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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壹阿[*]含經有無品第十五

導讀

本品開始是《增壹阿含經》所收錄「二法」相關的經文了,所以都是分兩大類。

(一)[0577a15]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知有此二見。云何為二?所謂有見無見。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此二見習已、誦已,終不從其法,如實而不知,此則非沙門、婆羅門。於沙門,則犯沙門法;於婆羅門,則犯婆羅門法,此沙門、終不以身作證而自遊戲。諸有沙門、婆羅門於此二見誦讀、諷念,知捨,如實而知,此則沙門持沙門行,婆羅門知婆羅門行,自身取證而自遊戲: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更不復受有,如真知之。是故,諸比丘!於此二見不應習行,不應諷誦,盡當捨離。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增壹阿含經〕-【明】,品目+夾註(二法初也)【宋】【元】,+夾註(二法初)【明】

  ????

沙門+(婆羅門)【宋】【元】【明】

  「沙門」,宋、元、明三本作「沙門婆羅門」。
  大正藏無「婆羅門」三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可捨)+知【宋】【元】【明】

  「知」,宋、元、明三本作「可捨知」。
  大正藏無「可捨」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持沙門行〕-【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持沙門行」四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持沙門行」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沙門)+婆【宋】【元】【明】

  「婆」,宋、元、明三本作「沙門婆」。
  大正藏無「沙門」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所作已辦)+更【宋】【元】【明】

  「更」,宋、元、明三本作「所作已辦更」。
  大正藏無「所作已辦」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如真=如實【宋】【元】【明】【聖】

  「如真」,宋、元、明、聖四本作「如實」。
  「如實」,大正藏原為「如真」,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如實」。

[註解]

有見:認為身心乃至世界常住不變。例如認為有「真我」或「造物主」永恆不變的見解。又稱為「常見」。

無見:認為身心乃至世界斷滅不存在。例如認為「人死後塵歸塵、土歸土,一無所有」的見解。又稱為「斷滅見」、「斷見」。

終不從其法,如實而不知:到頭來還是沒辦法依著邪見契合真理而了知。

遊戲:比喻純熟自在。

[對應經典]

 

(二)[0577a29]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見。云何為二見?所謂有見、無見。彼云何為有見?所謂欲有見色有見無色有見。彼云何為欲有見?所謂五欲是也。云何為五欲?所謂眼見色,甚愛敬念,未曾捨離,世人宗奉。若耳聞聲,鼻嗅香,口知味,身知細滑,意了諸法,是謂有見。彼云何名為無見?所謂有常見無常見有斷滅見無斷滅見有邊見無邊見有身見無身見有命見無命見異身見異命見,此六十二見,名曰無見,亦非真見,是謂名為無見。是故,諸比丘!當捨此二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口=舌【宋】*【元】*【明】*

  「口」,宋、元、明三本作「舌」。
  「舌」,大正藏原為「口」,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舌」。

〔名〕-【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名」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名」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名為〕-【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名為」二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名為」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無見:在本經特指虛妄的見解,也就是佛陀不加以討論或回答的十四個問題(十四無記)。??

欲有見:認為欲界常住不變。

色有見:認為色界常住不變。

無色有見:認為無色界常住不變。

有常見:認為宇宙的主體是永恆不變的。

無常見:認為宇宙的主體是無常的,會消失而一了百了。

有斷滅見:認為身心乃至世界斷滅不存在。

無斷滅見:認為身心乃至世界常住不變,不會消失。

有邊見:認為宇宙有邊界。

無邊見:認為宇宙沒有邊界。

有身見:認為有一個恆常存在的我。

無身見:認為我斷滅不存在。

有命見:認為生命 (靈魂) 恆常存在。

無命見:認為生命 (靈魂) 斷滅不存在。

異身見異命見:認為生命 (靈魂) 和身體相異,兩者可以分離。

六十二見:佛陀時代外道對於宇宙和人生的六十二種錯誤的見解,包括常見論、半常半無常論、有邊無邊論、種種論、無因論、死後有想論、死後無想論、死後非想非非想論、斷滅論、現世涅槃論等。詳見《長阿含經》卷十四第21經梵動經。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經文簡略,分類乍看之下可能也較不合邏輯,可參考其它較完整的經文說明,例如《雜阿含經》卷七、《長阿含21經》等對外道六十二見的說明。

(三)[0577b14]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施。云何為二?所謂法施財施。諸比丘!施中之上者不過法施。是故,諸比丘!常當學法施。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II. 13. 1-2.

  ???

財+(物)【宋】【元】【明】

  「財」,宋、元、明三本作「財物」。
  大正藏無「物」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法施:解說佛法,使聽聞者獲益。

財施:將財物施予他人。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施施有兩種,法施和財施,其中又以法施為上。

(四)[0577b20]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業。云何為二業?有法業、有財業。業中之上者,不過法業。是故,諸比丘!當學法業,不學財業。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II. 13. 1-2.

  ???

[註解]

法業:從事於佛法的修證。

財業:從事於財富的追求。

[對應經典]

 

(五)[0577b2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云何為二?所謂法恩財恩。恩中之上者,所謂不過法恩也。是故,諸比丘!當修行法恩。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所謂〕-【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所謂」二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所謂」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恩:恩惠;他人給我或我給他人的幫助。

法恩:解說佛法,使聽聞者獲益。

財恩:提供財物,幫助他人。

[對應經典]

 

(六)[0577c03]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者有此二相像貌。云何為二?於是,愚者所不能辦者而辦之,垂辦之事厭而捨之。是謂,諸比丘!愚者有此二相像貌。復次,比丘!智者有二相像貌。云何為二?於是,智者所不能辦事亦不成辦,垂辦之事亦不厭捨是故,諸比丘!愚者二相像貌當捨離之,當念修行智者二相樣貌。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者〕-【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者」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大正藏無「像貌」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二相像貌:兩個容易辨識的特徵。

垂辦之事:將要完成的事。

垂辦之事亦不厭捨:將要完成的事也不會半途而廢。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可對照 麥克阿瑟祈禱文:智者分辨能做的、不能做的,再花心力在能做的上面。

(七)[0577c13]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法,內自思惟,專精一意,當禮如來。云何為二法?一為智慧,二為滅盡。是謂,比丘!內自思惟,專精一意,當禮如來。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說因為佛陀有智慧以及滅盡這兩個德性,所以應該禮佛。

對比《增壹阿含經》卷二〈廣演品 3〉第1經中念佛的功德當中的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智慧、滅盡」相當於五分法身中的慧、解脫這兩項。本品收錄的都是「二法」,因此只舉例佛的功德當中的兩個也是合理的。

(八)[0577c19]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法,內自思惟,專精一意,當禮法寶,亦禮如來神廟云何二法?有力、有無畏。是謂,比丘!有此二法,內自思惟,專精一意,當禮法寶及如來神廟。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云何+(為)【宋】【元】【明】

  「云何」,宋、元、明三本作「云何為」。
  大正藏無「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如來神廟:紀念佛陀、供人敬仰佛陀的建築物,例如佛塔。「神廟」音譯為「支提」。

[對應經典]

 

(九)[0577c26]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法,內自思惟,專精一意,禮如來寺。云何為二法?如來與世間人民無與等者;如來有大慈大悲,念十方。是謂,比丘!有此二法,內自思惟,專精一意,禮如來寺。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如來寺:佛教的寺院(當中有僧眾在修行)。

如來與世間人民無與等者:如來給與世間人民(的賢聖僧眾),是無與倫比的。也可能解為「如來興,世間人民無與等者」,指如來出世,世間人民沒有比得上如來的。

矜:憐憫。讀音同「今」。

[對應經典]

 

(一〇)[0578a04]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因二緣起於正見。云何為二?受法教化,內思止觀。是謂,比丘!有此二因二緣起於正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見及二施  愚者有二相
 禮法如來廟  正見最在後

[校勘]

受法教化=受彼教誨【宋】【元】【明】,=受彼教化【聖】

  ????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