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連線佛教版 板主: f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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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ATIH@kkcity.com.tw (tsai),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Re: 受食魚、肉者是否斷大慈種?~3 發信站: KKCITY (Sun Jul 22 20:30:52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news.au!zoonews.ee.ntu!news 我依照你的程度再說一遍給你聽...你可以好好思考下列的問題 1, 釋迦牟尼佛是否受用魚肉? 2, 食用魚肉是否等同殺生? 3, 釋迦牟尼佛是否殺生? 葷腥經就是為你所準備的,就是你的良藥 你要好好按時服用 :) 說一個"故事"給你聽, 以前曾有人問佛陀, 如果有弟子經過一再的教誨, 仍然無法使其改變, 您會怎麼做? 佛陀說:我會殺了他. 問的人嚇了一跳之後,回答: 佛陀,您怎麼可能會殺人呢? 佛陀回答說: 我不教導他, 不就等同殺了他. 你不是一位值得共論的人... 佛弟子理應正向善向直向, 也唯有在這樣的客觀環境下, 共論才有意義 既然如此, 你好自為之. ※ 引述《sjc4789 (度眾)》之銘言: > ※ 引述《ATIH (tsai)》之銘言: > > 所以佛陀,大阿羅漢,遵循佛制戒律乞食的比丘,比丘尼們 > > 乃至謹守五戒的在家佛第子都共有一個業叫做殺生. > > 這是你的意思嗎? 你已經謗第二次了. > 我只是講實話,並不是謗! > 你想一想,一般人要殺生或買肉, > 才能供養僧眾肉,那殺生與買肉供僧, > 僧就沒有殺生共業嗎? > 況且肉內都有活的血球與細胞, > 都是活的眾生,所以買肉煮來吃都是殺生。 > 殺生共業,並不是佛陀定義的殺生, > 所以你誤導他人, > 因為殺生是要有殺意、殺邢、殺死才成立。 > > 另 "這是當然的" 的這句話是指 "將殺生與食肉的關係切開" > > 你不覺得你的前後句有矛盾嗎? > 我覺得沒什麼矛盾也不重要。 -- ┌─────◆KKCITY◆─────┐ ◢ ◤ 找歌最方便 KKBOX 歌詞搜尋!! │ bbs.kkcity.com.tw │ \^_^ / ★http://www.kkbox.com.tw★ └──《From:220.132.234.118 》──┘ ◤ 唱片公司授權,音樂盡情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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