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st 2022/10/22:
常看到自稱根本佛教的人,表示《長阿含經》記載佛陀涅槃前吃的「栴檀樹耳」,其實是「豬肉」,是北傳譯者因為中國吃素,所以亂翻譯。
點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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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hiou 2022/10/22:
那是南傳尼柯耶資源還很少的時候,一些一知半解、或是見縫插針的想像,我大概二十幾年前就見過這種講法了。沒想到時至今日,南傳巴利藏資源這麼豐富了,還有人主張這不合時宜的論點。
《長阿含經》經文為:
「是時,周那尋設飯食,供佛及僧,別煮栴檀樹耳,世所奇珍,獨奉世尊。」
「栴檀樹耳」即栴檀樹上長出的木耳(茸)。
莊春江居士的南傳《長部尼柯耶》將巴利藏中譯為:
「那時,那夜過後,鐵匠之子純陀在自己的住處準備勝妙的硬食、軟食,以及很多豬喜歡的菇蕈類後,使[人]為世尊通知時間。」
莊居士註釋:
「栴檀樹耳(DA.2)」,南傳作「豬喜歡的菇蕈類」(sūkaramaddavaṃ,逐字譯為「豬+柔軟」或「豬+喜歡的」),此字指嫩豬肉或菇蕈類,至今為止無法定論。
其實巴利文sūkaramaddavaṃ的意義為何,自古南傳就沒有定論,註釋書中也有列出各種解讀,「軟豬肉」是其中一種解讀。拿這個沒有定論的議題來攻擊北傳譯師,有點過頭了。
近代也有南傳學者見到了北傳《長阿含經》中翻譯為「栴檀樹耳」,認為對於釐清南傳《長部尼柯耶》sūkaramaddavaṃ的意義有幫助,而採「豬喜歡的菇蕈類」這解。
這是南傳學術界的看法,下封信我再分析錯誤論點的其他錯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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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Chiou 2022/10/22:
《長阿含經》卷一的長阿含經序記載:
「以弘始十二年歲次上章閹茂,請罽賓三藏沙門佛陀耶舍出律藏一分四十五卷,十四年訖。十五年歲次昭陽赤奮若,出此《長阿含》訖。涼州沙門佛念為譯,秦國道士道含筆受。」
「昭陽」、「赤奮若」分別是《爾雅》對天干「癸」、地支「丑」的古稱,因此「昭陽赤奮若」即癸丑年,後秦弘始十五年、西元413年。
眾所週知,中國僧尼強制素食是梁武帝所下詔,在那之前中國僧尼並沒有強制素食。梁武帝生於西元464年,卒於西元549年。
也就是說,《長阿含經》是在梁武帝出生前五十年就譯完了,佛陀耶舍和竺佛念譯經時根本不可能受到五十年後才出生的梁武帝下詔的影響。
再者,佛陀耶舍也譯了《四分律》,四分律當中主張出家人除了不淨肉,還有象、馬、龍、人肉不得食,其餘肉可食,畢竟是居士所供養的而不能浪費。如果佛陀耶舍是會為了宣揚素食而篡改經文的人,那他翻譯的《四分律》就不會這麼寫了。
所以主張「《長阿含經》譯者因為中國吃素,所以亂翻譯」,只是一種天馬行空的陰謀論,是不合理的。
為了宗派之爭,而天馬行空、斷章取義的這類聯想還有非常多,畢竟是見濁的世間。而佛陀教導我們不應以經文作為諍競的工具:
若有愚人習於法行,所謂契經、祇夜、偈、授決、因緣、本末、譬喻、生、方等、未曾有、說、廣普;雖誦斯法,不解其義;以不觀察其義,亦不順從其法,所應順法終不從其行。
所以誦斯法者,從欲與人共競諍,意計勝負,亦不自為己有所濟及,彼誦法已,則犯制限。猶如有人出彼村落欲求惡蛇,彼若見極大之蛇,到已,以左手摩抆其尾,然彼蛇迴頭螫蜇其手,由此緣報,便致命終。
此亦如是,若有愚人翫習其法,十二部經靡不斟酌,亦不觀察其義。所以然者,由不究竟正法義故。
佛陀所說的法都是為了讓人「自調伏,自止息,自求涅槃」,而不是讓人比勝負的。還是多研究經律,然後依教修行,才有實質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