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61.64.1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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