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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lzen (果任) 標題: Re: 請教[意根]的疑惑. 時間: 2013年 9月13日 13:54:50 星期五 因以前曾在此請教[意根]的疑惑.討論題,發表四空定是否因行蘊起輪迴。今補述在FaceBook 討論後的滅盡定之分析,使其較完整呈現。 滅盡定之分析 九次第定,指九種不同的禪定修行的境界,九次第定包括了: 四禪: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此四種禪定共外道,外道修行者亦能證得。 四無色定(四空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此四種禪定 亦共外道。 滅盡定:此唯至少已斷我見的佛門弟子證得。 滅盡定又稱第九次第定或滅受想定,或經中有稱阿羅漢能入滅盡定而涅磐。那麼是否要修到非 想非非想定才能達到入「第」九次第定〈滅盡定〉?或是只有俱解脫的阿羅漢才能入〈滅 定〉?其他有學〈初果、二果、三果〉甚至慧解脫阿羅漢是否也能入〈滅定〉? 依瑜伽三十三卷云:若諸聖者、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復欲暫時住寂靜住。從非有想非無想處、 心求上進。心上進時,求上所緣,竟無所得。〈無所得故;滅而不轉〉。如是有學、已離無所 有處貪,或阿羅漢、求〈暫住想作意〉為先,諸心心法滅;是名滅盡定。由是方便,證得此 定。 在此卷指出諸聖者已得非想非非想處,為欲求暫時住寂靜住。從非有想非無想處,以「欣上厭 下」心更求上進時,為求上所緣,最後會以無所得,因而可入滅盡定。像是這樣,能離無所有 處的貪著的有學〈或許只指三果〉或阿羅漢,為先求「暫時住寂靜住」,可依種種方便而入滅 盡定。 但一般指〈斷三結初果以上、二果、三果、阿羅漢〉皆稱為聖者,而有學指的是〈斷三結初果 以上、二果、三果〉的聖者。那麼此處的諸聖者指的是何種聖者,有學指的是何種果位的聖 者? 依南傳論藏阿毘達摩定之分析(samapattibheda) 節四十二:可入之定 Phalasam apattiyo pan’ettha sabbesam pi yathasaka-phalavasena sadharana’va. Nirodhasamapattisamapajjanam pana anagaminab c’eva arahantanab ca labbhati. 於此,一切(聖)人都能證入與各自所證得的果相等的果定。但只有阿那含與阿羅漢才能證入 滅盡定。 由此南傳論藏阿毘達摩知此聖者應是指〈三果、阿羅漢〉。 此也可看出已得非想非非想處的阿羅漢或有學聖者,為先求「暫時住寂靜住」,可依種種方便 而入滅盡定。同樣在「無所有處定」能離「無所有處」的貪著的有學〈指三果〉或阿羅漢,為 先求「暫時住寂靜住」,也可依種種方便也可入滅盡定。 可見入滅盡定不只在「非想非非想處」可入,「無所有處」也可入滅盡定。入滅盡定也不一定 只阿羅漢可入,有學〈三果〉亦可入。只要不再貪著「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而以 「無所得」、「無所貪著」及欲暫時住寂靜住,可依種種方便而入滅盡定。 復次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復已離。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 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 在瑜伽五十三卷:更有所說明,入滅盡定不一定要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只要已離無所有處的貪 著,未離上貪〈指上貪非想非非想處〉或已離上貪〈指上貪非想非非想處〉,只要首先以息想 的作意,使諸心心所法止息息滅、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也可入滅盡定。 依瑜伽五十三卷亦云:「此定差別、略有三種。下品修等、如前已說。若下品修者,於現 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 有學聖者,能入此定。謂不還身證。無學聖者、亦復能入。謂俱分解脫。前無想定、非學所 入;亦非無學。何以故?此中無有慧現行故。此上有勝寂靜住及生故。又復此定、不能證得所 未證得諸勝善法。由是稽留誑幻處故。 此五十三卷又說:滅盡定可分為三品。即下品修者,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 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可見入滅盡定還是有其層次與優劣 三品。上品修者,有學聖者〈指三果〉,能入此滅盡定,稱為不還身證。無學聖者、一樣也能 能入此滅盡定,只是它是俱分解脫。此處使用「有學聖者」、「無學聖者」字眼,不也表明入 此滅盡定,不是只有阿羅漢聖者能入,「有學聖者」也可入此滅盡定,只是入此滅盡定的其層 次與優劣品位不同。 而另一與〈滅盡定〉同稱為「無心定」的四禪天的「無想定」,是「有學聖者」不入的 定,「無學聖者阿羅漢」也不入的定。因為此「無想定」只是以非常寂靜為安住,不能證得所 未證得諸勝善法〈指證智慧〉,因為是停留在誑幻的處所。 因此論上說:前無想定、非學所入;亦非無學。何以故?此中無有慧現行故。此上有勝寂靜住 及生故。又復此定、不能證得所未證得諸勝善法。由是稽留誑幻處故。 依成唯識論七卷亦如此說:滅盡定者:謂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 止息想作意為先,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立滅盡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厭受 想,亦名滅彼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 者、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此定初修、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 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雖屬有頂;而無漏攝。 此唯識論也指出,滅盡定無論是無學〈四果阿羅漢〉、或有學聖〈三果有學聖者〉,已經調伏 或離無所有定的貪著,或仍然有非想非非想處定的上貪著或沒有此貪著;由止息想作意為先, 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此便可入滅盡定。【註:此「不恆行心心所」指的就是六識 (分別意識),「恆行心心所」指的就是七識﹝末那識﹞,而﹝末那識﹞就是〈有我執的 識)】。 而此唯識論也說,滅盡定分上品、中品、下品,三品。 成實論八解脫品云:「問曰:「汝說滅定是阿羅漢果,此事不然,所以者何?學人亦名得八解 脫,汝說滅定名為漏盡,然則學人應得漏盡?」 答曰:「經中總相說滅,不分別言是心滅,是煩惱滅。如經中說二種滅,一,滅,二,次第 滅。二種泥洹,一,現在泥洹,二,究竟泥洹。亦說二種安隱,一,安隱,二,第一安隱。得 安隱者亦二種,一,得安隱,二,得第一安隱。是故學人所得,非真實滅。又經中說:『若比 丘能入滅定,一切事訖。』若滅定非羅漢果,則不應說一切事訖。」 此成實論八解脫品中說:有人問:「如果得滅定是阿羅漢果,那麼說滅定就是為漏盡,那麼學 人就是得漏盡嗎?」。此論者答說:「滅盡定說在經中是以總相說滅,其實「滅」有心滅、煩 惱滅。或一,滅,二,次第滅。泥洹〈涅磐〉亦有二種,一,現在泥洹,二,究竟泥洹。得安 隱者亦二種,一,得安隱,二,得第一安隱。所以學人所得滅定,是非真實滅。又經中說: 『若比丘能入真正滅定,則是一切事訖。』,若滅定非羅漢果,則不應說一切事訖。」 此段成實論八解脫品中提出了〈滅定〉這名稱,意味著〈滅定〉包括了一,大滅,二,次第 滅。因此有學聖者所得雖也叫〈滅定〉,但非真實的滅,是屬於〈次第滅〉的〈滅定〉。阿羅 漢入此滅定,能為一切事訖〈指心滅、煩惱滅〉,才是〈大滅〉的〈滅定〉也才叫得「第九次 第定」〈滅受想定、滅盡定〉。,如果〈滅定〉不得羅漢果,則不應說一切事訖。 此處先明「滅盡定」和「漏盡」是有所不同。「漏盡」指的是已斷十結,所以是四果解脫的無 學阿羅漢或圓滿的佛。是一種無漏智慧圓滿開發的程度。「滅盡定」是一種禪定的境界,是一 種得現法智住,能見現法涅磐,所能進入的一種禪定的境界。〈滅定〉是要以無漏法攝為其先 決條件而入的禪定。 此論中又説:問曰:「學人實不得八解脫耶?」答曰:「經中說,學人得九次第定,不說得滅 盡,而不能入諸禪定,名慧解脫;若能入諸禪定,而得滅盡,是名身證;若二俱得,名俱解 脫。」 由此段指有學聖者〈三果〉得九次第定〈滅受想定〉,並不能說滅盡一切〈指心滅、煩惱 滅〉,因為祂們不能自由入諸禪定,只叫做慧解脫。若能入諸諸禪定,而得滅盡一切〈指心 滅、煩惱滅〉,是名身證〈滅受想定〉;若二者俱得〈慧解脫、能入諸禪定〉,這叫俱解脫。 此論中又説:問曰:「諸次第中滅,諸解脫中滅,有異耶?」 答曰:「名同而義異。次第中滅,名心心數滅;解脫中滅,名諸煩惱滅。如經中說:『諸行次 第滅,謂入初禪語言滅,入二禪覺觀滅,入三禪喜滅,入四禪樂滅,入空處色相滅,入識處空 相滅,入無所有處識相滅;入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想滅;入滅盡定諸想受滅。於此諸滅更有 勝滅,所謂行者,於貪恚癡心厭得解脫。』」 問曰:「云何知次第中,心心數滅,解脫中諸煩惱滅?」 答曰:「滅名雖同,義應有異,次第中說想受滅;解脫中說,無明觸受滅,所以者何?從假名 生受,破假名則滅,次第中不爾。諸經中如是差別,若直說行者得滅盡,則一切事訖,當知為 證泥洹時,諸煩惱滅,不說心心數滅。」 問曰:「若八解脫,是滅煩惱法,則一切阿羅漢,悉皆應得。」 答曰:「皆得。但不能入,若得諸禪定,則能得入。」 由上知說"滅定" 不是只指滅盡定",尚包括次第中滅的"滅定"。 1.「大滅」是能入諸諸禪定,而得滅盡一切〈指心滅、煩惱滅〉這才叫「滅盡定」。 2.「次第中滅」也就是次第滅心心數法與煩惱。此種「滅定」是有次第深淺,尚未滅盡一 切〈指心滅、煩惱滅〉,同時不能入諸諸禪定。 但不管是「大滅」或「次第中滅」都要具「斷煩惱」的無漏智慧為定。 在南傳論中談及, 果定(phalasamapatti)是聖弟子才能證入的出世間安止,而其所緣是涅槃。證入果定的目的 是當下得以體驗涅槃之樂。在這些安止裡生起的心是與聖弟子證悟的層次相等的果心。如此四 個階級的聖人都能證入各自的果定,意即須陀洹能夠證入須陀洹果定;餘者亦可以此類推。 所以「次第中滅」相當於南傳論中談及的「果定」。因「果定」是初果至四果在第一次證果 時, 當時的定稱為「果定」(phalasamapatti), 皆是以涅槃為所緣, 而其作用就是斷滅煩 惱。與「次第中滅」也是以無為法涅槃智為所緣,次第滅心心心數法與煩惱。此種「滅定」是 有次第深淺,尚未滅盡一切〈指心滅、煩惱滅〉,同時不能入諸諸禪定。 諸次第中滅及諸解脫中滅都叫「滅定」,雖同名而意義不一樣。次第中滅,指的是心心數 法滅;解脫中滅,指的是諸煩惱滅。 次第中滅,的心心數法滅,就如:入初禪語言滅,入二禪覺觀滅,入三禪喜滅,入四禪樂滅, 入空處色相滅,入識處空相滅,入無所有處識相滅;入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想滅;解脫中 滅,的諸煩惱滅,就如:入滅盡定諸想受滅,於此諸貪、恚、癡煩惱心厭離得解脫。「次第中 滅」說的是「想受滅」;「解脫中滅」說的是無明「觸受滅」。 也就如<中阿含、五十六、四、二○五>所說的: 「依於厭離,住於厭離,止息身惡故,心入離、定故,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此指的是心解脫 也就是見法涅磐。依無為緣,指的就是此見法涅磐為緣。 如以此見法涅磐為緣修禪定,則可有覺、有觀,離生喜、樂,一心性得初禪。在此處觀無 常〈觀覺興衰〉,觀諸所有五蘊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可以直趣無 漏〈可能為俱解脫阿羅漢或慧解脫阿羅漢〉。如在初禪不得無漏,那麼隨其禪定加深,則可息 有覺、有觀,只有離生喜、樂,一心而入二禪。在二禪一樣以此見法涅磐為緣修禪定,也可直 趣無漏〈可能為俱解脫阿羅漢或慧解脫阿羅漢〉。如在二禪如不得無漏,那麼隨其禪定加深, 則可息喜、生樂、一心而入三禪。三禪一樣以此見法涅磐為緣修禪定,也可直趣無漏〈可能為 俱解脫阿羅漢或慧解脫阿羅漢〉。如在三禪如不得無漏,那麼隨其禪定加深,則可捨、一心而 入四禪。如能以此見法涅磐為緣修禪定。同理可在四無色定中轉囀增上趣於解脫。 及如「果定」(phalasamapatti)是聖弟子才能證入的出世間安止,而其所緣是涅槃。證入果 定的目的是當下得以體驗涅槃之樂。在這些安止裡生起的心是與聖弟子證悟的層次相等的果 心。如此四個階級的聖人都能證入各自的果定,意即須陀洹能夠證入須陀洹果定;餘者亦可以 此類推。在證入果定之前,(聖弟子)先決意要證入果定,然後從生滅智次第地培育諸觀智, (直至證入果定)(見《清淨道論》第廿三章、段六至十五)。 若要真正說行者得滅盡,則要一切事訖〈指心滅、煩惱滅〉,我們要知道證泥洹〈涅磐〉時, 說諸煩惱滅盡,就不必再說心心數滅。 有學〈三果或許也包括初果、二果、有學聖者〉的諸次第中滅,尚不能依〈慧解脫〉達一切事 訖〈指心滅、煩惱滅〉的俱解脫,它是心心數法滅的「想受滅」,不一定能入諸深禪定。四果 阿羅漢的解脫為解脫中滅,具〈慧解脫〉諸煩惱滅,為「無明觸受滅」,得諸禪定,則能得入 諸深禪定的俱解脫滅盡定。 依成實論「滅盡」要滅盡三種心,也就是假名心、法心、空心。滅假名心,要以多聞佛說正法 因緣智滅,或以內正思惟因緣智滅。滅法心,要以空性智在煖等法中滅。滅空心,要入滅盡定 滅。連相續心皆滅則入無餘泥洹。可見要滅盡此三種心的前題,是要緣佛說無為法入。故成實 論滅諦聚初立假名品第一百四十一云:滅三種心名為滅諦。謂問曰。云何滅此三心。答曰。假 名心或以多聞因緣智滅。或以思惟因緣智滅。法心在煖等法中以空智滅。空心入滅盡定滅。若 入無餘泥洹斷相續時滅。 在滅盡品一百五十四提到:若緣泥洹,是名空心。 問曰:「泥洹無法,心何所緣?」 答曰:「是心緣無所有,是事先明,為知泥洹故。」 問曰:「此空心於何處滅?」 答曰:「二處滅,一,入無心定中滅,二,入無餘泥洹,斷相續時滅。所以者何?因緣滅故此 心則滅,無心定中,以緣滅故滅;斷相續時,以業盡故滅。」 論者言:「行者若能滅此三心,則諸業煩惱,永不復起。」 問曰:「何故不起?」 答曰:「是人具足無我,故業煩惱滅。如燈煙墨,有所依處則住,無依處則不住也。如是若有 我心依處,業煩惱則集,無則不集,又無漏正見燒盡諸相,令無有餘,如劫火燒地等無餘。以 無相故,諸業煩惱則不復集。又有我心者,則業煩惱集,阿羅漢通達空智,無我心故則不復 集。」 問曰:「是人雖新業不集,以故業故何得不生?」 答曰:「是人以正智慧壞此業,故不能得報。如焦種子不復能生,又若無愛心,則諸業不能得 報,如地無潤則種不生。 又此行者,於諸識處悉滅諸相,識無所依故無生處,如種無依則不得生。又業煩惱具故能受 身,不具則滅。是人無煩惱故,因緣不具,雖有諸業不能受生。 在此品中知要滅盡有二處,一,入無心定中滅,二,入無餘泥洹,斷相續時滅。依緣起 法,因緣滅故此心則滅,無心定中,以緣滅故滅,因此入無心定中可滅心心數法,業煩惱集止 息。而入無餘泥洹,則也斷相續心,是人具足無我,故業煩惱滅。無漏正見燒盡諸相,令無有 餘,如劫火燒地等無餘。以無相故,諸業煩惱則不復集。阿羅漢通達空智,能滅此三心〈假名 心、法心、空心〉,則諸業煩惱,永不復起。以正智慧壞此業,故不能得報。如焦種子不復能 生,又若無愛心,則諸業不能得報,如地無潤則種不生。此處〈無心定〉應注意,無心定本可 包括無想定、無所有定及滅盡定。此處〈無心定〉應指滅盡定。 在滅盡定品第一百七十一中言:「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身證想受滅。問曰。何故諸禪〈此指 初、二、三、四禪〉中不說過一切。無色定中不說滅耶。答曰。我說諸禪定中皆有覺觀喜樂等 法。是故不說過一切也。問曰。無邊虛空處有色心。此事已明。故無色中亦不應說過一切。答 曰。若入無邊虛空定中。得脫色心。而不得脫覺觀等法。復有人言。若說過、滅、沒。皆義一 而異名。又無色中定心堅固。下地中心為散亂所壞。是故不說過一切。問曰。若俱說有刺棘謂 色相等。何故說心堅固耶。答曰。雖俱說刺棘亦名第四禪為無動。如是無色定中定力大故。得 名堅固。問曰。學人不應得滅盡定。以未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答曰。學人能見非想非非想 處一切行滅。但未能令不生。故得說過。 此滅盡定品第一百七十一中說,滅盡定是指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身證想受滅。 有人說無邊虛空處尚有微細色心,所以無色中亦不應說過一切。但答者說。若入無邊虛空定 中,既使得脫離色心,但仍然有不得脫有覺觀等法。在無色中定,因定心堅固,乃然有厭下地 中心為散亂所壞之心,是故不說過一切。學人〈或許是三果有學聖者〉能見非想非非想處一切 行滅,但未能令不生,所以稱為「過」。 另此滅盡定品中說:滅定二種,一者諸煩惱盡、二煩惱未盡。煩惱盡者在解脫中,煩惱未盡者 在次第中。一滅煩惱故名滅定,二滅心心數法故名滅定。滅煩惱是第八解脫,亦名阿羅漢果。 阿羅漢果名滅一切想令不復生,此中雖滅諸想,有餘結故不能令更不生。 也就是說滅定有二種,一者、諸煩惱盡的「滅定」、二煩惱未盡的「滅定」。 諸煩惱盡的「滅定」,叫「解脫中滅」也叫「大滅」。煩惱未盡的「滅定」叫「次第中滅」也 叫「滅」。諸煩惱盡的「大滅」叫「滅定」,滅心心數法而煩惱未盡的「滅」」也叫「滅 定」。 一者、依〈慧解脫〉「無明觸受滅」,滅諸煩惱盡得八解脫的「滅盡定」,阿羅漢果的滅定指 此。二者、未〈慧解脫〉於次第中說想受滅、滅心心數法亦名滅定,學人〈初果、二果、三果 有學聖者〉的滅定指此。 另此滅盡定品中說:問曰。若行者以九次第定能滅心者。須陀洹等云何能證心滅法耶。答曰。 九次第中滅名為大滅。若人善修諸禪定。道心力強故能得此滅。若無斯力則但有滅。不能如是 為大力故。說次第定。餘處亦有心滅。如第四禪中能滅心心數法入於無想。初禪等中何故無 滅。又餘處亦應有滅心義。如經中說。須陀洹等皆能證滅。但心滅名滅。更無餘法滅。故知離 此九地亦有心滅。 此品中說:第九次第定的滅盡定是大的滅盡,要人善修諸禪定,道心力非常堅強才能得此大 滅。不能為道心力非常堅強,則只能證次第滅盡定。第九次第外,餘處〈指某些禪定〉也有 〈心滅〉的滅定,所以第四禪中能滅心心數法入〈無想定〉。而此品中有一句:「初禪等中何 故無滅。又餘處亦應有滅心義。」是否應解釋為「初禪並不能有滅定,而其他的禪定,則有滅 心的〈滅定〉義。」 如果可如此解釋,那麼由此滅盡定品第一百七十一中這一段可說:『除了前面所提入非想非 非想定或滅受想定能達到入第九次第定〈滅盡定〉,連第四禪及以上的無色定也能〈入滅 定〉,甚至連除了初禪以外,二禪以上也能〈入滅定〉,只是此只是所謂〈心滅的滅定〉,非 〈大滅〉的滅定〉。』 而在經中說:「須陀洹等皆能證滅,但是只心滅的滅定,而無其他法滅〈指煩惱 滅,如色想、無色想、貪噌、漫、掉、無明滅〉。因此由此段可知初果、二果、三果〉皆能證 滅,但是為心滅的滅定,非一切滅盡的「滅盡定」。 此段又說:「故知離此九地亦有心滅。」,也就是除了第九地外,是還有心滅的滅定。 另此滅盡定品中說:問曰。若滅盡定能滅一切心心數法。何故但說想受滅耶。答曰。一切心皆 名為受。是受二種。一想受。二慧受。想受名有為緣心。以想行假名法中故。假名二種。一因 和合假名。二法假名。是故一切有為緣心皆名為想。慧受名無為緣心。是故若說想受滅者。則 為說一切滅。 此段中說:一切心皆名為受,也就是「受」包括一切心心數法。而這「受」有二種。一、想 受,二、慧受。想受名有為緣心。慧受名無為緣心。而滅盡要滅去的是一切有為緣心的想受, 而非無為緣心的慧受。如連無為緣心的慧受亦滅,就如六祖壇經說:一念絕即死。 另此滅盡定品中說:滅有二種。色滅心滅。或色滅非心。如無色中。或心滅非色。如入滅定。 或色心俱滅。如斷相續時。汝言入滅盡定不名死者。是人命熱。不滅死者三事都滅。是則為 異。又此人因命熱故心能更生。死者不爾。汝言若滅心還生則無解脫。是事不然。所以者何。 入泥洹者。先業所受命熱識滅不期更生。此人命熱不滅。先期心生。如滅盡定品中說。入滅盡 定者。因是六入及身命故還能起。是故心能更生。入泥洹者心更不生。故知此定無心。 滅有三種,色滅非心、心滅非色滅或色心俱滅。如無色定中,或許色滅而非心滅。如入滅定, 或許心滅非色滅。如斷相續心時的涅磐,是色心俱滅。你說滅盡定時並不是個死者。這人有 命、熱不滅,而死者是三事〈命、熱、識〉都滅,這就是它們的差異。又此入滅盡定人因命、 熱,所以心能重新生,死者就不是這樣。你說若滅心還生則無解脫,其實不是這樣。為何如 此?入「泥洹」者,先前業受〈指心〉,因命、熱、識皆滅,不期望更有生。此入「滅盡定」 人,命、熱不滅,原先期朢心而有生。像滅盡定品中說,入滅盡定者,因為有六入處及身、 命,故還能再生起,所以心能重新生起。而入泥洹者,心便不重新生起,所以知到此定是無 心。 總結:首先明「滅定」與外道所修的四禪八定「一般禪定」是有所不同。雖然同是修四禪八 定,但其不同處在佛弟子所修的〈滅定〉是依無為緣,也就是要以無漏法攝。而外道所修的四 禪八定是依有為緣,也就是不以無漏法攝。就以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內所說的修法,繫緣止、 制心止、體真止。外道所修的四禪八定應該尚在使用繫緣止、制心止的方法階段,而聖者修 〈滅定〉應該是體真止修法也就是以「淨法」為緣。也就是兩者所緣不同,致使在同是達到四 禪八定的各各境界,所能開發的解脫智慧有、無,會有所不同。以外道所修的四禪八定即使修 到非想非非想處定,可能一點也不具無漏的解脫智慧,也可能具少智少慧,也無法證第九次第 定。聖者修的〈滅定〉則可不依外緣,直接可依無為緣、體真止、緣空性智,觀諸所有五蘊如 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以此所緣入四禪八定甚至能入第九次第定〈滅 盡定〉。 其次「滅盡定」和「漏盡」也是有所不同。 「漏盡」指的是已斷十結,所以是四果解脫的無學阿羅漢或圓滿的佛。是一種無漏智慧圓滿開 發的程度。「滅盡定」是一種禪定的境界,是一種得現法智住,能見現法涅磐,所能進入的一 種禪定的境界。 所以入〈滅定〉是要以無漏法攝為其先決條件而入的禪定。 〈滅定〉包括了一,大滅,二,次第滅。因此有學人所得雖也叫〈滅定〉,但非真實的滅,是 屬於〈次第滅〉的〈滅定〉。阿羅漢入此滅定,能為一切事訖,才是〈大滅〉的〈滅定〉也才 叫得第九次第定〈滅盡定〉。要入〈滅定〉不一定要具解脫的阿羅漢或三果。已證初果〈已斷 三結的聖者〉以上的有學聖者,或許無法證大滅〈滅心心數法的心滅、及貪、噌、色想、無色 想、慢、掉、無明的煩惱滅的滅定〉,但可入〈心滅〉的〈次第滅〉的滅定。第四禪及以上的 無色定也能〈入滅定〉,甚至連除了初禪以外,二禪以上也能〈入滅定〉,只是此是所謂〈心 滅的滅定〉或稱〈次第滅〉的滅定,非〈大滅〉的滅定或不叫真正〈滅盡定〉。』 且要入〈滅盡定〉,不一定要達非想非非想處定,無所有處定也能達到入第九次第定〈滅盡 定〉。在自「無所有處定」要入滅盡定是會見其「第四無色禪心生滅」的剎那心,而不一定要 生起「非想非非想處定」也就是「第四無色禪」才入滅盡定。 在《阿毗達摩概要精解》, 它的描述如下: 「若要證入滅盡定,禪修者必須依次進入每一種禪那,出定後觀照它的名法為無常、苦、無 我。在達到無所有處及從其中出來之後,禪修者實行某些準備工作,然後決意入滅盡定。其時 有兩個第四無色禪心生滅,之後心流即被切斷。」 配合慧解脫的無漏智慧程度,依其禪定的深淺,證得的滅盡定有三品。即下品修者,於現法 退,不能速疾還引滅盡定現前。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 退。四果阿羅漢及有學三果聖者,能入此上品滅盡定。有學三果聖者,入此上品滅盡定叫做不 還身證。無學聖者四果阿羅漢,入此上品滅盡定,叫做俱分解脫。但無學聖者四果阿羅漢,能 自由的入滅盡定。有學聖者得〈滅定〉,並不能說滅盡一切〈指心滅、煩惱滅〉,因為祂們不 能自由入諸禪定,只叫做〈次第中滅〉或慧解脫。若能入諸諸禪定,而得滅盡一切〈指心滅、 煩惱滅〉,是名身證〈滅受想定〉;若二者俱得〈慧解脫、能入諸禪定〉,這叫俱解脫。 而慧解脫阿羅漢或有學三果聖者,亦有可能入下品或中品滅盡定。就是能入此下品滅盡定,但 退了不容易即入身證滅盡定,或中品滅盡定,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 可見聖者〈三果以上〉入滅盡定不只在「非想非非想處」可入,「無所有處」也可入滅盡定。 入滅盡定也不一定只阿羅漢可入,有學〈三果〉亦可入。只要不再貪著「非想非非想處」、 「無所有處」,而以「無所得」、「無所貪著」及「欲暫時住寂靜住」,首先以息想的作意, 使諸心心所法止息、息滅,可依種種方便而入滅盡定。 唯識論也指出,滅盡定無論是無學〈四果阿羅漢〉、或有學聖〈三果有學聖者〉,已經調伏或 離「無所有定」的貪著,或仍然有非想非非想處定的上貪著或沒有此貪著;由止息想作意為 先,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此便可入滅盡定。【註:此「不恆行心心所」指的就是六 識(分別意識),「恆行心心所」指的就是七識﹝末那識﹞,而﹝末那識﹞就是〈有我執的 識)】。 一般於此非想非非想處或無所有處捨離入「滅定」,可稱大滅的滅盡定或「解脫中滅」。非於 此非想非非想處或無所有處捨離入「滅定」,可稱次第中滅的滅定。「次第中滅」說的是「滅 定」;有學〈三果或許也包括初果、二果、有學聖者〉的諸次第中滅尚不能依〈慧解脫〉,指 的是心心數法滅為「次第中滅的滅定」,不一定能入諸深禪定。四果阿羅漢為解脫〈慧解脫〉 指解脫中滅,名諸煩惱滅,為「無明觸受滅」,得諸禪定,則能得入諸深禪定。 滅亦可說有三種,即色滅非心、心滅非色、或色滅心滅。如無色定中,是色滅而非心滅。滅盡 定,是心滅而非色滅。而涅磐則斷相續心而色滅心滅。 依成實論「滅盡」要滅盡三種心,也就是假名心、法心、空心。滅假名心,要以多聞佛說正法 因緣智滅,或以內正思惟因緣智滅。滅法心,要以空性智在煖等法中滅。滅空心,要入滅盡定 滅。連相續心皆滅則入無餘泥洹。可見要滅盡此三種心的前題,是要緣佛說無為法入。 「滅盡」有二處,一,入無心定中滅,二,入無餘泥洹,斷相續時滅。依緣起法,因緣滅故此 心則滅,無心定中,以緣滅故滅,因此入無心定中可滅心心數法,業煩惱集止息。而入無餘泥 洹,則也斷相續心,是人具足無我,故業煩惱滅。無漏正見燒盡諸相,令無有餘,如劫火燒地 等無餘。 「解脫中滅」說的是無明「觸受滅」。有學聖者〈三果〉得此〈滅定〉,並不能說滅盡一切, 因為祂們不能自由入諸禪定,只叫做〈心滅的滅定〉。四果阿羅漢能入諸禪定,而得滅盡,是 名身證;二俱得〈慧解脫、能入諸禪定〉,名俱解脫。若要真正要說行者得滅盡,則要一切事 訖〈指心滅、煩惱滅〉。而滅盡要滅去的是一切有為緣心的想受,而非無為緣心的慧受。如連 無為緣心的慧受亦滅,就如六祖壇經說:一念絕即死。 能入滅盡定者,無心與死有何差別?「死者是命、熱、識三事都滅。入滅盡定者只心滅,而 命、熱仍不離於身,又此入滅盡定人因命、熱,所以心能重新生,死者就不是這樣。入泥洹 〈無餘涅磐〉者,先前業受〈此指心〉,因命、熱、識皆滅,「不期望」更有生」,而入〈無 餘涅磐〉。此入滅盡定人,命、熱不滅,原先「期朢」心而有生,而暫入〈滅盡定〉。像滅盡 定品中說,入滅盡定者,因位有六入處及身、命,故還能再生起,所以心能重新生起。而入泥 洹者,心便不重新生起。 而另一與〈滅盡定〉同稱為「無心定」的四禪天的「無想定」,是「有學聖者」不入的定, 「無學聖者阿羅漢」也不入的定。因為此「無想定」只是以非常寂靜為安住,不能證得所未證 得諸勝善法〈指證智慧〉,因為是停留在誑幻的處所。 註記:1.復次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復已離。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 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 此句的「未離上貪」的「上貪」是指「五上分結的無色貪」,還是我指的「非想非非想處 貪」,我保留給讀者思維修。 2.南傳《阿毗達摩概要精解》:「若要證入滅盡定,禪修者必須依次進入每一種禪那,出定後 觀照它的名法為無常、苦、無我。在達到無所有處及從其中出來之後,禪修者實行某些準備工 作,然後決意入滅盡定。其時有兩個第四無色禪心生滅,之後心流即被切斷。」。 是否如我所說:「在自「無所有處定」要入滅盡定是會見其「第四無色禪心生滅」的剎那 心,而不一定要生起「非想非非想處定」也就是「第四無色禪」才入滅盡定。」那就由諸大德 去實証或思維推敲。 -- ※ Origin: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cbs.ntu.edu.tw> ◆ From: !111.240.242.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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