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連線佛教版 板主: f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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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clearbook@kkcity.com.tw ( )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Re: 四依法與四大教法 發信站: KKCITY (2009/07/05 Sun 13:42:50) ※ 引述《Heavenchow.bbs@cbs.ntu.edu.tw (Heaven)》之銘言: > 你在討論印順導師時, 是用自己提出的 "四加行" 或 "上師交待的四加行" 來當論點. 如果,你認為:我在討論導師著作所提到的四加行、乃至於密乘上師等等觀點,是在有所 偏執的狀況下所提出,或是對於相關顯密經典、文獻的錯解,你更該提出相當的證據,證 明你所提觀點是合理的。 > 你自認為這算是可以討論批評否定...的內容. > 在要求網友, 則是要求 "毫無偏執 , 正確無誤" 的內容. > 這二種標準算不算標準不一?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我提出論述的前提、過程、結果,是在有所偏執、錯解相關經典、文 獻的狀況下進行的,你所說的「雙重標準」確實就成立了。可惜,你至今未有相關證據的 提出。 > 說實在的, 若你認為這二者標準相同, 我也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我是你的話,單就四加行的部分而言,我會試著去找其他經典、文獻,證明原作者所 論的四加行,是對於經文的錯解;甚至,原作者硬是不把漢系「導師」和藏系「仁波切」 劃上等號的部分,你更可以提出相關的證據:證明漢系導師和藏系仁波切是沒有差別的, 讓原作者的偏執「罪證確鑿」。 因此,你有很多東西可以去說,關鍵在於你要怎麼去說了。 > 若網友們也認為相同, 我也無法再往下舉證了, 因為已經到了這麼明白的地步, 「個人造業個人擔」網友們如果有意見,應該會自己發文的。 > 如果還有人認為這只是我的主觀想法, 那就請繼續這樣認為吧. :) 是不是「主觀想法」你自己最清楚。況且,對於主觀想法所帶來的批判,我並不予以負面 性的解讀,只要其中「言之有理」、「罪證確鑿」我還是會接受。 -- ┌─────◆KKCITY◆─────┐ KKCITY 市民小密技 -文章標題上- ◣ │ bbs.kkcity.com.tw │ Ctrl+y 可設定單篇文章加密 └──《From:59.112.216.118 》──┘ ◤ Shift+y 可設定單篇文章密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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