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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公評、集體暴力、法律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Tue Dec 19 12:21:25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mksh.phc!news.ccns.ncku!ccnews.ncku!news2!Spring!c Origin: bbs.csie.ncu.edu.tw > ==>發信人: 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信區: Education > 認為法律不必在乎 很多時候 就是菁英散佈出來的 > 菁英不需要法律 法律是給弱者的保障 是菁英的限制 > 台灣的悲哀 在於多數教育工作者 並不是站在弱勢的人民的一邊 > 而是選擇繼續 複製菁英的優勢 > ----- 立法者必須是菁英, 不管你同不同意它的菁英類型; 立法者最好要傾聽各方的意見, 作為他立法的參考. 除非弱者變強者變菁英, 否則弱者的意見最多只是被傾聽被參考的. 在這種狀況下, 偏偏就有一類人, 打著扶助弱者的旗幟, 從強調人生而平等, 到強調天才蠢才都應該只取一瓢飲, 不一而足. 歷史上這種人很多, 不管這種人是不是真的為弱者做了多少事, 後來至少證明這種人本身就是菁英, 通常也享有非菁英所能享有的種種. 當然, 菁英有菁英的風險, 即便不是政治上經濟上的菁英, 也不見得能安穩一輩子, 如思想上的菁英, 臭老九. 理想上, 教育與法律都該是中立的, 不應該站在哪一邊. 現實則是, 不管它們是否中立, 弱者必然覺得教育與法律都沒站在自己這邊, 因為執教者與立法者都是菁英, 因為菁英的金瓢子硬是比自己的爛瓢子好. -- <<< 依法行事 消滅非法 就是一等一的現代公民 >>> -- ◎ Origin: 中央松濤站□bbs.csie.ncu.edu.tw From: 61-230-232-43.dynamic.hinet.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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