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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easons.bbs@bbs.csie.nctu.edu.tw (四季飯店掌櫃),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一個看了很不舒服的網頁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Wed Jun 14 18:35:14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su!News.a6Crazy.twbbs.org!news.au!news.ntu!news.e ※ 引述《idontknow.bbs@bbs.ntnu.edu.tw (記憶 清除)》之銘言: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 不要用"好像", 去查清楚再用確定的語句說一遍。 > 會用好像 是因為要看所謂法的範圍 > 憲法 刑法 民法 沒管道這塊 > > 為什麼校規班規不算? > > 校規班規只在違反上層法律的時候才不算。 > 問題時 校規班規能做什麼呢? > 好 規定如果請人代作要記小過 > 那如果他請人代作之後 每句話換句話說算不算? > 如果他請人代作之後 改掉首尾兩段算不算? > 校規 班規 或任何法律給的都是方向 > 細則 總是有限的 > 這時候 就變成到了j 大向來不甚在乎的道德層面 > 因此 有沒有違法 本來就不是發文的主要問題 > 主要問題是在「老師如何做處理」 > 不過 也許我表達不夠清楚 > 也可能您的語文閱讀能力不夠好 > 但看問題請看重點 > 而不是看唯一你認識的點 1. 抓不抓的到還是個問題 2. 做一個規定去規範抓不到的行為, 只是徒然告訴其它學生有這個管道存在 3. 代做作業可以馬上解決眼前問題時, 學生哪看得到將來有沒有學到東西? 4. 因為抓不到, 錯誤行為得到增強, 很可能將來連論文都拿去請人代做 5. 因為抓不到, 學生學到一個概念, 不會執行的法條根本不用去管它 中小學階段可以解決的方法--減低學生找人代做作業的投資報酬率: 1. 作業不要出太多, 以當天能做完為準 2. 作業成績不要給太重, 評量以現場能確定是他自己做的為主 p.s. 國高中要準備的考試太多太重了, 複習的時間都不夠了, 能免的作業就饒了他們吧, 至於不愛讀書的....牽到河邊的牛愛不愛喝水又怎由得老師? -- ※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bbs.csie.nctu.edu.tw> ◆ From: cissol7.cis.nct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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