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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wenhua@tpts1.seed.net.tw (Wen-hua Lin), 信區: education 標 題: (海洋台灣)雙月刊 002-08 發信站: Ocean Taiwan (Wed Oct 22 16:38:14 1997) 轉信站: Lion!ccnews.nsysu!suncc.ccu!news.csie.nctu!news.cis.nctu!news.iim.nctu! 來 源: ppp82243.taipeinet.net 海上油汙染防治研討會 3 月 14 日基金會董事長廖中山教授,應邀出席「國際海事公約 相關問題研究 ── 建立我國海上油汙染防治能力與國際合作之研究 」研究會。 研討會邀請的對象,除了〔政府〕單位如行政院環保署、台灣〔 省〕交通處、交通部航政司……之外,還有中國石油公司、台灣航業 公司、全國航聯會、長榮海運公司……以及國內具權威性的學者專家 。 早期歐美各海運國家為解決海洋油汙染問題,分別制定規章,禁 止船舶油料之排洩,如英國 1922 年制定《可航行水域油汙法》( The Oil in Navigable Waters, 1992 )。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船舶油料汙染問 題日趨嚴重,各國乃體認到欲有效解決油汙染海洋問題,必須進行國 際性合作及賦予個別國家相當之責任,否則無法達成目的,因而有關 防止船舶汙染海洋之相關國際公約陸續產生。國際公約是由國家間所 簽訂之契約,若要具體落實各項規定,仍必須依賴各國之信守與實踐 ;個別國家應將公約之精神及內涵納入其本國立法之中,俾為遵守與 執行之依據。這次研討會將《 1973 年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與《 1982 年海洋法公約》作一回顧,以期了解其規定之沿革及具體內容。 並將台灣現行有關防治油汙染之法規作一通盤之整理,以做為修定我 國相關法規之參考。 研訊會討論題綱如下: 1. 如何修正我國現行有關防治海上油汙染之法規。 2. 如何建立我國海上油汙染緊急應變計畫。 3. 如何規畫我國海上油汙染緊急應變體系。 4. 如何促進我國與鄰國間之海上油汙染防治合作。 船舶油汙染海洋環境,其所導致之不良影響,受害最深者當屬沿 海國。如何建立我國海上油汙染的應變計畫和法規,確是當務之急。 ---------------------------- 我在胸前配上自製(黃絲帶),直到【蘇、劉、莊】歸來。 ---------------------------- //林文華// mailto:wenhua@tpts1.seed.net.tw http://www.isl.net.tw/~wenhua/ 訂閱海洋台灣: Mail to:sccid-ocean-request@south.nsysu.edu.tw subject:subscribe 內文:(空白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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