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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avenchow (Heaven) 站內: Buddhism 標題: Re: 四依法與四大教法 時間: Sat Jul 4 13:00:17 2009 ※ 引述《rlai000 (rlai000)》之銘言: > 若要討論,便需要把自己所理解的作為討論。 這也是我多次提出, 不應該自己提出的討論幾乎都是自提標準, 自行判斷, 自己決定彼此是否有關聯, 再加以主觀請尊重, 客觀可討論批評否決...等文字包裝. 對於他人, 卻要求毫無偏執的狀況下,要用正確無誤的「諸經、法、律」 去分辨其是否「真為佛說」才行. 這種討論法, 這正是忽略了世尊所提, 就算加了水的乳汁, 也勝過苦汁千倍. -- ◇ 若言下相應 即共論佛義 若實不相應 合掌令歡喜 ◇ ◇ 此宗本無諍 諍即失道意 執逆諍法門 自性入生死 ◇ ◇ 南無 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 護法韋馱尊天菩薩 ◇ 卍 歡迎光臨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 http://www.cbeta.org 卍 -- 卍 獅子吼站 板面介紹: cbs.ntu.edu.tw ☉ 佛教X檔案 - 世界搜奇, 閒談夢、奇譚、外星、新知 BudaXf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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