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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lzen (果任)
標題: Re: 雜阿含卷九(二四一)經的小問題
時間: 2011年 3月 6日 11:05:52 星期日

※ 引述《chakwos (五五)》之銘言:
> > ?不知這一經前段的主旨是在告誡比丘呢?還是在說明這是愚癡無聞凡夫的行為?
> 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 ^^
> 後來我找一下同經異譯來看,發覺或許從同經異譯有些可以作為此經的補充,因此又
> 有不同的看法了。底下先說說我讀完後的感想,後頭是貼上完整的同經異譯作為參考。
> 在同經異譯中說法的對象都是比丘們,因此對照來看,雜阿含中前段的經文感覺是在
> 說愚癡無聞凡夫比丘,而非愚癡無聞凡夫。
> 而為什麼稱他們為愚癡無聞凡夫比丘?因為他們都是「以鐵籌觸於眼根,則對眼所識
> 之色(境),不善仔細執其形相」的人。也就是說,他們都是為了避免造惡,而直接用
> 熱鐵毀損五官;或是寧願去睡覺,也不想要因為醒著而產生亂想的人。不過,如此一
> 來,就無法於六入處中仔細觀察、思惟無常的道理。

    就如Heaven講的不用想的太複雜了。同時你也會錯經義。以下我會說明。況且思惟無常的
道理並不在六入處,而是在心。如楞嚴經大勢至菩薩云,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

 因此,接著世尊才說多聞聖弟子雖然也是寧願以熾然鐵槍以貫其目,也不願以眼識取
> 於色相,以致於長夜受苦的人,不過,與愚癡無聞凡夫比丘來比的話,差異在於他們
> 不會做出傷害身體的行為,而反而利用它們來正思惟。

   此處您會錯經義。

> 不知這樣的推論完不完備,若有不妥之處也歡迎大家提出。:)
> 至於底下則是同經異譯的內容,給大家方便參考用。不過有經過稍微的排版,希望不
> 因此而影響原意。
> 【一九四】 第八 燃燒
> 
>  諸比丘,寧以散燒熱之火花,揚其焰,以鐵籌觸於眼根,則對眼所識之色(境),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識之住,或繫於形相之甘味,或繫住於隨相之甘味,
>  而其人於瞬時死去者,則此人墮於地獄或畜生二趣中之一趣,乃有是理。
>  諸比丘,余見此患難,作如是言。

    此處的「寧」是指「寧願」。各位比丘,寧願用散燒熱之火花,增揚其焰火,以鐵籌接觸
於眼睛,則對眼所看之色(境),便不會看得很仔細而執著其形相。各位比丘,六識之執著,或
繫縛於各種形相之美好,或繫住於隨此相所引發各種美好之形相,而其人於瞬間死去者,則此
人墮於地獄或畜生二趣中之一趣,這是有其道理的。


>  諸比丘,莫如以散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鐵杭觸於耳,則對耳所識之聲,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於識之住……。諸比丘,余見此之患難,作如是言。

    此處的「莫如」是指「不如」。各位比丘,不如用銳利之鐵杭接觸於耳朵,則對耳所聽分
辨之聲音,便不會執著其大、小、悅耳、噪音....。各位比丘,六識之執著,或繫縛於各種形
相之美好,或繫住於隨此相所引發各種美好之形相,而其人於瞬間死去者,則此人墮於地獄或
畜生二趣中之一趣,我見如此之過患,所以才如此說。

>  諸比丘,莫如以散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爪刀觸其鼻根,對鼻所識之香,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於識之住……。諸比丘,余見此之患難,作如是言。
>  諸比丘,莫如以散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刀觸其舌根,則對舌所識之味(境),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於識之住……諸比丘,余見此之患難,作如是言。
>  諸比丘,莫如以散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刃物觸其身根,則對身所識之觸(境),
>  不善仔細執其形相。諸比丘,於識之住……諸比丘,余見此之患難,作如是言。

   以上引文同上解說

>  諸比丘,此處有聞之聖弟子,如是熟思之
>  『以散燒熱火花,揚其焰,以鐵籌觸眼根。今我對此思惟:如是眼是無常、
>   諸色是無常、眼識無常、眼觸是無常。凡以此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或苦、
>   或非苦非樂,亦是無常。

   此段大意是說如以燒燙熱鐵接觸於眼睛比喻關閉眼根,而當下思惟眼根是無常、諸色相是
無常、眼識分別是無常、眼觸〈根、塵、識合和〉是無常。凡以此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
受、或苦受、或不苦不樂受,亦是無常。


>   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鐵杭觸於耳根。今我對此思惟:
>   如是其是無常、諸聲是無常、耳識是無常、耳觸是無常。凡以耳觸為緣所生之受,
>   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亦是無常。
>   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爪刀觸於鼻根。今我對此思惟……
>   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剃刀觸於舌根。今我對此思惟……
>   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刃物觸於身根。我今對此思惟……
>   睡眠,如是。我今對此思惟:
>   如是意是無常、諸法是無常、意識是無常、意 觸是無常,
>   凡以此意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其亦是無常。』
    
以上引文同上解說

    為何應如此解,請參考此文難陀如何關閉根門修行。
《雜阿含》卷十一「二七五」說:「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
比丘:而今難陀關閉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精勤修習,正智成就,堪能盡壽,純一滿
淨,梵行清白。彼難陀比丘,《關閉根門故,若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若諸眼根增
不律儀,無明闇障,世間貪愛,惡不善法不漏其心,生諸律儀,防護於眼耳鼻舌身意根,生諸
律儀,是名難陀比丘關閉根門,飲食知量者。》難陀比丘,於食繫數不自高,不放逸,不著
色,不著莊嚴,支身而已,任其所得,為止飢渴,修梵行故,故起苦覺,令苦息滅未起苦覺,
令不起故,成其崇向故,氣力安樂,無聞獨住故,如人乘車,塗以膏油,不為自高,乃至莊
嚴,為載運故。又如塗瘡,不貪其味,為息苦故。如是善男子,難陀,知量而食,乃至無聞獨
住,是名難陀知量而食。」

另外在雜阿含卷九(二四一)說:
〈1〉比丘,寧以火燒熱銅籌,以燒其目,令其熾然,不以眼識取於色相,
   取隨形好。
〈2〉愚癡無聞凡夫寧燒鐵錐,以鑽其耳,不以耳識取其聲相,取隨聲好。
只是譬喻,千萬不要為了修行,而去火燒熱銅籌,以燒其目,燒鐵錐,以鑽其耳,毀壞身體。
    就如有人斷章取義誤解楞嚴經"上說:「能于如來形像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
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而燃指供佛。
    其實看楞嚴經卷第六全文:『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
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挹世間永脫諸
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
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
誨。』
    便知「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只是譬喻,是要發
成佛要有決心要堅固,即使如燒一指節亦能忍,而不改變。故說:「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
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挹世
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
酬其宿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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