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志為工師施設麻自有財物」共有 1 個註解 (更新時間 2021年04月24日 22:01:03)
^中阿含經(1)^^ | [[agama2: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七|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七]][[agama2: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七#(一五〇)中阿含梵志品鬱瘦歌羅經第九(第三念誦)|(一五〇)中阿含梵志品鬱瘦歌羅經第九(第三念誦)]]| 婆羅門規定麻(紡織原料)是工人的自有財產。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婆羅門規定鐮刀與扁擔是工人的自有財產」。 (2021年04月24日 21: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