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y Kao:
各位學長好,常在大家的回文中提到下面這句話 “ 當依自洲而自依,當依法洲而法依,不異洲、不異依。”
因為出現的頻率頗高,約略可以猜出意思,但不完全,能否請教比較完整的意義,例如,自洲,法洲,不異洲,不異依等等。末學為初讀佛經的新生,很多經義仍不甚了了,盼各位學長多多指教,謝謝大家。
Heaven Chou:
經典上的標準答案是這樣
《雜阿含經》卷24: 佛告阿難:「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洲依。」(CBETA, T02, no. 99, p. 177, a9-13)
也就是自己(自洲、自依)修行四念處(法洲、法依).
至於伽藍經、四大教法, 也都是一些判斷準則, 但方法與內容略有差異. 前者是判斷哪一種說法才是真實? 後者是判斷哪一種說法才是佛說.
David Chiou:
該句的白話直譯是:「依靠觀察自己的身心而修證佛法,依靠正法的教導而修證佛法,不必外求。」
「念覺支」(即四念處)是「七覺支」的第一個,要有念覺支為基礎,根基於其上發展其餘各覺支,其餘各覺支才不是空中樓閣。因此四念處的確像洲渚般,是實修佛法所依靠的基礎。
Melon Lien 所寫的讀經拾得指出:根據佛光電子大藏經的解釋,「自洲(attadipa)(巴),巴利文之 dipa 有二義:一、燈,二、洲,相當於梵文之 dipa(燈)及 dvipa(洲),故「自洲」於他經亦有作「自燈」。」例如「自洲自依」在《長阿含經》、《增一阿含經》中也翻成「自熾然」。
根據 Melon 這樣的發現,以「自熾然」為關鍵字,就找到很多部相關經典了,的確清楚的定義是「四念處」。
以下羅列相關的經文:
《雜阿含經》卷2第36經佛陀提到要自依、法依、不異依後,表示要觀察五受陰的因緣而生憂悲惱苦,知無常則可斷此因緣。
《雜阿含經》卷24第638經則定義四念處是自依、法依、不異依:「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洲依。」」(CBETA, T02, no. 99, p. 177, a9-13)
《增壹阿含經》卷12〈22 三供養品〉:「云何,比丘!當自熾然,當自修行,得修行法,獲無比法?於是,比丘!內自觀身,外自觀身,內外自觀身而自遊戲;內觀痛,外觀痛,內外觀痛;內觀意,外觀意,內外觀意;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而自遊戲。」(CBETA, T02, no. 125, p. 607, b17-22)
《增壹阿含經》卷43〈47 善惡品〉:「云何,比丘!能自熾然,興隆法樂,無有虛妄,自歸最尊?於是,比丘!內自觀身,身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憂愁;外自觀身,身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愁憂;有復內外觀身,身意止;內觀痛,外觀痛,內外觀痛;內觀心,外觀心,內外觀心;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法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愁憂。如是,比丘!能自熾然其行,興隆法樂,自歸最尊。諸有將來、現在比丘,能自熾然不失行本,便為我之所生。」(CBETA, T02, no. 125, p. 783, a19-29)
《長阿含經》卷2:「云何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阿難!比丘觀內身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觀外身、觀內外身,精勤不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CBETA, T01, no. 1, p. 15, b7-12)
《長阿含經》卷6:「云何比丘當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於是,比丘內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外身身觀、內外身身觀,精勤無懈,識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為比丘自熾燃,熾燃於法,不他熾[8]燃;自歸依,歸依於法,不他歸依。」(CBETA, T01, no. 1, p. 39, a26-b3)
另外還有一些經文的概念相關的:
《羯臘摩經》、《中阿含》第91經伽藍經表示不能因種種原因而輕信自稱的真理,要依是否離於貪、瞋、癡、不善來判斷是否是正法:(節錄增支部3集66經/給瑟目大經(莊春江譯) )「你們不要因口傳、不要因傳承、不要因傳說這樣、不要因經藏之教、不要因邏輯推論、不要因推理、不要因理論的深思、不要因沈思後接受之見解、不要因有能力者的形象、不要因『沙門是我們尊敬的』[而遵循],葛拉嘛們!如果當你們自己知道:『這些法是不善的,這些法是有罪的,這些法是智者所責備的,完成與受持這些法導致不利與苦。』時,那時,葛拉嘛們!你們應該捨斷。」……「葛拉嘛們!而這貪欲的人被貪征服,心被佔據而殺生、未給予而取、誘拐人妻、說虛妄,也勸導他人如此,那有長久的不利與苦嗎?是的,大德!」(其餘關於瞋、癡、惡業的經文在此從略。)
《長阿含經》卷1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於是法躬自作證,謂四念處、四神足、四意斷、四禪、五根、五力、七覺意、賢聖八道,汝等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一師受,同一水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快得安樂。得安樂已,若有比丘說法中有作是言:『彼所說句不正,義理不正。』比丘聞已,不可言是,不可言非,當語彼比丘言:『云何?諸賢!我句如是,汝句如是;我義如是,汝義如是。何者為勝?何者為負?』若彼比丘報言:『我句如是,我義如是;汝句如是,汝義如是;汝句亦勝,汝義亦勝。』彼比丘說此,亦不得非,亦不得是。當諫彼比丘,當呵當止,當共推求,如是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一受,同一師,同一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快得安樂。」(CBETA, T01, no. 1, p. 74, a13-27)
《大般涅槃經》卷六則表示究竟的依止處是親證涅槃,例如《大般涅槃經》卷6〈4 如來性品〉:「依法者,即是如來大般涅槃,一切佛法即是法性,是法性者即是如來。」(CBETA, T12, no. 374, p. 401, c2-3)
有趣的一點,是《長阿含經》卷12那段,跟《中阿含》第91經伽藍經(《羯臘摩經》)的意思很相近。在《伽藍經》中沒有明白的指出這是自依、法依,先前我只是覺得義理相關,所以提到此經。但在《長阿含經》則有一段和伽藍經內容相近的經文中,明白地提到「自熾然」(自依)。
狹義而言,佛陀定義自依、法依是修「四念處」。廣義而言,自依、法依或許可含括如實觀察自身五陰無常而捨斷(《雜阿含經》第36經),依據四念處修行(《雜阿含經》第638經等),離於三毒修證佛法(《羯臘摩經》、《中阿含》第91經伽藍經等),證得涅槃(《大般涅槃經》卷六)。
凡僧雲水:
我隨喜加問一個問題:
大德們,通常在查過這些資料、討論(聽聞)過後、乃至自己研讀過後,你們會怎樣處理呢?
David Chiou:
好問題!讀經的用處可多啦!
首先要看這經文的內容是哪方面的,畢竟經文內容含括生活的各個層面,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我隨便舉幾個例子好了:
如果是關於居士在家如何賺錢、如何如法生活的,就照做 :D
如果是關於佛法聖義諦的,就隨文起觀,或是之後靜坐時觀,或是偶爾就會想到。
如果是關於專有名詞的,可以確認是否對佛教的一些基本定義有正確的了解。常常會發現市面上說的名詞定義,和佛經中的定義,不完全一樣,了解了經中怎麼說,能更正確的理解原義。
還有點很重要的是,可以了解佛陀怎麼說。學佛這麼多年,加入過那麼多宗派和被附佛外道騙,發現眾說紛紜,不自己聽聽佛陀是怎麼講的,不甘心啊。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有人亂講佛法時很容易就分辨了,起碼知道這大師是不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像之前亂講大般涅槃經的論文就是一例。
也有人讀完《雜阿含經》全部卷50的當天,麻了幾個月、本來想說完蛋了、可能會麻一輩子的腿,突然不麻了。沒想到阿含經也有這種神妙用途。
也有人讀《華嚴經》讀到一半,突然進入一種境界,發現周遭一切紛擾不再困擾,本來被鄰居辦 party 吵得不耐煩,突然煩惱不見了,環境吵歸吵,一切皆空,沒什麼可困擾的。
也有人讀《金剛經》讀一半,悟道了... ... ... 這個人聽說是禪宗六祖...
所以說,讀經好處多,重點是把讀經當作是佛陀在教我們,而不是混論文、打筆仗用的。有聞思修、有佛陀的加持,讚啦!:)
Heaven Chou:
將 “洲” 譯為 “燈” , 我忘了曾在哪位大師(大德)的文章中看到此事, 一時也找不到.
只記得後來很多人在談 “以自為光” , 應該就是由此而來, 不過流傳到最後都忘了原意是 “四念處” , 很多人都理解(誤解)成一切靠自己就對了.
這件事在 “台語與佛典” 的網站中, 有一篇談及應該是譯為 “洲” 才合理, 至於是不是真有理, 有興趣可參考看看.
tw.myblog.yahoo.com/yifertw/article?mid=2270&next=2263&l=f&fid=9
至於 “熾燃” 是不是由 “燈” 那句延伸出來的? 這我也沒想過, 或是有其他不同的原文? 也許要得查一下南北傳的比對.
Heaven Chou:
剛順手看了長阿含第六經
http://agama.buddhason.org/DA/DA06.htm
長阿含6經/轉輪聖王修行經(第二分)(莊春江標點)
汝等當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
長部26經/轉輪王經(波梨品[第三])(莊春江譯)
你們要住於以自己為依靠,以自己為歸依,不以其他為歸依;以法為依靠,以法為歸依,不以其他為歸依。
雖然莊春江居士的譯文中沒有提到 “洲” , 但他的解釋及巴利文是有這個字的. 所以此處的 “熾燃” 的確有關.
其解釋如下:
「自洲(SA);當自然法燈(MA);當自熾燃(DA);自熾然(AA)」,南傳作「以自己為依靠」(attadīpā),Maurice Walshe先生英譯為「以你們自己為島嶼」(be islands unto yourselves),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以你們自己為島嶼」(with yourselves as an island, SN.22.43)。按:「dīpa」有兩個意思,一是「燈火」,一是「洲島」,後者又引申為「庇護所」。
Russ:
依我所解,「自洲」(巴利文 attadipa) 的「洲」若作名詞(dīpaka)解,可以翻成是洲、 島、島嶼、燈,延伸意則有休息地,庇護所,避難所、光、照亮、曜、耀、發光、救贖等等;若作形容詞(dīpa)來解,就有燈照的形容詞如光、照、曜、耀、發光、熾然(以前的燈都是火光、所以有熾然的意思)等意。
語意上解釋角度不同所致,我覺得只要主要精神沒因此流失,有時不同的解釋反而能幫助我們理解的更深入。
H.K. Wang:
(大正藏)雜阿含卷二36經(獅子吼佛學專區):……住於自洲、住於自依;住於法洲、住於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依靠觀察自己的身心而修證佛法,依靠正法的教導而修證佛法,不必外求。
(獅子吼的解釋,沒有一字一句解釋,麻煩師兄重新解釋,住、洲、異……這幾個單字解釋一下。近階辨正也看了,但無法完全掌握)。
(佛光藏)張西鎮老師的白話解釋:……要以自己做為洲渚(ㄓㄨˇ),以自己做為歸依處;要以正法做為洲渚,以正法做為歸依處;不以他人他法做為洲渚,不以他人他法做為歸依處……。
先簡單問一下,然後再像芭蕉一樣,慢慢一層一層剝,把“神秘“的部分攤開在陽光下(哈,因我不懂才“神秘“啦)。
以自己為歸依?我覺得這個要講清楚,是歸依自己什麼?(以前就在想這個)……觀察自己的身心就是歸依自己嗎?
David Chiou:
謝謝王師兄的提問。「住於自洲、住於自依;住於法洲、住於法依;不異洲、不異依」張西鎮老師的白話譯解說得不錯,是指要以自己做為洲渚(ㄓㄨˇ),以自己做為歸依處;要以正法做為洲渚,以正法做為歸依處;不以他人他法做為洲渚,不以他人他法做為歸依處……。
「以自己做為洲渚,以自己做為歸依處」是個比喻,比喻什麼呢?是皈依自己什麼呢?難道是說就聽自己的就好了?
其實不是的,佛陀在卷二十四第639經等經中,有解釋這是指自己修行四念處,藉由修四念處觀察身心的本質,而能產生智慧:「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洲依。」
有句話:「靠山山倒、靠人人老,靠自己最好」,這邊的比喻也類似,要靠自己修行實證佛法,才是真正可靠的。
也感謝王師兄的提出,我本來的註解有點跳太快,會多加一些說明。
(獅子吼的解釋,沒有一字一句解釋,麻煩師兄重新解釋,住、洲、異……這幾個單字解釋一下。近階辨正也看了,但無法完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