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Chiou:
《雜阿含經》卷二十八第784、785經不管是大正藏或法雨版的標點問題都很多,印老的標點較好,不過印老的標點在這幾經又不太一致,也得修正。
由於標點的改動太大,就不一一貼出,請直接參考卷二十八第784、785、789經改完的標點。
這幾經的標點修改依據,主要是784、785、789經彼此比對再根據法義推理而得。至於是標點為「無漏思惟相應於法,選擇、……」還是標為「無漏思惟相應,於法選擇、……」,則是比對卷二十七以下經典的用詞而得知:
第715經
何等為ⓑ擇法覺分不食?謂ⓒ於善法撰擇,於不善ⓓ法撰擇,於彼不思惟,未起擇法覺分令不起,已起擇法覺分令退,是名擇法覺分不食ⓔ。
第723經
修念覺分已,念覺分滿足;念覺滿足已,於法選擇,分別於法,思量於法。爾時,方便修擇法覺分,乃至捨覺分修習滿足。
第733經
滿足念覺分已,於法選擇,分別思量③。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方便,修方便已,修習滿足,如是乃至捨覺分修習滿足。
第737經
謂修念覺分已,於法選擇,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方便,修擇法覺分方便已,修習滿足。
由以上用法,可知第275經應標點為「無漏思惟相應,於法選擇、……」,「無漏思惟相應,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