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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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Odio.bbs@cd.twbbs.org (築),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以誠心邀請的態度,邀請 JS 教授體驗教育改革的方向。
發信站: 中正築夢園 (Sun Dec 17 17:44:2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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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是不是 閣下認為人就是該為政府服務 政府有權決定個人的未來?
>     我是認為 政府是為人民服務 每個人的未來 需由自己決定。
>   我認為人有權利選擇怠惰 但是必須懂得承擔怠惰的後果
>   政府教育 其責任在於讓人民了解自己選擇的結果

政府也不過是把你關在學校裡幾年,完成九年國教,
之後隨你決定自己的未來要做什麼。
沒必要說成是政府有權決定你的未來吧?

> > 打的教育的名義招搖撞騙,最後只是肥了董事,對學生對國家幫助不符合投資預期。
> > 站在國家的立場,就不應該讓太多的野雞大學培養出更多的失業學生。
>    現實就是 混一個野雞大學的學歷對他們有所幫助
>    混高四斑 不但苦悶 更可能 四年過了 什麼都沒有

是嗎?大學四年所花的時間、學費,未來需要多少時間才賺得回來?
高四班是指重考嗎?很多學生都忙著重考,因為他們覺得這才是正確的啊。

>    為什麼矯正學生的行為 需要適度的體罰?
>    那麼矯正罪犯的行為 為什麼不可以用體罰?

新加坡有鞭刑,很多國家有死刑。

矯正罪犯很多是以替代的其他方式處理,改成罰錢、關起來剝奪自由。
你或許可以問看看那些罪犯,是不是願意被痛歐一頓交換罰金,
這我實在是不清楚,所以我不多談。

> > 若學生就是不爽上學、不願被人督促管理,很簡單,他國中畢業後就可以離校。
> > 年紀太小的學生還難以擁有正確判斷的能力,因此家長與學校、政府
> > 均需要提供協助,甚至是強迫,待學生成人後方可行使完整的自由意志。
> > 我的想法從頭到尾都是連串的。
>   是不是在閣下的想法裡
>   人就是政府的一個工具而已?

不完全是,但也不完全不是。

我絕對是政府的一個工具。我繳交的稅金足以證明這一切,
但我仍然擁有我的自由意志與行為決定的權利。

這只是利益交換,我繳稅換取我在這國家生存、享用資源的權利。

唯一可惜的,似乎是我沒辦法決定自己是不是這個國家的國民,
因為一出生就是了,這跟人無法自由決定要不要出生是一樣的。

>    重視人的個別差異 
>    所以人的意見不同是正常的 但是發生衝突時 就是必須依賴多數決議
>    合法的意義 是代表這項決議 展現多數民意

前面你說的沒錯,但我可不覺得「完全禁止體罰」是多數民意。

>    也因為重視人的個別差異 所以期待法律的限制對人民是越少越好
>    而閣下的價值是什麼呢 

中庸之道,求取平衡。我反對極端,過度的體罰是不對的,
但完全不體罰,在台灣這種狀況下也是不好的。

>    既期待政府的限制(限制高等學校的創立)
>    又不願遵守政府的限制(對體罰政策的不以為然)

政府的每一項措施要分開來談,
難道我贊成政府限制野雞大學成立,
就應該要贊成陳水扁稱帝嗎?

>    簡而言之就是 ”我認為對的就是對”

每個人應該都是認為自己的想法是正確的,
但我不覺得我的想法是這種我執之下的固執產物。

我當然認為我想的是對的,但你從前面的文章引出這個結論,
這也未免朝錯誤的方向解讀了吧?

你認為你想的才是對的,我只是和你的想法不同而已,
你並不需要扣我這樣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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