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連線佛教版 板主: f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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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 ̄◥◣●◢◤ ̄" <woooooooolf@anet.net.tw>,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Re: □ 第五章 五蘊(人類到底粘縛著什麼?) 發信站: Read Free News (Sun Feb 11 22:00:45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feed.stanford.edu!postnews.googl 依照你的解釋,請問一下: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 十二緣起中的(識),是否不是指(阿賴耶)? 而是指(第六識)。 "淨心" <purify.bbs@cbs.ntu.edu.tw> 撰寫於郵件新聞 :4ST2dF$MzZ@cbs.ntu.edu.tw... > 識蘊屬於最後一個心法,也是名法的第四種積聚,「識」的任務即是對眼 > 、耳、鼻、舌、身、意六根的知覺。「識」可簡單譯為「清楚的了別」(察覺 > )。但它的真正含義是依照自然的本能去了別,但不可譯為正確認識的了別, > 因為它只是一種知覺。當有外緣和眼根在一剎那間相碰,而去領接這外境,察 > 覺出它是某一種色塵;一旦有外緣和耳根相碰,即能察覺出那是一種聲塵;而 > 鼻根一碰到外緣,也能立刻察覺出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氣味,當心去執行在眼、 > 耳、鼻、舌、身、意外境的知覺時,就稱為「識」。 > > (五)識蘊 > > 「識」是最後的積聚,意為識別、能知所知;執行著眼耳鼻身的「了別」 > (知覺) 作用,同樣是沒有自我的。它為生理上的器官或佛法語言的內境,「 > 根」即是眼識和視覺神經,耳識和聽覺神經,鼻識和嗅覺神經,舌識和辨味神 > 經,體內的各種神經以及表皮的觸覺神經。全身的功能時時存在著,隨時領納 > 色、聲、香、味、觸的「塵」 (外境) 。當根和塵剎那一碰時,「名法」 (心) > 的「識」同時在這一刻產生,這第三者將會在根境上生起知覺、了別作用。 > 比如在眼根就產生眼識的知覺,了別色是什麼形狀,是人、是獸、長、短、黑 > 、白等。這生起的知覺就像機器一樣自然運作,佛教將「識」比喻為一台自動 > 運作的機械,同時它必定是基於眼耳鼻舌身而形成「了別」 (知覺) 。因此就 > 有人執取它為靈魂、神識,從內心駕御出來領納來自眼耳鼻舌的「塵」 (外境) > ,執取為「我」。但在佛教的原則中,它是自然的,如色塵和眼根加上眼識 > 神經,一碰即產生了別「知覺」,也可稱為「識蘊」;同時隨著那根境的領納 > 而安立其名,如眼識、耳識、鼻識等,其間只有了別、知覺,無論在那裡都沒 > 有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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