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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A010200 (新世紀福音戰士EVA機) 看板: Buddhism 標題: [大乘佛教]解題:不求解脫 時間: Mon Oct 1 08:06:42 2007 [大乘佛教]解題:不求解脫 「不求解脫」,出典如下: 見諸眾生為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煮,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 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畜生、餓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 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冤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 ,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於此三 界火宅東西馳走,雖遭大苦不以為患。 《大乘妙法蓮華經.譬喻品第三》 歷代高僧解說上段經文如下: 此合上見苦悲生。燒煮喻為苦惱之所逼迫。 五欲財利:指色、聲、香、味、觸五欲之樂,以非財利不能滿此樂故。 凡夫誤以謀五欲之樂,為謀人生幸福,故有貪著。貪著不得故追求之, 推追求者之用心,必以為不得此樂則不樂而苦, 若得此五欲財利之樂則樂而不苦矣。 豈知此即所謂以苦欲捨苦,苦終無盡也。 蓋人之妄心,於所身受之事,稍久即厭以為苦,另以一事代之,其實仍為苦事, 而妄心立即以為可樂;而此相代之苦事,亦無不從辛苦追求得來, 是於所受各苦之中更增一苦,故曰現受眾苦。 夫人道之生活,賴衣、食、住三者以為依止,非此則苦,故須求衣、食與房舍, 以為此苦之抵抗,而人心之苦由是遂生,此已為以苦代苦。 誠以既在分段生死之中,隨業墮為人身,未證無生,則於根本之苦, 實別無究竟解決之法。然此猶為人身不得已之事,即為人心無可避免之苦; 若彼追求增上五欲之樂者,則不可解矣。此增上五欲之樂,於所需為不必, 於自心為不安,乃仍貪著追求之不已。 求不可得,復極種種貪、瞋、癡之煩惱,造種種殺、盜、淫、妄之罪業, 以務得此虛幻不實之五欲財利。或竟終不可得;或雖暫得而仍失; 或雖未失而報終命盡之己身,已不復能待,終仍捨之而去, 以往受自業所招之種種三惡道苦報。彼眾生者,自作之不自見之,而如來見之, 此所以悲生也。貧窮困苦唯在人間,愛離、冤憎通於人天。 如強力天子入天宮內,奪其妻子,驅出自宮,是亦愛別離苦。 阿修羅王好與帝釋戰鬥,是亦冤憎會苦。 以上既明欲界諸苦之別相,更明三種通相之苦: 一曰、苦苦,為人及三惡道所受顯著之苦。 二曰、壞苦,亦曰樂苦,如諸天所受天福之樂,報盡樂壞終歸於苦。 三曰、行苦,無色界天既無苦苦、亦無壞苦,以此天只有捨受並無樂受, 以無樂受故自無樂壞之苦受,惟此天隨其定業以為遷流,而不能自主,故有行苦。 行苦如漏舟漂流於海中,隨風漂蕩,聽其自沈,此行苦通於三界。 眾生貪癡,以苦為樂,沉沒其中,故曰歡喜遊戲。 既不覺知,故不怖厭,惟滯著於三界中,忽知為善,則生人、天; 忽復造惡,又迴惡道;出歿生死,不求解脫,故曰東西馳走不以為苦患也。 《法華經講演錄.(譬喻品第三).太虛大師 解》 -- 如果以為只有佛菩薩才會講佛法,那可就誤會大了… 魔也會講似是而非的佛法,那叫做「魔說」,所以要切記,墮入魔道,難以翻身。 如果以為解說佛經與佛法是多麼了不起的事,那可就誤會大了… 胡亂解說佛經與佛法,必定下地獄後,再得智障報哦… 我寧可去佛寺當義工、誦經、拜佛菩薩、禮懺、持咒、念佛、聽歷代高僧的教誨! 我也不要下地獄後,再得智障報呢… -- 卍 獅子吼站 板面介紹: cbs.ntu.edu.tw ☉ 教育板, 關懷教人成人的百年志業 (本站精華區完備歡迎參閱) Edu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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