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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十七第472經有列出受有「食」、「無食」的差別。進一步細分有樂食受、苦食受、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受。

依據《念住:通往證悟的直接之道》,「食」的巴利文sāmisa指世俗的、肉體的,「無食」指非世俗的、精神的。

(這邊的「食」不同於增益身心五陰的「四食」的「食」的意義。)

請問這邊食、無食,有什麼例子呢?


David Chiou:

非世俗的樂受的例子:

非世俗的苦受的例子:

非世俗的不苦不樂受的例子:


我不確定一點文字上的議題:食、無食是指世俗的、非世俗的。「非世俗的受」是指「能讓人更趣向解脫的受」,還是「因為修行想要解脫,而生起的受」?

前者的受是後續修行的「因」,前者的受是修行的「果」。

會這樣問,也是因為《雜阿含經》、《中阿含經》中,受除了區分為「世俗的、非世俗的」以外,還可區分為「貪的、出離的」:

《雜阿含經》卷17:「樂食受、苦食受、不苦不樂食受,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受,樂貪受、苦貪受、不苦不樂貪受,樂出要受、苦出要受、不樂不苦出要受。」(CBETA, T02, no. 99, p. 120, b21-24)

《中阿含經》卷24〈因品 4〉:「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樂無欲覺、苦無欲覺、不苦不樂無欲覺」(CBETA, T01, no. 26, p. 583, c28-p. 584, a1)

南傳則只列出「世俗的(肉體的)、非世俗的(精神的)」區別,沒有「貪的、出離的」區別,感覺上南傳經文分類可能將這兩者合一了,不像北傳細部區分這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