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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npcsg8716@yahoo.com.tw (沒有大腦的豬),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Thu Jun 29 10:54:0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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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之深責之切"裡面沒有體罰的意涵,別亂用字詞

「愛之深責之切」的本意,本來就沒有體罰的意涵,而且也
不是做為合理體罰的藉詞,可是呢,這些喜歡體罰學生的老
師,一旦體罰事實被踼爆了,學校或老師就會以這句話來解
釋為什麼會體罰學生,早就已經聽多了。
> >  既然教育「體罰不死」,就只有先讓這些喜歡體罰的老師進
> > 去牢裡反省,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光,打不痛。就只有將這種
> > 喜歡體罰的老師告到破產及被抓去關個幾年也沒有什麼關係的
> > 哩!
>  老師只要釐清"處罰"和"體罰"的差異性,就不會落人口舌
>  現在會打人的老師幾乎看不到了
>  倒是你的字行間充滿了仇視,孩子不死,就是老師去死
>  說句實話,你和喜歡體罰的老師有什麼差別?都看不到愛嘛!

老師只要完全不體罰學生,在下應該就不會有仇視老師的哩!
一味要求學生「尊師重道」,可是老師不尊重學生也就算了,
就連家長也不看在眼裡,沒有經過家長同意就體罰,顯然的就
是不把家長放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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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奇摩 大摩域 <http://bbs.kimo.com.tw/> 
◆ From: 219.80.12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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