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釋僧肇述ⓒ
夫宗極絕於稱謂,賢聖以之沖默;玄旨非言不傳,釋迦所以致教①。是以如來出世,大教有三:約身口,則防之以禁律②;明善惡,則導之以契經③;演幽微,則辨ⓓ之以法相④。然則三藏⑤之作也,本於殊應⑥,會之有宗,則異途同趣⑦矣。
禁律,律藏也,四分十誦。法相,阿毗曇⑧藏也,四分五誦。契經,四阿含藏也:《增一阿含》四分八誦,《中阿含》四分五誦,《雜阿含》四分十誦,此《長阿含》四分四誦,合三十經以為一部。
阿含,秦言⑨法歸⑩。法歸者,蓋是萬善之淵府,總持之林苑。其為典也,淵博弘富,韞ⓔ而彌廣;明宣禍福賢愚之迹,剖判真偽異齊ⓕ之原,歷記古今成敗之數,墟域二儀品物之倫。道無不由,法無不在,譬彼巨海,百川所歸,故以法歸為名。開析ⓖ修途,所記長遠,故以長為目。翫茲典者,長迷頓曉。邪正難辨[*],顯如晝夜;報應冥昧,照若影響;劫數雖遼,近猶朝夕;六合雖曠,現若目前。斯可謂朗大明於幽室,惠五目於眾瞽,不闚戶牖,而智無不周矣。
大秦天王,滌除玄覽,高韻獨邁,恬智交養,道世俱濟,每懼微言翳於殊俗。以右將軍使者司隸校尉晉公姚爽,質直清柔,玄心超詣,尊尚大法,妙悟自然,上特留懷,每任以法事。以弘始十二年歲次上章閹ⓗ茂,請罽賓⑪三藏沙門⑫佛陀耶舍⑬出律藏一ⓘ分四十五卷,十四年訖。十五年歲次昭陽赤ⓙ奮若⑭,出此《長阿含》訖。涼州沙門佛念⑮ⓚ為譯,秦國道士⑯道含筆受⑰。時,集京夏名勝沙門,於第校定,恭承法言,敬受無差,蠲華崇朴,務存聖旨。余以嘉遇猥參聽次,雖無翼善之功,而預親承之末,故略記時事,以示來賢焉。
ⓐ 此序依宋、元、明三本附載。
ⓑ 宋本無「長安」二字。
ⓒ 宋本無「述」字。
ⓓ 「辨」,宋本作「辯」。[*]
ⓔ 「韞」,宋、元二本作「溫」。
ⓕ 「齊」,宋、元二本作「濟」。
ⓖ 「析」,宋本作「斤」。
ⓗ 「閹」,宋、元二本作「掩」。
ⓘ 「一」,宋本作「二」。
ⓙ 宋、元二本無「赤」字。
ⓚ 「念」,大正藏原為「忘」,今依據磧砂藏改作「念」。
① 宗極絕於稱謂,賢聖以之沖默;玄旨非言不傳,釋迦所以致教:所宗的極致(真理)不是名稱言語所能觸及,聖賢因此而淡泊靜默;然而深奧的義理不靠言語文字不易傳承到後世,釋迦牟尼佛於是給予眾生說法教化。
② 禁律:即「律」,比丘、比丘尼應遵守的禁戒,由佛陀所制定。音譯為毘尼、毘奈耶。
③ 契經:佛經。音譯為「修多羅」。
④ 法相:事理的區別、分析,在這裡特指論藏。
⑤ 三藏:經藏、律藏、論藏。為印度佛教聖典的三種分類。
⑥ 殊應:殊勝的應化示現,在這裡特指佛陀。
⑦ 會之有宗,則異途同趣:三藏有共同的宗旨,也就是殊途同歸。
⑧ 阿毗曇:為音譯,即論藏。
⑨ 秦言:即漢語、中文。
⑩ 法歸:佛法的依歸。
⑪ 罽賓:北印度的古國,相當於現今的喀什米爾一帶。
⑫ 三藏沙門:精通三藏的法師。沙門原指古代印度傳統婆羅門教以外的出家修行者,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⑬ 佛陀耶舍:比丘(受完整出家戒律的男子)名,北印度罽賓人。十三歲出家為沙彌,十九歲即能持經數百萬句,二十七歲才受具足戒成為比丘。鳩摩羅什遊學時曾向他學習《阿毗曇》、《十誦律》。於後秦弘始十年(西元408年)受鳩摩羅什的邀請抵達長安助譯《十住經》,後來陸續譯出《四分律》、《長阿含經》(與竺佛念合譯)、《四分僧戒本》、《虛空藏菩薩經》。
⑭ 昭陽赤奮若:癸丑年,即後秦弘始十五年、西元413年。「昭陽」、「赤奮若」分別是《爾雅》對天干「癸」、地支「丑」的古稱。
⑮ 佛念:即竺佛念,比丘名,涼州(甘肅武威)人。幼年出家。前秦建元年間(365~384)至長安,協助僧伽跋澄、曇摩難提譯出《增壹阿含經》、《中阿含經》等,於後秦弘始年間(399~416)譯出《菩薩瓔珞經》、《十住斷結經》、《出曜經》、《菩薩處胎經》、《中陰經》等,也與佛陀耶舍合譯《長阿含經》,總計翻譯十二部七十四卷。
⑯ 道士:有道之士,即修行人。中國早年稱呼佛教僧眾為道士,直到北魏太武帝獨尊神仙道術士為天師,術士建立道教並迫害佛教,這個稱謂才改為道教所用。
⑰ 筆受:翻譯的角色之一,於譯場聽受譯主的話,以中文筆錄下來。按:傳至中國的佛經為梵文,須經翻譯,然而通達中文的人未必熟知梵文,熟知梵文的人未必通達中文,因此常有不同的角色合作翻譯。
《長阿含經》的翻譯,是由罽賓國的佛陀耶舍法師誦出,涼州的竺佛念法師翻譯為中文,再由後秦的道含法師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