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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avenchow (Heaven) 看板: Buddhism 標題: Re: 四依法與四大教法 時間: Wed Jun 24 11:06:54 2009 ※ 引述《clearbook@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某甲喜歡的, 就說某些頭銜說過的, 沒有問題. > > 不喜歡的, 就算有頭銜, 得再做過某些某甲自行認可的功課才行. > > 我很好奇, 若某大仁波切開示, 某甲會一一反問說你自己有做過嗎? > 非常弔詭的是:在講述「依法不依人」的文字中,竟然出現了五次「某甲」;或許,困 > 難的不僅是「依法不依人」,要真正做到「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就不容易了。 因為那些是在舉 "依人不依法" 的例子啊. :) -- ◇ 若言下相應 即共論佛義 若實不相應 合掌令歡喜 ◇ ◇ 此宗本無諍 諍即失道意 執逆諍法門 自性入生死 ◇ ◇ 南無 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 護法韋馱尊天菩薩 ◇ 卍 歡迎光臨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 http://www.cbeta.org 卍 --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cbs.ntu.edu.tw> ◇ 南無護法韋馱尊天菩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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