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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lon888 (melon) 標題: Re: [問題] 字義完全相反的兩經 時間: 2009年 7月17日 11:07:39 星期五 ※ 引述《hank (hank)》之銘言: > 我補充一下自己的看法: > 對於五蘊和六根,不想用有我、無我去分類解釋,掉入文字的囹圄 > 是很頭大的事,且「我」字的定義認知每人都不同。 的確,謝謝 Hank 的提醒,我的確得比別人更小心不要掉進文字障才 是! 不過沒關係啦,往好的一方面想,大家都是依經解經,引用經文並不 為諍論,而是希望能把法義越討論越清楚,就算一時片刻證不了,至 少也能讓正見更增上,在實修時觀念更正確。而且世尊也的確勸勉我 們「當善界學」(卷 16 第 444 經),也就是對於法義、是非、善惡等 等,要理性分別,而不是隨便表決通過就混過去的呀。 剛好《雜阿含經》讀完了,同學們互相切磋,順便驗收一下讀經班成 果,時機也是江江好啦~ ^_^y > 從經文及討論觀察,五蘊是堆積在眼根上,也就是眼根上就五蘊俱足, > 而令人貪著的是對五蘊(色受想行識)的我執,不是眼根本身;所以 > 我覺得對於解脫上,五蘊和六根的對待看法是不一樣的。 > 再以眼根來說,有人的眼是裝人工水晶體,這也是眼,帶上隱形眼鏡, > 隱形眼鏡也變成眼根的組成之一;有的眼睛受傷受,看不見,眼根滅了, > 但還是未能解脫;同樣的,耳朵聽不見,耳根滅了,但也是不解脫;最 > 後人死了,六根全滅了,但並未說滅了六根而得解脫。 > 但若能就六根上堆累的色受想行識,觀察思維,滅離五蘊,就能解脫了。 好的,容小的整理一下到目前為止我的理解,這樣後續可能比較好討論。 若有誤解之處,還請各位學長們不吝指出,謝謝! 【 Hank 的意思】 於五蘊離欲貪、我執,則滅離五蘊;六根則不必滅,因為滅離五蘊,則自 然解脫。 ==> 在這裡,「滅」五蘊,是指「於五蘊離貪、離我執」。 而 「滅」六根,是指「毀壞」六根。 → 所以六根不必滅。 【 melon 自己的理解】 於五蘊離欲貪、我執,則滅離五蘊;於六根離欲貪、我執,則滅離六根。 兩者都可以解脫。 ==> 在這裡,「滅」五蘊,是指「於五蘊離貪、離我執」。 而 「滅」六根,是指「於六根離貪、離我執」。 對照到世尊在六入相應教裡,通常是這麼說: ● 若於六觸入處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見者,是名六觸入處已 斷、已知,斷其根本,未來世永不復生。 (《雜阿含經》卷 8 第 209 經) 或者是說: ● 若於六入欲貪斷,是名六入斷,已知斷其根本,未來世永不復生。 (《雜阿含經》卷 31 第 898 經) 或者是說: ● 若六入處滅,病苦老死則滅。(《雜阿含經》卷 31第 899 經) 個人的理解是,十二因緣,差不多環環可斷、環環可滅。比如說我們現 在討論的就是由「名色」(五蘊)、「六入」斷「愛」(欲貪)入手,另外 也有許多是從斷「受」入手的,或者有更利根的聖者,能直接從「觸」 斷「無明」(明「觸」相應)入手,來截斷十二因緣。 可是,個人覺得 Hank 這麼說其實也蠻有道理的。畢竟,五蘊和六入, 在某種角度看來,的確甚至可以說是同一個運作過程。就如同拍手發出 聲音一樣,一切的反應,在瞬間就全部發生完畢了(《雜阿含經》卷 11 第 273 經)。所以我想我得好好再消化一下這其中的差異。 > 不過,五蘊是發生在六根上,要能清楚分辨六根與五蘊,是不容易, 的確。所以真是不禁令人佩服世尊能把渾然一體的「六根」和「五蘊」, 從不同角度切入,為我們分別開示演說了啊 :) melon -- ================================================= 昨天落,今天落,明天落,天天落葉。 昨天掃,今天掃,明天掃,香烤地瓜。 ================================================= -- ※ Origin: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cbs.ntu.edu.tw> ◆ From: !Hinet6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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