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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YHHuang.bbs@bbs.cs.ntust.edu.tw (昂首闊步看藍天),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佛教] 《金剛經釋》∼24 發信站: 台科大資管銀河之旅 BBS (Wed Aug 1 09:18:52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st!NTUST_MI Origin: bbs.cs.ntust.edu.tw 金剛經釋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索達吉堪布 著疏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為什麼勝義中佛法也不成立?因為如來所說的法義都是不可執著、不可思議言說,不 是有法,也不是無法。 此段經文,須菩提主要回答了為什麼「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即不存在實有不變的如 來所說法的原因。釋迦牟尼佛成道以後轉了三次法輪,開示宣說了八萬四千法藏,這只不 過是在無明眾生面前的幻現而已,其實佛陀恆安住於遠離一切戲論動搖的法界中,並未曾 說過一法。雖然佛陀沒有宣說一點一滴的法,但在眾生面前顯現說了眾多的法,佛經有云 :「雖未說一法,眾生現如是。」其他的高僧大德解釋時,也說以佛的智慧力而任運顯現 ,實際佛不會有分別念想說法,也沒有說過法。另有佛經云:我從成佛始到最後涅槃之間 未說過一句法,若有人說我有所說法,即是謗如來。《秘密不可思議經》云:「我成佛至 今,未說一句法。」因此,究竟而言,佛陀宣說的法也是不存在的。 眾生的心識智慧或分別念去找尋如來所說的法,永遠得不到,文字與語言的限制,使 如來所說的法義不能全部被表達,在語言文字方面,名詞法相根本不可取也不可得。如《 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所謂如來說法都是方便、權宜,真正的法無 法可說,要靠自證、自修、自觀來體驗,就像啞巴吃糖一樣,不可表達。《六祖壇經》中 云:「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所謂非法即無實方面的空 性法,名言所立的諸法,本來就無生,故不可安立有無,不存在非法,任何戲論分別也不 緣執,那時方是本來面目。以理觀察任何實質性的、成實方面的法也是得不到的,因此佛 所說的語言再三伺察尋找也是不可得的,離一切戲論,言語思維無法衡量。一切戲論全部 滅盡,一點也不可得,無所度的眾生,亦無能度的佛法,如《中論》二十五品云:「諸法 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人也無住,佛也無所說。」宗喀巴大師亦云:「世尊成道以來, 不管在人間或天上,沒有說過一個字的佛法,這是在眾生面前的迷亂顯現而已,實際能說 、所說離一切戲論。」因此我們應該知道如來所說的法既不可執取,也不可言說,依言語 、分別假想安立,其本體從來就未曾生過,故真正的法與非法都不可得。釋迦牟尼佛所說 法的最究意義,正是金剛經中所敷演的空性般若智慧。 嗄單派在暫時的觀點上解釋非法和非非法,有點困難,他們認為非法不是名言中的空 性,非非法也不是勝義中的名言,有和無都不敢承認只有用輪番方式來抉擇。寧瑪派的解 釋則既從容又簡單:離一切戲論的法性不是法的緣故,遠離了常有的邊,不是非法的緣故 ,遠離了斷邊。勝義當中無一法立錐之地。 http://www.zhihui.org/browse/kb_sdj/000_jingangjingshi.htm -- ※ Origin: 台科大資管銀河之旅 BBS <bbs.cs.ntust.edu.tw> ◆ Author:YHHuang AT 218-168-206-169.dynamic.hine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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