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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BlueCloud@kkcity.com.tw (藍 霞_天外魔境復站! ),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連署反對教師法惡修 發信站: KKCITY (Sun Nov 26 18:22:26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tu-peer!news.nctu!netnews.chu!Leo.mi.chu Origin: bbs.kkcity.com.tw ※ 引述《VVVF ( )》之銘言: > ※ 引述《maskzero.bbs@bbs.csie.ncu.edu.tw (武心)》之銘言: > > 一、降低教評會教師比率〈已完成一讀審查程序〉: > 要不要先看一下立法理由? > 要不是各位教評會委員老是弄到湊不齊人流會,人家沒事幹會去「噹」這條? > (關係文書第14條之1說明理由三) 不過,教評會都是在學校裡開的,為什麼會是老師湊不齊呢? 這點是不是也有些問題? > 而且再看一下11條之1的立法說明,只有把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及家長代表訂死 > 又,教評會教師代表的比例在修正之後,只有在教評委員數目為15、17、19人的時候教 > 師代表會少兩「喀」,6人或8人時教師代表數不變,其他人數時會少一喀教師代表 > (關係文書第11條之1說明三) > 我承認我是不大清楚教評會的運作情形,不過搞到跑兩票就崩盤(教師被解聘)這會不 > 會太誇張了一點? 正常來講是不至於, 但如果有惡勢力把持,教師絕對完蛋。 > > 二、降低解聘老師的條件〈已完成一讀審查程序〉: > > 1、老師比以前更容易被解聘。 > > 2、連車禍過失傷害被判有罪,都構成解聘的要件。 > > 3、若與降低教評會教師比率配合運作,老師可能隨時走人,老師隨人予取予求。 > 解聘唷 > 先提醒各位一下,在外面的職場上要是向貴閣下曾經說過的「擺爛才是王道」的話, > 老闆就會很阿莎力的給你一張單子,上面寫上「You are fired」請你回家吃自己, 我是認同公家機關該以外面的自我警惕, 但真要比的話,還是很難比。 > 合先敘明。 > 再來仔細看一下修正條文 > 第四項:被判徒刑之罪,這個特別講解一下 你說的意思我明白, 但相對的,老師要是出了事,就很容易被敲槓了, 你不賠,我就告!我還可以請律師! 法官能百分百信任嗎?不行的。 為了不拿自己的飯碗冒險,多被敲個二十萬,我想有九成教師會給。 > 原本的舊法是「被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未獲宣告緩刑」修正條文是「被判有 > 期徒刑」乍看之下好像嚇死人,可是司法實務上很少有判人一年以下的有期徒 > 刑。因為在刑事政策上這叫「短期自由刑」,實證研究指出這是種弊多於利的 > 作法,「獨派大老」林博士山田教授對此有相當多的評論可參考之,在此置入 > 性行銷一下 XD > 廣告打完,重點在於除非法官想整你,不然這些一年以下的罪要嘛不是判拘役 > 得易科罰金,不然就是想辦法把你關久一點,而且修正條文還有「受緩刑宣告 > 者不在此限」。講白話一點,大部分時間法官看到一個老師跟人家出車禍被判 > 有罪的時候,除非你白目到跟法官嗆賭,不然只要「被告犯後表現良好,深具 > 悔意」,「為勵其自新,特予緩刑X年」就跑出來了 > 出車禍我判你一年半,你老師還是不用當了啊。 > 當然,有些人跟法官對嗆,「死不認錯」被判九個月的也不是沒有聽過;不過 > 搞成這附德行,台灣社會的人生出了問題啊 > 第九項:精神疾病還沒好 > 這反而還是德政勒,畢竟這年頭被學生弄到憂鬱症的老師那麼多(應該吧), > 可是憂鬱症又不是不會好;即便是精神分裂症也可以用藥把病情控制得很好。 > 舊法對精神疾病的態度就好像那是一個患者的原罪,新法將之鬆綁,應予鼓勵。 這裡我有點疑問, 還沒好是解聘嗎?好了還要再重考囉? > 第十項:行為不檢,彈性比舊法第八項寬,但是有「經查證屬實」的要件,所以要怎麼 > 操作……我還想不出來,這個會是二讀會的一大爭點。 這種可大可小的事, 如果再配以教評會教師1/3, 老師確實很容易受制於人.... > 所以,這樣您有沒有覺得舒坦一點? > > 三、減班、課程等所造成的超額資遣: > > 1、減班或課程調整都不是老師所造成的,但老師要承擔懲罰 > > -------被資遣,而不管老師一家老小的死活。 > 人生啊 > 那景氣不好,公司經營不善也不是員工的錯啊,為什麼老闆可以資遣員工呢? > 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是這個社會上不是只有教師才會面對這種問題好嗎? 我還是覺得公家跟私人機構是沒辦法完全比照的 > > 四、強制教師接受評鑑〈已完成一讀審查程序〉: > 搞不懂這個問題在哪裡? 我也不懂,實施後,確實該接受評鑑, 總不能老師帶頭耍屌說我不接受評鑑吧。 該研究的是評鑑的方式適不適當。 > > 五、降低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老師的比率〈已完成一讀審查程序〉: > > 1、教師比率由2/3降至1/3,導致申評會無法以老師的角度來思考。 > > 2、教師比率由2/3降至1/3,導致不用教師參與也可以開會。 > > 3、最後教師將有冤屈無處可申冤。 > 這個講起來是個大故事,不過簡單地說: > 老師的角度可不等於一般民眾的角度,套句馬英九市長的名言「這是人民感受的問題」 > 至於為何大家會有這麼大的代溝?我也沒有什麼深入的研究,有請方內行家指點。 因為教育是一個以信任為前提的職業, 家長外界若不信任,永遠只會看到壞的一面。 不過既然時代在變,外界對老師的看法在變, 我們也該強調「老師也是個人,也是個職業」, 大家都對老師是那種「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一方面已經覺得老師不怎麼樣,另一方面卻又在要求老師要怎樣怎樣。 政府該出來宣導,國教到底是要教什麼, 近年來的教育政策,已經讓家長和教師對於教育的觀念有很大的落差。 > 我覺得問題點是在於砍成1/3會不會砍太多? > 我個人是覺得2/3太多,但是1/3又太少,建議改成1/2 > 但是提案委員大概是認為修正草案中的1/2非教師(公正人士、法律學者專家、教育學 > 者專家)當中的教育學者專家會cover到教師這一塊吧,這個你得問問題提案委員才知 > 道,我可不是他肚子裡的蛔蟲。 > 這我倒是沒有在關係文書裡面看到,不知道是從哪裡跑出來的? 至於你說的,為何人本的記者會較有用,我想這是人性的問題。 因為人本都是在指出「缺失」, 民眾看到缺失,自然很容易感覺自己的權益受損, 這年頭,「捍衛」通常沒人理,「打擊」才多人看.... -- 談生論死道機緣 秋水共長一色天 身藏文武行五嶽 號稱藍霞卜萬年 -- ┌─────◆KKCITY◆─────┐ ◢ ◤ ★ 線上音樂新震撼 ★ ◢ ◤ │ bbs.kkcity.com.tw │ ^_^ / 隨選隨播免等待 KKBOX◤ ^_^ / └──《From:219.71.47.104 》──┘ ◤ http://www.kkbox.com.tw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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