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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avenchow (Heaven) 站內: Buddhism
標題: Re: 四依法與四大教法
時間: Sat Jul  4 13:00:17 2009

※ 引述《rlai000 (rlai000)》之銘言:
> 若要討論,便需要把自己所理解的作為討論。

這也是我多次提出, 不應該自己提出的討論幾乎都是自提標準, 自行判斷,
自己決定彼此是否有關聯, 再加以主觀請尊重, 客觀可討論批評否決...等文字包裝.

對於他人, 卻要求毫無偏執的狀況下,要用正確無誤的「諸經、法、律」
去分辨其是否「真為佛說」才行.

這種討論法, 這正是忽略了世尊所提, 就算加了水的乳汁, 也勝過苦汁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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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言下相應   即共論佛義   若實不相應   合掌令歡喜 ◇
◇ 此宗本無諍   諍即失道意   執逆諍法門   自性入生死 ◇
◇ 南無 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 護法韋馱尊天菩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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