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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莊居士的詞典中「以義饒益」的「義」解釋為「利益」?

「沙門義」為什麼有人解釋為「沙門的利益」?


David Chiou:

這兩個詞中的「義」,在巴利藏的對應原文有「利益」的意思,例如「義饒益」在巴利經文是「有利益」的意思,因此以巴利藏為準的學者會譯為「利益」。

或許在梵文中一字雙義,本來就可以互用,只不過將梵文譯為中文的譯者選擇了翻譯為「義」而不是「利」。

「沙門義」我們解釋為:出家修行人的義理;出家修行人的目標。


Anderson:
從莊居士註解「沙門義、婆羅門義」詞條中,可看出幾位南傳大德法師的看法。
SN.48.29
sāmaññatthaṃ vā brahmaññatthaṃ
「沙門義」(sāmaññatthaṃ,另譯為「沙門性義;沙門性的利益;沙門性的目標」),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禁欲主義者的目標」(the goal of asceticism, SN/AN),智髻比丘長老英譯為「禁欲修道身分者的目標」(the goal of recluseship, MN)。按:義(attha),有「利益;目標」的意思,也有「道理,意義」的意思。《顯揚真義》以「聖果(ariyaphalaṃ, SN.12.13)、涅槃(nibbānaṃ, SN.45.36)」解說「沙門義」,就是經文說的貪、瞋、癡的滅盡(SN.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