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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lzen (果任) 標題: Re: 雜阿含卷九(二四一)經的小問題 時間: 2011年 3月 6日 11:05:52 星期日 ※ 引述《chakwos (五五)》之銘言: > > ?不知這一經前段的主旨是在告誡比丘呢?還是在說明這是愚癡無聞凡夫的行為? > 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 ^^ > 後來我找一下同經異譯來看,發覺或許從同經異譯有些可以作為此經的補充,因此又 > 有不同的看法了。底下先說說我讀完後的感想,後頭是貼上完整的同經異譯作為參考。 > 在同經異譯中說法的對象都是比丘們,因此對照來看,雜阿含中前段的經文感覺是在 > 說愚癡無聞凡夫比丘,而非愚癡無聞凡夫。 > 而為什麼稱他們為愚癡無聞凡夫比丘?因為他們都是「以鐵籌觸於眼根,則對眼所識 > 之色(境),不善仔細執其形相」的人。也就是說,他們都是為了避免造惡,而直接用 > 熱鐵毀損五官;或是寧願去睡覺,也不想要因為醒著而產生亂想的人。不過,如此一 > 來,就無法於六入處中仔細觀察、思惟無常的道理。 就如Heaven講的不用想的太複雜了。同時你也會錯經義。以下我會說明。況且思惟無常的 道理並不在六入處,而是在心。如楞嚴經大勢至菩薩云,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 因此,接著世尊才說多聞聖弟子雖然也是寧願以熾然鐵槍以貫其目,也不願以眼識取 > 於色相,以致於長夜受苦的人,不過,與愚癡無聞凡夫比丘來比的話,差異在於他們 > 不會做出傷害身體的行為,而反而利用它們來正思惟。 此處您會錯經義。 > 不知這樣的推論完不完備,若有不妥之處也歡迎大家提出。:) > 至於底下則是同經異譯的內容,給大家方便參考用。不過有經過稍微的排版,希望不 > 因此而影響原意。 > 【一九四】 第八 燃燒 > > 諸比丘,寧以散燒熱之火花,揚其焰,以鐵籌觸於眼根,則對眼所識之色(境),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識之住,或繫於形相之甘味,或繫住於隨相之甘味, > 而其人於瞬時死去者,則此人墮於地獄或畜生二趣中之一趣,乃有是理。 > 諸比丘,余見此患難,作如是言。 此處的「寧」是指「寧願」。各位比丘,寧願用散燒熱之火花,增揚其焰火,以鐵籌接觸 於眼睛,則對眼所看之色(境),便不會看得很仔細而執著其形相。各位比丘,六識之執著,或 繫縛於各種形相之美好,或繫住於隨此相所引發各種美好之形相,而其人於瞬間死去者,則此 人墮於地獄或畜生二趣中之一趣,這是有其道理的。 > 諸比丘,莫如以散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鐵杭觸於耳,則對耳所識之聲,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於識之住……。諸比丘,余見此之患難,作如是言。 此處的「莫如」是指「不如」。各位比丘,不如用銳利之鐵杭接觸於耳朵,則對耳所聽分 辨之聲音,便不會執著其大、小、悅耳、噪音....。各位比丘,六識之執著,或繫縛於各種形 相之美好,或繫住於隨此相所引發各種美好之形相,而其人於瞬間死去者,則此人墮於地獄或 畜生二趣中之一趣,我見如此之過患,所以才如此說。 > 諸比丘,莫如以散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爪刀觸其鼻根,對鼻所識之香,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於識之住……。諸比丘,余見此之患難,作如是言。 > 諸比丘,莫如以散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刀觸其舌根,則對舌所識之味(境),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於識之住……諸比丘,余見此之患難,作如是言。 > 諸比丘,莫如以散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刃物觸其身根,則對身所識之觸(境),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於識之住……諸比丘,余見此之患難,作如是言。 以上引文同上解說 > 諸比丘,此處有聞之聖弟子,如是熟思之 > 『以散燒熱火花,揚其焰,以鐵籌觸眼根。今我對此思惟:如是眼是無常、 > 諸色是無常、眼識無常、眼觸是無常。凡以此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或苦、 > 或非苦非樂,亦是無常。 此段大意是說如以燒燙熱鐵接觸於眼睛比喻關閉眼根,而當下思惟眼根是無常、諸色相是 無常、眼識分別是無常、眼觸〈根、塵、識合和〉是無常。凡以此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 受、或苦受、或不苦不樂受,亦是無常。 > 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鐵杭觸於耳根。今我對此思惟: > 如是其是無常、諸聲是無常、耳識是無常、耳觸是無常。凡以耳觸為緣所生之受, > 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亦是無常。 > 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爪刀觸於鼻根。今我對此思惟…… > 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剃刀觸於舌根。今我對此思惟…… > 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刃物觸於身根。我今對此思惟…… > 睡眠,如是。我今對此思惟: > 如是意是無常、諸法是無常、意識是無常、意 觸是無常, > 凡以此意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其亦是無常。』 以上引文同上解說 為何應如此解,請參考此文難陀如何關閉根門修行。 《雜阿含》卷十一「二七五」說:「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 比丘:而今難陀關閉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精勤修習,正智成就,堪能盡壽,純一滿 淨,梵行清白。彼難陀比丘,《關閉根門故,若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若諸眼根增 不律儀,無明闇障,世間貪愛,惡不善法不漏其心,生諸律儀,防護於眼耳鼻舌身意根,生諸 律儀,是名難陀比丘關閉根門,飲食知量者。》難陀比丘,於食繫數不自高,不放逸,不著 色,不著莊嚴,支身而已,任其所得,為止飢渴,修梵行故,故起苦覺,令苦息滅未起苦覺, 令不起故,成其崇向故,氣力安樂,無聞獨住故,如人乘車,塗以膏油,不為自高,乃至莊 嚴,為載運故。又如塗瘡,不貪其味,為息苦故。如是善男子,難陀,知量而食,乃至無聞獨 住,是名難陀知量而食。」 另外在雜阿含卷九(二四一)說: 〈1〉比丘,寧以火燒熱銅籌,以燒其目,令其熾然,不以眼識取於色相, 取隨形好。 〈2〉愚癡無聞凡夫寧燒鐵錐,以鑽其耳,不以耳識取其聲相,取隨聲好。 只是譬喻,千萬不要為了修行,而去火燒熱銅籌,以燒其目,燒鐵錐,以鑽其耳,毀壞身體。 就如有人斷章取義誤解楞嚴經"上說:「能于如來形像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 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而燃指供佛。 其實看楞嚴經卷第六全文:『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 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挹世間永脫諸 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 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 誨。』 便知「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只是譬喻,是要發 成佛要有決心要堅固,即使如燒一指節亦能忍,而不改變。故說:「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 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挹世 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 酬其宿債。」 -- ※ Origin: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cbs.ntu.edu.tw> ◆ From: !111.240.227.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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