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連線佛教版 板主: fox |
閱讀文章: 第 2865/491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發信人: jt5354.bbs@bbs.nchu.edu.tw (jt5354),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滅諦 發信站: 中興天樞 (Wed Jul 11 17:20:11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ctu-peer!news.nctu!news.nchu!pivot Origin: bbs.nchu.edu.tw 滅諦 現下讓我們來詳細了解滅的意義,這就是大家所要知道的涅磐。按照語源學的意思 ,涅槃是Ni+vana或Nir-va,就是斷除愛欲、得到自由,與愛欲分離,達到寂滅。 雖然巴利文和梵文語源學的意義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個專門術語,但不能幫助我們 証得涅槃的妙樂。在下一章,我們將會看到,証悟是來自戒、定、慧的修習。涅磐是 一種體驗,由於它的玄妙,不能用語言解說。它是超世間的,絕對的,無為的。証得涅 槃的方法,只能由每個人去體驗。 不用說涅槃,就是一點簡單的東西,如一個人對糖的味道,不告訴他去讀關於化驗 糖的書,他事先沒有經驗,是不能知道的。但是假如放一點在舌尖上,他就會知道糖 的甜味,過多關於糖的理論就沒有必要了。 什麼是涅槃?這是佛教徒或非佛教徒一開始就歡喜提的問題。這不是今天或昨天的 問題。聰明的答案可能會有,涅磐被用各種明顯的專門名詞來說明;但是沒有一種說 明會使我們絲毫接近涅槃,因為涅磐是離言絕思的。比較容易和比較保險所說明的涅磐 不是涅槃,因為涅槃是不能用語言來表達的。涅磐不可以言喻,它是無法表達的。我 們試圖說它,就要用字,而字的意義是有限制的。字與宇宙有關係,絕對的實際涅磐 ,是透過最高的精神修養和智慧証得的。是超越世間體驗的,是非語言所能表達的。既然 如此,那又為何寫它呢?那是為了防止對佛教涅磐思想的誤解。 佛陀說︰ 諸比丘︰我想,我已証之法,甚深、難見、難解、安靜、高尚、完全超論證、微妙 ,智者能理解。但此同時代之人高興、沈迷、喜歡官能快樂。因同時代之人高興、沈 迷、喜歡官能快樂,即難見此緣起,亦難見諸緣起法之寂靜、“有”之實質舍棄、愛欲 息滅、冷靜、寂滅、涅磐。若我教此法,他人不理解,對我會生厭煩。[i] 從佛陀自己所說,這就清楚地表明,愛欲的根除(涅槃)是難見難懂的。 佛陀在第一次說法時,對第三真諦解釋說︰ 諸比丘,此是苦滅之真諦,完全息滅、舍離、解脫、不住愛欲。[ii] 雖然這種界說未提及涅槃,但“完全息滅愛欲”是包含著涅槃的。此在他處,佛陀 說得很清楚。“羅陀,愛盡實即涅槃。”[iii]他答覆一位神人說︰“舍棄愛欲是涅磐 。”[iv]在舍利弗的談話中,有“此五取蘊根除與舍棄欲貪,即是苦滅。”的話。[v] 從上所述,很清楚,涅磐是寂滅,是愛欲斷除。像我們在上一章中看到過的,愛欲 是苦因,只有其根源愛欲息滅時,苦因方能息滅。舍棄了愛欲,也就舍棄了苦和與苦 有關的一切。因此,涅磐被解釋為苦滅。 應當注意的是︰雖然用了一些消極的術語來說明涅磐,但這不是說涅槃只消極或自 我斷滅。總之,否定不意味著絕對的空,是一個空白點,而只是說某些東西不存在。 証得涅槃的阿羅漢,是斷了愛欲才獲得解脫的,在他的身上不再有愛欲了。這不完全是 空或自我毀滅。因為沒有要毀滅自我的必要。 典籍中的肯定術語,也是很明顯的。如安穩、清淨、勝妙、寂靜、解脫,都被用來 表示絕對的涅磐。不過,這些術語的真正意義對有情世界所知道的體驗來說,是被限 制的。一切肯定的界說,都是從我們現象世界的體驗而來的。事物的世俗觀點是輪回的 ,那就是說屬于生存或轉生的。因此,所有其他關於涅槃的觀點,也都是轉生的觀點 。所以,他不能有一個涅磐的真實圖像。他的一切思想、觀點和語言都是受限制的, 有條件的,不能適用于不造作、絕對、無為的涅磐。 習慣上,我們說一些肯定和否定的術語,也和解釋其他事物一樣,有其一定的聯繫 。但是涅磐是超肯定和否定的,與任何受條件制約的事物沒有關係。佛陀用了些世間 的常用名詞,知道他們的有限性。關於什麼是涅磐的問題,讓我們聽一聽佛陀是怎么說 的︰ 諸比丘,涅槃界有二種,何等為二?即有余依涅槃界[vi]與無余依涅槃界。諸比丘 ,何為有余依涅槃界?諸比丘,此處有比丘,是阿羅漢,其漏已盡,已修梵行,所作 已辦,卸卻負擔,已証阿羅漢果,完全斷除生死諸縛,因正智得解脫。其官能尚未毀壞 ,彼仍體驗適意與非適意,仍受快樂與痛苦,五蘊存在。諸比丘,其貪、嗔、痴已斷 。此即名為有余依涅槃界。 諸比丘,何為無餘依涅槃界?諸比丘,此處有比丘,是阿羅漢,其漏已盡,已修梵 行,所作已辦,卸卻負擔,逐步証得阿羅漢果,完全斷除生死諸縛,因正智得解脫。 無一切感受,無意欲,現下此成為冷靜。諸比丘,此即名為無餘依涅磐界。 此事,佛陀又作如是說︰ 見者說二涅槃界,堅定不移無所挨。 一界尚余諸蘊底,已斷導致生死纏;[vii] 一 界無是諸蘊底,表明今后生死完。 彼等知此絕對境,其心斷縛得解放; 彼等証得 法實體,[viii]靜寂欣喜定不還。[ix] 有情由五蘊或心物構成,這些心物不停地變化 ,因此是無常的。它們的來和去,就因為“生的性質即是滅的性質。”[x] 人的貪、嗔、痴,帶來相續的生和死。因此,人不斷除貪、嗔、痴,他就不能了脫 生死。[xi] 証得阿羅漢果的人,就是他還活著的時候,徹底斷除了貪、嗔、痴。這就是上面所 說的有余依涅槃界。阿羅漢剩餘的五蘊,是他過去生中的貪、嗔、痴為緣而生起的。 由於還活著,他的諸蘊還在起作用。因此,他的官能接觸外境時,還有愉快與痛苦的感 覺。但是,由於他已從煩惱、分別和自我思惟中獲得解脫,他不會被這些感受所動搖 。[xii] 當一個阿羅漢逝世時,他的剩餘諸蘊就停止起作用。此諸蘊是死時毀壞的,他不再 有感受了。因為他已徹底斷除了貪、嗔、痴。他不再有生死,很自然,就不再有受。 所以說︰“他的受變得冷靜了。” 此種思想,在《自說》中是這樣表述的︰ 身壞感覺停,諸受變冷靜;一切架構止,識亦不再生。[xiii] 這就是所說的無余依涅槃。 從前述看,阿羅漢的狀況是清楚的,一個人完全斷除導致生死的貪、嗔、痴三毒之 后,也就從生死輪回的枷鎖中解放出來了。他是完全自由的,他不會再有任何原因使 他作為有情轉生。因為,他已証得涅盤,相續轉生完全停止了。他已經超越普通或世俗 的活動。在他還生活在世間的時候,他已經將自己提升到世間之上。他的行動不再產 生后有之果,不再有業的效力。因為這些行動不是由三毒、由煩惱發動起來的。他是 可以避免一切惡、一切心理上的染污的。在他身上,不隱藏隨眠,他是超善惡的。他已舍 棄善和惡。[xiv]他不被過去、未來和現下所困擾,他不再執取世間的事相,所以煩惱 亦不能再生。他不會被生活的變遷所擾亂,儘管感官接觸世間意外事件,他的心亦不 動搖。他無憂、離塵、安穩。[xv]這樣,涅槃是現生証得的一種“悟境”--即現法涅 盤。思想家、有心探求的人懂得此種悟境是不覺得有困難的,這只能是阿羅漢而不是 任何別的有情,不管是世間的有情,還是在天堂裡享樂的有情都不是。 有情的生活性質是痛苦的,雖然知道什麼是苦,什麼是染污,什麼是愛欲,但不知 道什麼是完全斷除染污,因為他沒有經受過。假如他知道,那是他由於自我証悟,知 道什麼是非染污,什麼是涅槃或真實,什麼是真正的快樂。阿羅漢用親身的體驗說涅槃 ,而不是憑傳聞說涅盤。但是阿羅漢由於是自己証得,不能使別人懂得涅盤。斷了愛 欲的人,知道自己証得了解脫,但他不能向別人解說此種解脫。不管他談多少解脫的 意義,別人是體會不到的。因為這是自己體會,自己証得的。証悟是每個人自己的事。每 個人必須為自己吃和睡,為自己治療小病。這些只是每天需要的。有關人的內部發展 ,他的心靈解脫,還需具備更多東西呢﹗ 難以掌握的是無餘依涅磐。換句話說,就是入涅槃或阿羅漢最後的寂滅。 《自說》中經常引用的一段話是︰ 諸比丘,有不生,有不起因,有不造作,有絕對。假如無不生,無不起因,無不造 作,無絕對,就無逃脫生、起因、造作與相對。由於有生,有不起因,有不造作和有 絕對,所以逃脫生、起因、造作與相對。[xvi] 此非堅(擴張)、濕(內聚性)、暖、動之元素,非空無邊處,非識無邊處,非無 所有處,非非想非非想處,非此世,非他世,非日、非月,此處非來非去,非生非死 ,非支持,非存在,非外境,是此。此實為苦之結束。[xvii] 從上所述,很清楚,這種入涅槃(最後的涅槃)是一種色、受、想、行、識五蘊以 及一切與諸蘊有關的法都已停止不起作用的狀態。所以,這是一種相對性不存在的境 界。它是超外界一切相對事物的。它不是因的果,不是生起果的因。既不是道,亦不是 果。它是絕對的,無條件的無為。 苦,生苦之因的愛欲是世間的,涅磐則不是世間的,而在緣起法之外。所以,它是 超因果的。一切世間法都是有關係的,相對的,而作為無關係的涅槃則是絕對的。 佛陀在一部很重要的經中[xviii]闡述緣起和四真諦時,對諸比丘說︰ 世間隨意認為真實者,聖者徹底了解,認為是虛妄的;而聖者歡呼為真實者,世間 亦認為是虛妄的。 佛陀進一步說︰ 涅槃非虛妄,聖者知為樂;真實由彼証,無欲逝不存。[xix] 佛陀用真實取代涅槃,這不是唯一的例子,因為我們還發現有以下的話︰ 比丘,真實是涅槃之名。[xx] 彼等在真實中解脫,斷除轉生之愛欲。[xxi] 在另一部同樣重要的經[xxii]中說,絕對冷靜(內心已完全熄滅貪、嗔、痴三種火 )的阿羅漢,領會樂、非樂或非樂非不樂感受時,他知道那是無常的,不以我的思想 去執取,不用享樂(情慾)的感受去領會。經中說︰ 不管彼以何感受領會,是樂,非樂,非樂非不樂,彼領會不執著,不被所縛。彼知 身體解體(生命本能結束以後),一切感受,一切體會,都會變成冷靜,都會是安定 。猶如油燈燃燒,靠油與燈芯,油與燈芯燒完,由於燃料缺乏,燈即熄滅。如是,當比 丘體會身體最後結束感受時,彼知道︰“我已體會到身體最後結束之感受。”當彼體 會生命最後結束之感受時,彼知︰“我已體會到生命最後結束之感受。”彼知“身體 毀壞,生命最後結束,現此一切受,非快樂,將變成冷靜。”因此,一個人有如此天賦, 被賦與此最高之智慧。因為知諸苦滅盡,是最高之智慧。 此其解脫,建立于真實之上,不可動搖。虛妄是不真實,此是真實(非虛妄),是 涅槃,是真諦。因此,比丘,一個人有如此天賦,被賦與最高之真諦,因為最高真諦 是涅槃,是真實(非虛妄)。 《寶經》[xxiii]中說︰ 彼等過去已死亡,如今再無新生長;[xxiv] 心不依附未來轉,再生胚芽已滅光。[x xv] 彼等更無愛欲起,賢者寂滅如燈樣。[xxvi] 這是已經逝世阿羅漢的狀況(般涅磐 者)。他的道路,像鳥飛翔在空中,[xxvii]是不能尋覓其蹤跡的。因此,說阿羅漢或 佛陀進入涅槃是錯誤的。因為涅槃不是一個地方或國家或“天堂”。有情可以繼續在 那裡永遠居住。涅磐沒有地區。經典中說佛陀或阿羅漢逝世為涅槃者,意思是說完全過 去了,完全寂滅了,這清楚地表明是生死流轉的終止──旅行的終點。佛陀或阿羅漢 逝世以後的境界究竟怎樣,那是不能用思惟推測、不能用語言給他下定義的。既無法 衡量,也沒有尺寸,它是“不回答”,是“無記”的問題。最高的真諦是難以形容的, 是不可說的。 優波私婆問︰人逝世以後,是否在快樂中長期存在?佛陀的答覆是明確的︰ 人死之后無尺度,有惡死后可能有。一旦諸法悉消除,所說方便亦非有。[xxviii] 沒有我,沒有靈魂,是什麼得涅磐或者是誰証涅磐?這是一個使人難以回答的問題 。讓我們先來了解所謂有情是什麼。一個有情是精神和物質的結合,是一種變化的過 程。前后相續兩剎那是各不相同的。由此可知,沒有什麼東西是常住的。此種過程── 此種物質與精神範疇的流動──完全停止,就是所要了知的涅磐境界。涅磐是永恆的 寂滅。 究竟是什麼得涅槃或誰証涅磐的這一問題的提出,是因為在人們心中有“我”這個 強烈的理念存在,所有問題都圍繞在這個“我”上。但是在我們的行動、我們的身、 語、意背后沒有“我”,沒有行為的作者,沒有思想的想像者。涅磐是有,但不是“人 ”(有情)得到它。人只是一個現象在向前奔流。在習慣用語中,我們說男人、女人 、我,等等,但認真講起來,沒有這樣的個體存在,只有過程的展開和過程的停止。 “生的性質就是滅的性質。”[xxix] 五蘊構成一個“有情”。愛欲這一苦因是在五蘊中生起的。愛欲的熄滅,也必須在 此諸蘊中。就是這樣一種過程的出現,一種過程的熄滅,沒有常住的“我”產生諸蘊 和最後根除諸蘊,更不倚賴于外力。此即轉生和轉生的熄滅。這是正確的看法。 佛教的涅槃,被稱為無上的快樂,如我們在前面所看到的,這種快樂的到來,是由 於所有感受都完全冷靜、熄滅。現下,這種說法,確實使我們迷惑不解,因為我們用 自己的官能體驗到許多愉快的感受。 佛弟子優陀夷尊者面臨的就是這個問題。舍利弗尊者對諸比丘說︰“諸友,它是涅 槃,是快樂。”接著優陀夷問︰“但是,朋友舍利弗,因為此中無受,如何快樂?” “朋友,此中無受,這正是快樂。”[xxx]舍利弗尊者的這種說法,得到佛陀另外一位弟 子的完全支持,他說︰“不論領會、感受什麼,一切都是苦。”[xxxi] 達到滅苦(証入涅槃)[xxxii]道路的重要步驟,已由佛陀指出,這就是注意精神修 養的方法,這樣就可產生真正的快樂,從煩雜的生活中得到無上的安靜。這條道路確 實十分艱難。但是,我們果能堅持不懈,完全自覺地小心看著腳步走,總有一天會達到 到達站的。嬰兒學舌、學走路有困難,要慢慢來。一切大人物也是如此,在到達圓滿 的長征道路上,要經過失敗到成功,要一步一步地走。 瑜伽行者興正念,回憶往昔生活面;即使今日尚如此,但后仍可獲涅槃。[xxxiii] ------------------------------------------------------------- [i] 《中部》第二六經;《相應部》第一卷,第一三六頁。 [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四二一頁。 [iii] 《相應部》第三卷第一九O頁。 [iv] 《相應部》第一卷第三九頁。 [v] 《中部》第二八經。 [vi] 此處優波離(Upali),意為五蘊。 [vii] 纏(Bhavanetti)是愛欲(Tanha)或渴望的同義語。 [viii] 此處法實體,意為阿羅漢果位。 [ix] 《如是語》第三八、三九一。 [x] 《中部》第三卷第二八O經;《相應部》第四卷第四七、一O七頁;第五卷第四二三頁 ;《毗奈耶》的《大品》。 [xi] 《增支部》。 [xii] 參閱那阿羅漢(Arahan Sona)的話︰“色、味、聲、香、觸……不致使堅強者煩 惱,其心堅決,完全解脫。”(《增支部》第三卷第三七七頁)。 [xiii] 《自說》第八卷第九頁。 [xiv] 《法句》第三九偈。 [xv] 《經集》第一一《吉祥經》(Mangala-sutta)。 [xvi] 《自說》第八卷第三頁。 [xvii] 《自說》第八卷第一頁。 [xviii] 《經集》。 [xix] 《經集》第七五八偈。 [xx] 《相應部》第四卷一九五頁。 [xxi] 《如是語》第二卷第一二頁。真實見《義疏》。 [xxii] 《中部》第一四O經。 [xxiii] Ratana-sutta(《寶經》)、《經集》第一四偈。 [xxiv] 此處意為過去和新的業。 [xxv] 此處胚芽意為再生識。 [xxvi] 據說佛陀說這些話時,他看到一盞燈熄滅。 [xxvii] 《法句》第九二、九三偈。 [xxviii] 《經集》第一O七六偈,與佛陀答覆婆蹉(Vaccha)的話比較︰說他(阿羅漢) 轉生不適合,說他不轉生亦不適合。《中部》第一卷第四八六頁第七十二經。 [xxix] 《中部》第三卷第二八O經;《相應部》第四卷第四七、一O七頁。 [xxx] 《相應部》第四卷第四一四頁。 [xxxi] 《相應部》第二卷五十三頁。 [xxxii] 就是說佛陀逝世以後。 [xxxiii] 《長老偈》第九四七偈。 --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asambuddhassa ! ( 敬拜 彼 有幸者. 阿羅漢. 已正確完全覺者 ) -- Ξ Origin: 中興大學天樞資訊網 <bbs.nchu.edu.tw> Ξ From : 220-134-238-232.HINET-IP.hinet.net |
閱讀文章: 第 2865/491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