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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lon888 (melon)
標題: Re: [問題] 字義完全相反的兩經
時間: 2009年 7月17日 11:07:39 星期五

※ 引述《hank (hank)》之銘言:
>   我補充一下自己的看法:
>   對於五蘊和六根,不想用有我、無我去分類解釋,掉入文字的囹圄
>   是很頭大的事,且「我」字的定義認知每人都不同。

的確,謝謝 Hank 的提醒,我的確得比別人更小心不要掉進文字障才
是!

不過沒關係啦,往好的一方面想,大家都是依經解經,引用經文並不
為諍論,而是希望能把法義越討論越清楚,就算一時片刻證不了,至
少也能讓正見更增上,在實修時觀念更正確。而且世尊也的確勸勉我
們「當善界學」(卷 16 第 444 經),也就是對於法義、是非、善惡等
等,要理性分別,而不是隨便表決通過就混過去的呀。

剛好《雜阿含經》讀完了,同學們互相切磋,順便驗收一下讀經班成
果,時機也是江江好啦~ ^_^y


>   從經文及討論觀察,五蘊是堆積在眼根上,也就是眼根上就五蘊俱足,
>   而令人貪著的是對五蘊(色受想行識)的我執,不是眼根本身;所以
>   我覺得對於解脫上,五蘊和六根的對待看法是不一樣的。
>   再以眼根來說,有人的眼是裝人工水晶體,這也是眼,帶上隱形眼鏡,
>   隱形眼鏡也變成眼根的組成之一;有的眼睛受傷受,看不見,眼根滅了,
>   但還是未能解脫;同樣的,耳朵聽不見,耳根滅了,但也是不解脫;最
>   後人死了,六根全滅了,但並未說滅了六根而得解脫。
>   但若能就六根上堆累的色受想行識,觀察思維,滅離五蘊,就能解脫了。


好的,容小的整理一下到目前為止我的理解,這樣後續可能比較好討論。
若有誤解之處,還請各位學長們不吝指出,謝謝!


【 Hank 的意思】
於五蘊離欲貪、我執,則滅離五蘊;六根則不必滅,因為滅離五蘊,則自
然解脫。

==> 在這裡,「滅」五蘊,是指「於五蘊離貪、離我執」。
        而  「滅」六根,是指「毀壞」六根。    → 所以六根不必滅。 



【 melon 自己的理解】
於五蘊離欲貪、我執,則滅離五蘊;於六根離欲貪、我執,則滅離六根。
兩者都可以解脫。

==> 在這裡,「滅」五蘊,是指「於五蘊離貪、離我執」。
        而  「滅」六根,是指「於六根離貪、離我執」。


對照到世尊在六入相應教裡,通常是這麼說:

● 若於六觸入處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見者,是名六觸入處已
   斷、已知,斷其根本,未來世永不復生。 (《雜阿含經》卷 8 第
   209 經)


或者是說:
● 若於六入欲貪斷,是名六入斷,已知斷其根本,未來世永不復生。
   (《雜阿含經》卷 31 第 898 經)


或者是說:
● 若六入處滅,病苦老死則滅。(《雜阿含經》卷 31第 899 經)




個人的理解是,十二因緣,差不多環環可斷、環環可滅。比如說我們現
在討論的就是由「名色」(五蘊)、「六入」斷「愛」(欲貪)入手,另外
也有許多是從斷「受」入手的,或者有更利根的聖者,能直接從「觸」
斷「無明」(明「觸」相應)入手,來截斷十二因緣。

可是,個人覺得 Hank 這麼說其實也蠻有道理的。畢竟,五蘊和六入,
在某種角度看來,的確甚至可以說是同一個運作過程。就如同拍手發出
聲音一樣,一切的反應,在瞬間就全部發生完畢了(《雜阿含經》卷 11
第 273 經)。所以我想我得好好再消化一下這其中的差異。


>   不過,五蘊是發生在六根上,要能清楚分辨六根與五蘊,是不容易,


的確。所以真是不禁令人佩服世尊能把渾然一體的「六根」和「五蘊」,
從不同角度切入,為我們分別開示演說了啊 :)



me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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