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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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變法
發信站: Another Netscape News Server User (Mon Sep  8 16:59:00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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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春秋中期稅畝制度所反映的經濟變遷,加上禮制的崩壞,宗
法親族關係日漸淡薄,工商活動逐漸繁興,到戰國時代,造就了一
個與封建時代迥然有別的新社會。戰國時代列國紛紛進用改革家執
政,建立新制度,即所謂的變法。其中, 西元前360年開始,商鞅
在秦國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典型。
    商鞅變法,首先改革秦俗,其次擴大而普遍施行郡縣制,以便
加強了中央(國君)的權力,相對的削減了封建貴族的力量。又以
戰功為得官與升遷的唯一途徑,無軍功者,雖宗室亦不得有秩爵,
雖富亦不得芬華。而舊日之庶人,只要有軍功,即司拜官受爵。於
是貴賤之分,不再根據出身的高低,而由軍功來決定。這是當時社
會制度的一大變動,也是對舊有宗室貴族的重大打擊。新興貴族亦
因俸祿制度的改變,不再擁有土地、人民,只能是君王所僱傭的官
僚,不復有舊日貴族的地位,政權遂集中在國君之手。
    商秧變法的內涵及其精神,事實上與當時其他的改革者並無二
致,而在這樣的改革中,舊日貴族的地位不斷被削弱,相對地,國
君威權日漸高漲。因此,幾乎無一例外,主持變法的改革家,與舊
有當道的宗法封建貴族每每形成對立,吳起在楚,商鞅在秦,最後
都遭到宗室大臣勢力的反撲而身亡。但是在君王的支持下,在時代
潮流的推移下,列國還是一步步地迎向新的局面,在社會經濟的基
礎上,完成了體制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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