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aDigest ◎ 大家來讀經 - 依進度摘要區 板主: Jeroci/Mis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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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lleyyc (烏龜健走^^) 標題: Re: [問題] 雜阿含卷46,1233經 時間: 2009年 4月15日 22:29:09 星期三 謝謝jeroci與melon的回答∼ 再想想之後,個人覺得jeroci的說法蠻符合「不放逸」的原則。 貪應該是總稱,有的人貪(美)色,有的人貪財、貪享受... 只要讓自己為貪[欲]所主宰,即使是自己不捨得用(更不給他人使用), 應該稱的上是放逸。 而melon的說法也可以提供我們平日對於金錢的管理運用耶! 再次感謝:) -- ※ Origin: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cbs.ntu.edu.tw> ◆ From: !61.228.3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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