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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教部要想新方法管教學生吧?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Wed Dec 13 12:58:1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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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Good Gentleman <wu.hinetad@msa.hinet.net> 的文章中提到:
> 教部:教師管教要想新方法
>  更新日期:2006/12/13 04:09 記者: 林志成/台北報導
>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訂禁止體罰。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
> 提醒所有老師,以後對不守規矩的學生也不能「打」,必須想出其他更適當方式管
> 教;若管教不當,會被記過處分。
> 至於「體罰」或「不當管教」的認定,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地方教育單位在半年
> 內定出實施細則。
>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說,老師不能打學生,就像警察不能毆打嫌犯、雇
> 主不能打勞工、先生不能打老婆一樣,都是基本人權,與教育無關。
> 柯慧貞說,雖然體罰可暫時壓抑青少年不良行為或導致短暫服從,但會帶來更多壞
> 處,包括破壞師生關係、造成兒童低自尊與不安恐懼、教會小孩不滿時就使用暴力
> 或攻擊、鼓勵教師發洩自己不滿,因而帶來往後更嚴重的虐待行為。
> 柯慧貞指出,今後老師遇到頑皮、不守規則的學生,要想其他方式管教,譬如加強
> 溝通或鼓勵學生正向行為。長期下來,學生就會講道理,減少負面行為。
> 柯慧貞認為,處理學生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而不同,如調整座位、代為保管物品或
> 取消參加課程表以外的活動,反正就是不能用打的。柯慧貞表示,未來老師管教措
> 施須與學生違規輕重相當,要符合比例原則。根據相關規定,如果老師管教不當,
> 造成學生身心受傷,老師將被記過。
> 柯慧貞表示,目前已有台北市、台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金門
> 縣及連江縣等八縣市訂有相關作業規定或原則。


又是一個"反正我就是不准,其他你們自己看著辦"的作法.

調整座位?學生拒絕怎麼辦?你要打他?翻他桌子?
代為保管物品,他不給你怎麼辦?搶他的東西?
取消課程表以外的活動,一來不痛不癢,二來他照來你怎麼辦?
把他丟在風景區自生自滅?
白癡政府的白癡官員,真是看了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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