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
閱讀文章: 第 3712/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發信人: 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KKCITY (Fri Jun 30 06:43:34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su!News.a6Crazy.twbbs.org!news.au!zoonews.ee.ntu! Origin: bbs.kkcity.com.tw ※ 引述《pianodreamer (★藍星琴海☆)》之銘言: > 從前,包括在下,有許多教師還會利用中午、下課、或放學後留學生約談, > 或者補救教學;現在,看到整個環境的丕變,多做只會惹人嫌, > 沒人會感激,那就一切「依法行事」吧! > 學生犯錯了,先約談訓話給機會,再犯錯,記過單伺候就是了。 > 不要再浪費生命、時間在不懂事的小孩子身上了,真的, > 沒人會感激的! > 許多基層的教師,已經把標準降到如斯,只求不要違法,安全度過 > 這教育界的亂世之秋,全身而退,安享晚年就好。 > 既然管不得、不可管,那教師也就不要多管,正常上下班就好了, > 別人的孩子...那麼多管閒事,也沒人看到、沒人會感謝, > 到頭來搞不好還惹了一身腥,實在划不來! 這就是目前台灣的教育現況... > 是禍、是福... > 教育界的上位者、人本、以及諸位家長,就由各位親身驗証吧!! 很好奇 這樣的工作觀 為什麼把工作做好的原因 是為了別人的感激 而不是自己負責的態度? 「依法行事」真的那麼簡單? 教師法明文規定 老師的義務之ㄧ: "四 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該如何「依法行事」? 現在社會各界 不過是要求不要違法 就展現其消極之對抗 未來如真要 依法行事 可能這樣的態度 就會先被淘汰了 未來社會的競爭 只會是越來越嚴苛 -- ┌─────◆KKCITY◆─────┐KKMAN團隊 全新力作 ◎◎KKBOX◎◎ │ bbs.kkcity.com.tw │知名歌手通通都有 所有新歌想聽就聽 └──《From:220.134.48.9 》──┘※※ 內容豐富多元的線上音樂台 ※※ -- |
閱讀文章: 第 3712/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