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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olonaise@kkcity.com.tw (xxxxx),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鞭刑 發信站: KKCITY (Sun Jun 18 06:22:31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bbs.ee.ntu!news.kkcity.com. Origin: bbs.kkcity.com.tw ※ 引述《polonaise (xxxxx)》之銘言: > ※ 引述《gogochen.bbs@bbs.nsysu.edu.tw (PESING小臘妹)》之銘言: > > 如果 死刑是合法的 > > 為什麼鞭刑不行?? > 因為鞭刑不好操控,你明明判鞭刑卻把人打死了 > 執行的人也要負責的 > 我運用的概念是來自中國古代的刑的概念裡面的鞭刑 > 當然還有別的我在想一種報復的觀念 > 因為好像有什麼罪會選擇什麼刑這個樣子 > 還有五馬分屍為何都會死 還要那麼花俏 > 還有剝完皮倒糖漿 放螞蟻 > 這些為何不納入死刑裡的刑種呢? 抱歉~我最後一句是運用了現代的刑的概念 -- ┌─────◆KKCITY◆─────┐ KK免/費/撥/接 ◤ │ bbs.kkcity.com.tw │▏電話(1):449◤1999 電話(2):4058-6000 └──《From:218.81.164.135 》──┘▏帳號:kkcity 密碼:kkcit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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