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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六境:色聲香味觸法,當中的「色」境?

和五蘊當中的色蘊一樣嗎?


David Chiou:

眼睛能看到的,就是色境。

若要白話說,可以約略說是眼睛見到的影像,科學的說法則是視網膜接收到的可見光。

五蘊中的色蘊則是指一切物質,或是特指人的身體。

因此色蘊包括了色境,也包括了聲、香、味、觸,以及眼、耳、鼻、舌、身等。色蘊所包含的較廣。


Satipatthana Shi:

說色境是「影像」,令人很難理解。

色蘊和色境同樣指物質的色法,只是色蘊特指色身。


David Chiou:

這是我們這個年齡層的用詞,例如電腦多媒體包含「影像」及「聲音」,使用者在螢幕看到的是影像、從喇叭聽到的是聲音。在這一系列的用語下,視覺(眼)對應到的境是影像,聽覺(耳)對應到的境是聲音。

這樣可能有點太理工用詞就是了,以前也曾討論過「色」以「物體表面反射的光線」來解(物理學學者唯一認可的解釋,但不是學物理學或生理學的人許多可能完全聽不懂,所以沒採用),解為「色相」、「色境」太文言,說是「色法(物質)」則學物理學及生理學的人都不認同,因為人看到的不是物質本身,只是反光而已。

總之,色境白話註解為「影像」算是選了一個相對上比較多人能聽懂的講法。

另外各論中,如《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分別界品 1〉:「言色二者。一顯二形。顯色有四。青黃赤白。餘顯是此四色差別。形色有八。謂長為初不正為後。或二十者。即此色處復說二十。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闇。」(CBETA, T29, no. 1558, p. 2, b24-28) 和經中對「色法」的定義「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也不太相同(雖然拿經和論直接比,有點像apple比orange),反而較接近「光線」或「影像」這類解讀。


Satipatthana Shi:

影像 → 眼睛見到「影像」會起貪欲?

還是眼睛見到「美女 (實物)」會起貪欲?


David Chiou:

在理工男的認知中,人還真得不是見到美女(實物)而起貪欲的,而是視網膜上照到了影像才可能起貪欲 :-P 縱使有美女的實物,但光線太暗就看不到美女了。

各論中對「色境」也採和「色蘊」不同的解釋,可佛學辭典查「色境」。


Satipatthana Shi:

《成唯識論述記》卷7:「眼識依肉眼具九緣生。謂空.明.根.境.作意五同小乘。若加根本第八。染.淨第七。分別俱六。」(CBETA 2019.Q3, T43, no. 1830, p. 476a3-5)

從唯識論典來看,眼識生起的因緣:「空.明.根.境.作意」。也就是空間(距離)、光線、眼根、色境(物質)、作意心所,光線是眼識生起的助緣,有光才能看到物質色法,從論典來看,色境絕對不是光線或影像。


David Chiou:

從這角度來看,Heaven 曾表示依據南傳論典,色境是「顏色」,似乎較符合此論的說法。以下是Heaven以前的發文:

在微觀的粒子中, 一切色聚至少具有八種色法 : 地, 水, 火, 風, 色, 香, 味, 食素.

例如光, 光子本身的粒子性應該就屬 “地”, 其波動性大概就是 “水”, 其具有的能量即為 “火” , 光壓本身大概是 “風”, 色就是光本身的 “顏色”, 香, 味, 食素.... 我就不知道光裡面的這些如何類比了.

這大概就是分類法原則不同的問題, “色” 等於是一種 “基本法” , 而 “光” 在古代的分類法中, 可能就是由許多基本法組合起來的. 不過現在又要用現代說法來闡釋, 多少會有一點困難.

請問您覺得「色境」有沒有建議的白話翻譯? 我覺得不適合用「物質」,因為色境只是十一種色法之一,不等同色法。


Satipatthana Shi:

請問您覺得「色境」有沒有建議的白話翻譯? 我覺得不適合用「物質」,因為色境只是十一種色法之一,不等同色法。

您的邏輯有問題,色法是物質,「色境只是十一種色法之一」,然後十一種色法之一的「色境」就不是物質?只能說理工男的思維邏輯的確非比尋常。:^)

印順導師《大乘廣五蘊論講記》卷1:「

云何色?謂眼之境,顯色、形色,及表色等。顯色有四種,謂青、黃、赤、白。形色,謂長、短等。

這個地方的「色」,是眼睛所見的境界,和上面色蘊的色不同,色蘊的色包括的範圍較廣。這個眼睛所見的色,佛法大概分成三類,叫顯色、形色、表色。

「顯色」,就是青、黃、赤、白,彩色很鮮,很清楚的,很明顯的一種色。我們普通講起來,都是青、黃、赤、白、黑,這上面沒有「黑」,佛法裡都講青黃赤白。現在科學家慢慢研究,講起來一樣,黑不是顏色,我們看不到顏色就叫做黑。所以古人講的佛法的道理,和現在科學家講的話差不多。黑,不是眼睛所看到的;眼睛看不到,什麼也看不出來,叫做黑。一到晚上,什麼也看不到了,就是黑黑的。如果以現在講,青、黃、赤這三種是顏色,塗了顏色以後,一轉轉得很快,就變成一片白色,白色就是青、黃、赤的混合色。這四種是顯色,沒有黑的。

第二種叫「形色」,是我們眼睛所看得到的形態。這個地方說「謂長、短等」,長的、短的,高的、低的,方的、圓的,正的、歪的,這許多都是眼睛看得到的,但並不是青黃赤白的顏色,它是一種形態,所以在佛法裡面叫做「形色」。

第三類「表色」,論在這裡沒有解釋,不過和下面會講到的「無表色」有關,先簡單稍作說明。這個地方的表色,指的是眼睛看得出來的身體上的活動。「表」的意思很廣,不單是身表色,還有語業也是「表」。換句話說,就是我們身體的行動、口裡的語言聲音,且這個動是由我們內心的意志所發動,表示一種善、惡、無記的,不是自然而然動的。假使我們眼睛有時候無意識的跳動,那不是,那是一種生理的形態,與心無關的。若是像舉手、走路這一類的活動,有心的意識在裡面,就叫做「表色」。表色是由心的意識表現在身、語這二方面的,如果是風吹、水流這一種的動,不是表色。與心無關的東西,是一種形態,那是一種形色。」(CBETA 2019.Q3, Y44, no. 42, pp. 15a11-17a4)


David Chiou:

您的邏輯有問題,色法是物質,「色境只是十一種色法之一」,然後十一種色法之一的「色境」就不是物質?

我的意思是不能用「物質」作為「色境」的白話解釋,就像台北是地球的一部分,但不能說台北就是地球。

印老講記也說「這個地方的「色」,是眼睛所見的境界,和上面色蘊的色不同」。

註解說色境是顯色、形色、表色,古人或許看得懂,現代人就不一定了,所以才找更好的白話註解。而且這個顯色、形色、表色,就我所知也不是經中定義的,而是後世論中的看法。論中許多關於自然科學的部分不如經中來得合理,現代科學在世間分析或自然科學上比論來得好得多。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要否定古代論師的說法,畢竟古代論師也只是以他們那個年代的人容易理解的方式來詮釋,既然我們這個年代的物理學及生理學已遠超過古代,理想上也可以現代科學能理解的方式來描述,更能為現代人理解 :-)


Heaven Chow:

論我習慣看南傳的白話版, 比較好懂. 清淨道論是這樣寫:
(六)“色”--有刺眼的特相。有為眼識之境的味(作用)。以它存在的範圍為現起(現狀)。以四大種為足處(直接因)。如色的解說亦可應用其他的一切所造色;以下僅說它們的不同之處。這色依青黃等有多種。
(七)“聲”--有刺耳的特相。有為耳識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範圍為現起。此聲依大鼓小鼓等有多種。
(八)“香”--有撲鼻的特相。有為鼻識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範圍為現起。它有根香及木髓之香等多種。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直接使用 “顏色” 了.

我個人看法,以這句來研究色法 : 【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闇。】
就把它想像是在螢幕上的圖案,電腦螢幕也都可以呈現【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闇。】
例如 :

但了解的人, 就知道這就是由許多的點, 每一個點有不同的顏色, 就可以呈現【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闇。】
簡單來說, 就是由 “顏色” , 以及不同顏色彼此之間的距離, 就可以讓眼睛看到【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闇。】

所以我覺得 “顏色” 還是最簡單解釋.
至於若有人說眼睛不只可以看到顏色, 還可以看到山, 雲, 樹... 等物體.
我會覺得那是加上了 “意” 的作用, 解釋起來就比較複雜了.
尤其是 “表色” , 例如 “微笑” , 眼睛可以看到嘴唇的顏色與形狀,
但若要看出微笑, 則是加上意根的作用才能知道 “微笑” 了.
以上是一些看法, 但我也不知如何化成比較好的文字解釋. :)


David Chiou:

還好人人能親自體驗「色境」,簡單講「眼睛看到的就是色境」,只是古人和現代人的用詞不同。只要不是天生盲人,都有視覺,都看過東西,只差在如何陳述,以及陳述是否符合現代用語或科學原理。

這種物質世界的運作分析,純物理的而不是心意識的層面,又不涉及我們生存空間以外的(其餘世界、天界或鬼道等),我認為一般說來現代科學比古代的論來得紮實,畢竟古代的論也只是以古人聽得懂的描述來解釋經中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